上个星期单位组织看了慕绥新和李真腐败案的宣传片,有的同事看到他们在台上恬不知耻地大声呼吁严打腐败实际却干着收受贿赂、贪污公款的勾当,不禁放声冷笑,而我却是一点都笑不出来。

他们走向犯罪的原因仅仅是如慕绥新所说党性不够,或者是李真所说权利和金钱欲望强烈么?当慕绥新刚刚当上市长,他的宣誓真正是发自肺腑的,当李真刚走入政坛还只是个默默无名的小人物的时候,也确实是想发挥自己才干的,当他们所说的贪欲开始起作用的时候,助长和放纵这种贪欲的又是什么呢?是本已存在的不健康不正常的风气,是无法抵挡的人情,是权力本身使人变质的力量,还是其他更深刻的原因?当他们一步步走向深渊不可自拔的时候,除了个人道德的自律之外,难道不应该有更为有效的制约手段么?

倘若掌权者欲望膨胀道德堕落,就不再有什么东西可以让他停止聚敛和攀爬,我们难道就不该反思一下,我们是否应该将反腐倡廉重心建立在道德的基础之上?道德说教是否真的有那么大的效力?至少我是这么认为的:依靠道德解决问题只能够适用于少数人,这个方法恐怕永远也不能用来约束大众,它可以是一个若隐若现的方向标,但要它配合崇尚理性与标准的官僚体制,就会显得力不从心。道德的感召也许会带来一批廉洁勤政、公而忘私的官员,但是光凭它不能够带来一个稳定有序和非恶性循环的现代官僚制,一点希望都没有。

高官在幕后积累一大批非法来源财产,在台前则高呼反腐败口号,这种巨大的反差效果确实让人感到有种说不出的“幽默”,但在这背后,一个有才能也有良好愿望的人的堕落,他的一生的毁灭,他的家庭的灾难,特别是寄厚望于他的老百姓的失望与愤怒,又怎么让人笑得出来?发生这样的悲剧,是否我们可以自以为找到了腐败的症结,将一切罪责推到个人的欲望和道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