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人在 twitter
上提起,才在豆瓣的首页发现还有这么一条通知:
我担任组长的小组人数超过5000人就要提交组长身份信息?凭什么?
然后去查阅一下隐私原则:
只有两种情况例外:
1.
你通过豆瓣邀请朋友时,你的email地址将在豆瓣发出的邀请email中出现,使你的朋友能够辨别邀请的来源。
2. 政府执法部门或监管机构依法有权要求豆瓣提供你的注册信息。
豆瓣将在网站大的更新或紧急意外出现时向你发出email.
除此之外任何向你email的发送必须经过你明确的许可。
对这样的措施和理由,我无法认同,我的原则是,在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的情况下,尽量不透露身份信息给没有制约的监管者。
既然我无法改变所谓的法律法规,也无法替豆瓣承担压力,那么唯一的出路就只能是让我管理的小组停止发展,或者让那些不介意提供个人身份信息的人代替我成为组长了。
是的,豆瓣夹在网络监管机构、开放的小组服务和各种活跃用户三方的缝隙中确实是很不容易,所以我在管理的“人肉搜索引擎小组”对涉及个人隐私的搜索要求都是毫不留情的尽快删除,同时尽量不做可能危害豆瓣生存的事情。然而现在这种“良民”也当不下去了,我担心别人利用人肉搜索侵犯个人隐私,自己却要供出隐私信息,这么玩下去还有什么意思?
如果你想成为豆瓣人肉搜索引擎小组组长,请和我联系,给我一些说得过去的理由就行。这不是一个多么牛的小组,但至少帮助过一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