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原审原告黄静的父母,及原审被告姜俊武关于民事责任方面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
一审原判结果是:1、姜俊武无罪;2、姜俊武赔偿原告57399.50元;3、驳回原告其余附带民事赔偿。
因为证据的毁损而导致司法鉴定困难,这个终审结果是可以预见到的。关键是,谁来为案件调查过程中种种明显的干扰行为负责?如何才能够保证今后不会出现另一个不明不白死去的黄静?
再过几个月,就不再有多少人关心黄静案的真相与幕后玄机,这个名字会慢慢变作一个模糊的符号,只有很久才出现一次的搜索引擎关键字提醒我曾经存在这么一个人,曾经有过这么一个社会关注的案件,和一个不知何时才会实现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