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无禁忌

良民应该怎么当?

#人肉搜索引擎小组 , #豆瓣

2009年4月份的时候我写过一篇文章《良民也当不下去了》,因为豆瓣出台小组管理的新规定,使得我在豆瓣建立的人肉搜索引擎小组面临被冻结的命运。
7月份之后,小组被冻结,豆瓣提示:你拥有的小组成员达到5000人,需登记组长信息。

尽管我的个人信息不是什么了不起、查不到的秘密,但我就是不想配合提供个人信息,我觉得不应该轻易屈从于未知的权力部门通过服务方转嫁来的压力。所以之后只能暂时放下小组不管。

但是从去年7月份至今,一直有人发豆邮问我能否加入小组,我也觉得少了一个帮人一点小忙的渠道怪可惜的,最重要的是,小组被冻结后连小组公告和置顶贴都无法修改,身为组长我无法向全体组员解释来龙去脉和提供转移小组的信息。
因此,不如还是想办法让小组解冻,在不配合提供个人信息的前提下恢复服务。

在我的理解中,小组是因为人员超过5000而被冻结的,既然如此,清理掉一些已经被注销的、长期不活跃的用户,始终保持人数在5000以下,总可以恢复小组正常活动了吧?
当时小组的人数好像是6000多(具体数字忘记了),花了差不多一周时间才清理到5000以内。

但是小组仍然保持冻结状态。
于是我郁闷了,茫然了,好奇了,难道还需要给豆瓣官方知会一声申请小组解冻?或者冷冻小组是另有原因?

首先,我在豆瓣社区帮助中心的站内询问页面上提问,因为没有历史记录功能,所以我已经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提交的解冻申请了。反正连续提交两次之后等待数日都没有看到豆邮中有任何答复。

然后是1月13日,只好开始向豆瓣帮助邮箱发邮件询问。

第一封邮件依然没有答复,第二次1月18日的邮件在20日得到答复如下:

你所反馈的小组因含有社区指导原则中豆瓣不欢迎和不允许的内容,依据小组管理细则第5条之规定,所以该小组现在处于停用状态。
截图见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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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小组管理细则第5条的内容是什么呢?

遇到特殊情况或政府相关机构要求时,豆瓣保留处置或解散任何小组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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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是豆瓣官方主动处置小组还是应政府相关机构要求被动处置小组呢?我看不出来。
因为具体什么内容引发的特殊情况导致组长本人也没有收到过任何警告、小组既不记违规、也不只是暂时停用15天就直接冻结呢?我还是看不出来。

于是我只好进一步向豆瓣求证,1月20日再次发邮件询问:

请问不欢迎和不允许的内容具体是什么,可以在回复中提供吗?
请问是政府相关机构要求停用吗?有提供停用的理由吗?能否提供具体下达指令的政府机关和申诉联系电话?
小组规范已经明确规定不进行涉及个人隐私的搜索,在小组管理时也做到了严格管理。如果是因为“人肉搜索”这个原因被要求停用,豆瓣作为服务方应代为申辩,或通知小组组长并提供申辩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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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世界观里,管理方进行任何惩罚都必须给出相应的理由,因为管理的目的不是惩罚,而是提醒被惩罚者在将来需要遵守什么规则。
如果不告知明确的理由,指出是因为哪些内容违反了哪些规则,划出“应该做”和“不应该做”的清晰边界,如何保证被惩罚者不会再犯?
另一方面,只有理由和规则明确了,才能对理由和规则是否合理提出质疑,进而优化规则。

除非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因为政府部门的压力而停用小组,这样解释权就不在服务方豆瓣的手上。
倘若真是如此,为了避免有人说什么站着说话不腰疼啊、在中国这种特殊环境下让服务方去面对政府部门是不负责任的作为啊,我提出希望能够得到“政府相关机构”的联系方式——绕过豆瓣我自己去交涉总可以了吧?

但这次豆瓣没有回应。

究竟是豆瓣觉得冻结一个小组还要给出具体违规的内容是什么太费事,还是真的因为涉及“政府相关机构”于是不方便答复?
如果是前者,我还是应该再去信询问,因为你看,之前至少要询问两次才能得到答复;
如果是后者,那我更要去信询问了,眼看着线索的最后一步中断,总要有个明确的答案吧。

于是1月25日再一次去信,并且补上一句:

如果不方便或者不愿意提供进一步的信息,也请给一个明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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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一直到今天(2月7日),豆瓣仍没有回信,从唯一一次反馈的效率来看,应该不是客服人员没有收到,看来很难得到更进一步的信息了。
我也只能对组员和希望加入小组的豆友们说,作为一名普通的用户,在正常渠道范围内我已经尽力了。谁来告诉我,接下来良民应该怎么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