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节眼看就快到了,一年一度的月饼大战也正式拉开序幕,不过与往年不同的是,今年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四部委联合发文明确要求“封杀天价月饼”。
四部委此举据说主要有三大理由:规范市场,保护消费者权益不受侵害;节约资源,避免浪费;减少天价月饼带来的腐败行为。

价格过高的商品自有市场本身进行调节,而且消费者对天价月饼的实质一清二楚,除非质量不过关,否则哪里有什么消费者权益受侵害的情况?如果质量合格、价格高昂的商品也需要市场管理部门插手,那么大部分的奢侈商品都应该逃不过吧?这条理由成立的话,有关部门就管得太宽了。

“节约型社会”是最近流行的官方词汇,凡是能够沾边的仿佛就立刻具有了正确性。但和上面那一条一样,是否节约应该是由消费者做出选择的,有关部门应该尊重消费者选择的自由,要宣传“节约资源”我没意见,但在市场调节没有失效的情况下,以“节约”为理由把手伸得太长管得太多,对市场并没有多少好处。不过我国本来就不推崇自由市场那一套,前一段时间甚至还有无脑人士正儿八经地提议立法封杀天价月饼呢,期待四部委之类的尽量少发文少干预市场,无疑是不现实的。

而抑止腐败行为是最冠冕堂皇又最好笑的理由了。没有了捆绑名酒名烟、跑车别墅、金石珠玉的天价月饼,人家要收受贿赂就没有别的选择么?打着防止用来进行贿赂的招牌来封杀天价月饼,许多民众还以为问题的根源是这些高价商品的存在呢,其实是官员腐败的大环境决定了天价月饼之类的馈赠物品大行其道的原因,不从滋生畸形市场规则的根源着手消灭畸形官场的需求,却反而从正常遵守市场规律的商人出发运用政府权力影响市场供给,还自以为在对抗腐败,不但是不了解市场的无知表现,也是无法正本清源的无能表现,更是政府想把责任转嫁给制造天价月饼的商家的体现,这跟权力寻租就好像天生一对了,一个利用掌握的权力获取收益,一个利用权力转嫁责任,如此无本万利,怎么不让人羡慕?

真正要管的,应该是天价月饼的主体已经不是月饼,其类别应该归于“礼品”或其他什么类别。如果牵涉到税收等方面的问题,四部委对市场进行规范到没什么不可以,而以前述理由升级到“封杀”,就真是“矫枉过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