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科学家们在很大程度上是作为个人来完成自己的工作的,但是,我们时代的科学家则需要大量昂贵的装置和一个拥有许多助手的实验室。所有这些他都要通过政府的帮助来获得,或者通过富豪的帮助来获得。因此,他不再是一个独立的工作者,而实质上是某个大组织的重要部分。这种变化是非常不幸的,因为一个伟大人物能独立做的事情往往比那些他只是在权力者的帮助下才能做的事情益处更大。

可是我们有什么办法呢?人类要探索未知的世界,只可能是一条越来越艰难的道路,水晶球和竹签的蒙昧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还有这样的现象,但不可能改变整个时代了)。当只有政府或者财团才能够负担科学的费用时,除了因为经济紧张和畏惧心理而中止科学研究之外,是否还有一条道路,让民众利用科学带来的民主制止政府和财团作出蠢事。在悲观的人看来,这也许是永远不可能的,除了放弃目前取得的一切我们无路可逃。可我不希望人类这么容易对自己的大脑和外面的世界低头,只要有一点机会,我们就该证明我们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善于自我毁灭。

尽管原始人是一个小社会的成员,他仍然过着一种创造力并不过多的为社会所妨碍的生活。他想去做的各种事情--通常是狩猎和战争,也是他的邻人们想要干的事情。
如果他是一个具有非凡才能的人,他可以对各种武器作出某种改进,或是发明一种狩猎的新技巧。这些并没有使他遭受到社会的任何反对,相反却受到了欢迎。现代人则过着一种非常不同的生活。他终日的工作就是用一种完全单调的方式去生产某种东西--它不是作为一份美妙的工作而有价值,而主要是由于它的有用性才有价值。在被高度控制化了的生活方式中,他总是为翌日的种种考虑所纠缠。
在可能另有各种有价值的抱负的人们那里,集中化的结果将把他们卷入与更多敌手的竞争之中,以及不得已屈服于一种过于统一化的嗜好标准。
我们知道得太多而感觉得太少。至少我们对那些产生一种美好生活的创造性情感感觉得太少。这主要是因为我们是消极的;在我们积极的时候,就能超度各种琐事。如果生活要想从只是由灾难来缓解的厌倦中解救出来的话,那就必须找到各种恢复个人创造力的途径,这不仅仅是在日常的各种事情上,而且也是在各种真正实质性的事情上。
我们应该让组织有更大得多的变通性,更多的由地方的自治来缓解,而且较少的以它那种非人的强大来压抑人的精神。

组织的目的应该是使个人发挥出他最擅长的天赋,使个人体现出最大的价值。高度制度化的社会可能给创造力提供极高的物质水准和组织能力,然而在另一方面,它又常常是压制个人的。除了我们自己要警惕这种压制,注意使自己不被束缚之外,还得要为创造一种对个人而言更为宽松的环境而努力。这是自由精神和个人解放的希望之所在。

人在许多方面不同于其他动物。其一就是他愿意去从事眼下自己并不觉得快乐的各种活动,因为它们是达到他所欲望的目的的手段。

正因为如此,我特别警惕那些自称无欲无求并且能够忍受加给自己身体和精神的许多痛苦的人,他们的目的与别人不同而欲望往往更大意志更坚强得多,如果说人类最大的成就可能是这种人缔造的,那么人类最大的悲剧也会是这种人主演的。

有两样东西造成了以工艺为傲的衰落:略早一些的就是货币的发明,而后是大量的生产。货币导致了用其价格来估价一种物品,而价格是某种非本质的东西,仅仅是作为与其他商品共享的一种抽象。不是为了交换而生产的各种物品可根据它们是什么东西来估价,而不可根据它们将买到什么来估价。……(对商品来说)重要的不是它的金钱价值,而是利润。

利润不同于本质。虽然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商品的价值也会得到提升,但两者毕竟是不同的。所幸的是,利润并非人们追求的全部,在众人为利润奔忙的时候,总有人在默默的创造最有价值的事物。

最容易和最显而易见的导致和谐者就是战争。在一场艰难困苦的战争中,当民族的自存处于危难之中时,易于劝使每一个人以一种意志来工作,并且如果人们认为政府能够胜任的话,它的各种命令也容易被服从。这就如同船只失事的情况一样。但是,没有人主张把船只失事作为加强海军纪律的手段,我们同样也不能以战争带来民族团结为由提倡战争。无疑地,对战争的恐惧也能产生同样的效果。但是,如果对战争的恐惧剧烈地持续足够长的一段时间的话,那么完全可以肯定它要导致现实的战争,当它加强了民族团结的时候,也带来了厌倦和歇斯底里。

有多少次专制者以战争为名要挟整个国家,犯下反人性的罪行?然而民众总是一次又一次的自动投入这样的圈套,将责任和权力轻易的交出,胜利的功劳归了专制者,失败的耻辱归了那些现实中或者假象中的全民公敌。

在每一次不幸中,都有一种自然的冲动去寻找一个敌人,把责任归咎于他;每当我们的各种麻烦的原因太难理解时,我们便趋向于求助这种原始的解释。

这是一种很自然的心理,不是吗?然而却可能带来很糟糕的后果。如果我们总是倾向于这样做的话,问题永远也不会少,敌人只会越来越多--除非你把它们统统都消灭--然而在“我们”当中又会有“敌人”出现…

减少借助于仇恨的潜能,可以有各种办法,最好的办法显然是在可能的情况下,去医治导致我们寻找出一个敌人的邪恶。当这一点做不到时,普及一种对造成我们的各种灾难之原因的正确认识或许是可能的。但是,只要政治和出版方面还存在着由歇斯底里来鼓劲的各种强大力量的话,这就将是困难的。

可是现在进行歇斯底里的鼓动的媒体和个人反而被认为是“爱国”的。是呀,谁不希望有人站在自己一边坚定的为自己说话(尽管“国家”、“民族”这样的词很可能实际操作起来并不会真的把你这个个人包括进去),把与自己利益有冲突的其他群体都视为邪恶的敌人,鼓动本群体中的每个人战而胜之(而且还要强调毫不留情)呢?
于是鼓励仇恨和残忍的非理性言论被默许了,甚至是受到了很高的评价,狭隘的民族主义、沙文主义甚至是恐怖主义被当作迎合大多数人敌视心理的良方而得到传播,反过来,受到影响的人又对这类言论叫好。

……我所指的自尊就是骄傲的好的那一半--被人们称作“适当的骄傲”的东西。骄傲的坏的那一半是一种优越感。自尊将使一个人在与各种各样的敌人较量时,不至于是可怜的;当整个世界都在反对他时,使他能够感到自己也可能是正确的。如果一个人不具有这种品格,他会觉得大多数人的意见,或者政府的意见是天经地义的。倘若这种情感方式遍及开来的话,无论在道德上还是在知识上都不能取得进步。
自尊,迄今为止一直是少数人所必备的一种德性。凡是在权力不平等的地方,它都不可能在服从于其他人统治的那些人身上找到。

自卑的人往往容易将骄傲的坏的那一面畸形的发展成为自负和极端的优越感,在这种优越感遭受打击而显出让他感到自卑的身份或地位的时候,他便会恼羞成怒,会用一切手段进一步的掩饰他的自卑,然后攻击一切使他丧失优越感的人或事物--而道德上的论断和攻击无疑是实现这种目的最为方便、最容易说服自己的手段。
另一方面,他们也是最可能走向另一个极端的人。对外的极端的优越感的背后,是对内的敏感脆弱的自卑,这种自卑感在一个强有力的专制人物出现的时候很容易就会促成个人抛弃外在的优越感,抛弃自尊,拜倒在这样人物的脚下--在强力专制人物的领导下,暴力与专制会让他们感到稳定又踏实,原则、道义、责任等等则可以不必再考虑。他们的“自尊”取决于专制者的成败兴衰,取决于被赏赐的特权。

一种民主制度大概会避免这些较为严重的自卑形式,并且能够为保持自尊提供充分的机会。但是,它也可能作出完全相反的事情。

民主制度的基础可以说是建立在尊重个人尊严的基础之上的。平等、自由、民主的观念不像专制主义那样忽视个人的权利,但是据此以为“民主制度”一施行就万事大吉,那就错了…

那些相信人的声音就是上帝的声音的人们可能推论说,任何与众不同的意见或者特殊的嗜好都几乎是一种不虔诚,并且将被看作是对群体合法权威的一种应受到惩罚的反叛。只有当自由像民主一样被珍视时,上述轻视才可以被避免。

人应有发表异见的自由,不至于因此被逮捕、被定罪、被诅咒、被隔离、被歧视、被视为危险分子而受到暴力对待。然而,一些总是把“爱”放在口头的人,总喜欢攻击他们眼中的异端,却不是因为这些异端所说的话是虚假的,所作的事是危害他人的。

政府的最基本职能是安全、公平和保护。因为这些是只有政府才能带来的东西。…在其他方面政府的主要职能应当是鼓励非政府的创造力,以及为它在有益的方面发挥作用创造各种机会。

然而在现实中,政府发挥的作用往往是远远超过这个范围的,随着政府的规模一步步扩大,职能一步步扩张,其作用甚至常常是扼杀创造力和独立意识的。
当我们像防备独夫民贼一样不惮以最恶毒的心思揣测、怀疑政府,并且手中握有用以戒备的“武器”--足够保护自己的公民权利,我们的政府才不至于迅速的堕落成为远超基本职能的专制工具吧?

民族之间的差异,只要不导致敌对,人们就决不应为此而哀叹。在国外生活一段时间之后,我们意识到,这个国家有各种我们自己国家缺少的长处,不管我们的祖国是哪个国家,这都是正确的。这同样也适用于一个国家内部不同地区的差异,适合于不同职业造就的不同类型的人。个性的一元化以及文化上的千篇一律应使人感到遗憾。生物学上的进化一直有赖于个体或种族之间的先天差异,文化上的进化则取决于后天的不同。当这些差异消失时,也就不再有任何可供选择的材料。在现代的世界里,存在着一种现实的危险,即一个地区与另一个地区在文化的诸方面有着过于巨大的相似性。消除这种危险的最好办法是增加不同集团的自主性。

差异乃是一种可爱的现象。那种妄图把一切都统一到一个标准之下的想法,倘若仅仅停留在头脑中,获得乏味无趣没有想象力的评价是毫不奇怪的,而假若以暴力强制落实这种念头,那么暴力所及之处,创造力和个性的缺失就是可以预见的。
我们鼓励保留尽可能多的语言,我们认为要尽可能的保留民间艺术(即使只能够在博物馆中看到也好),我们认为应当保证信仰自由,我们反对强制推行文化殖民…并非因为那些受到保护的东西能够在当下带来多大的经济效益,而是因为那是一种不至于使我们走进只有一条道路的死胡同的明智之举。

物质利益同精神利益相比,更多的是一个人占有性问题。一个有一份食物的人要提防任何其他人把它吃掉,但一个写诗或欣赏诗的人并不提防另一个人写或欣赏一首同样好的或者更美妙的诗。这就是为什么对于物质利益来说公正是重要的,而对于精神利益来说,所需要的是机遇和一个使对成功的希望似乎是合理的环境的理由。

就好像硬件一般只能够一个人使用(即使共享使用,对每个人来说也不是完全的),而软件则可以通过复制到处流传,人人享用。

在一个权威控制了所有宣传手段的铁板一块的国家里,一个明显表现出创造性的人可能遭受这样一种更坏的命运:不管他是否屈服于法律的惩罚,他都不能使他的观点为人所知。当这种情况在一个社会出现时,这个社会就不再为人类的共同生活贡献任何有价值的东西了。
对贪欲或掠夺性冲动的控制是绝对必要的,因此国家,甚至世界国家对生存来说是必需的。但是,我们不能仅仅满足于生活着而没有死掉,我们希望幸福的生活,富有生气的、创造性的生活。对于这一点,国家能够提供部分必要的条件,但这只有当它在追求安全的过程中没窒息大量给生活以滋味和价值的无规则冲动时,才能成为可能。个人生活仍旧有它的适当位置,而且不必过于完全地屈服于各个大组织的控制。在现代技术已经建立起来的世界中,避免这种危险是非常必要的。

专制权威压制思想并且控制思想的传播,这对有创造力的人来说简直就是噩梦。思想是最有生命力的东西,即使专制者封锁和监视一切,也无法阻止人们的思想冲破牢笼,为自由的来临悄悄酝酿;然而思想又是最脆弱的东西,因为一旦它无法传播,就只能像跌出襁褓的初生婴儿一般,对一切都毫无能力防备。
当国家成为了禁锢思想的机器的时候,其对人类进步的阻碍就超过了它对国家成员安全保障的价值。当然,在现实生活中,这两种倾向并不总是那么极端,个人如果要享受到一些安全保障,确实是是不得不付出一些自由作为代价的--可惜的是,总有人把这种想法发挥得过头,以为人们为了所谓的“安全”就一定愿意乖乖的放弃所有的权利和自由。

一方面,安全和公正需要集权的政府控制,而且,如果这种控制要想富有成效的话,它还必须扩大到建立一个世界政府;另一方面,相反,进步则需要最大范围的发挥与社会秩序不相接触的个人的创造力。

保护它,而又尽量少干涉它…对于政治水准只达到今天这种程度的人类来说,要建立这样一个“世界”政府还只能是美好的幻想而已。

在文化问题上,差异是进步的一个条件。某种程度上独立于国家的各种团体,如大学和学会,在这方面具有很大的价值。

始终统一的文化是没有生命力的文化,而这种文化差异,在一个国家的内部,是不能够靠失去独立性的学术团体来实现的。
求同而不存异,就像会导致进化的减缓和停滞,缺少文化多样性也会使文化的发展受到阻碍。

人不是完全自由的,但也不完全是一个奴隶。就一个人所具有的自由来说,他需要一种个体道德来指导自己的行为。

不存在也不应该存在一个整齐划一的集体道德标准。消灭发源于个人自由的道德准则,既是无趣的道德观念的开始,也是道德水准停滞的开始。一个人要经过自己的思考而不是全盘接纳别人的思考,要跟随自己的意志而不是臣服于别人的意志,构建出自己的道德世界。

对法的尊重是任何尚可接受的社会秩序所必不可少的一个条件。当一个人视某条法律为邪恶的时候,他有权利也有责任试图去改变它。但只是在很少的情况下,他触犯法律才是正当的。

法律不是万能的,恶法不是一定要遵从的,但这不能成为我们随便就否认法律的理由。

当立法者明智的时候,他们应当尽可能的避免建立这样的法律,即迫使有良心的人在罪恶和法律上的一种犯罪之间作出抉择的法律。

法律应该是活生生的东西,所谓“活生生”,就是它能够随着人类社会的时代变迁而不断调整,其背后的目的在于保护社会的利益,更在于保护个人的权利,更煽情的说法是,法律的目的在于将人性约束在一个不致自我毁灭的范围内,借它自己的手,锤炼它,修正它,呵护它,软化它,充实它,即使让它变得面目全非。倘若所立的法律反而使有良心的人面对正义之途却踌躇不前,最终选择对他个人有利而使人性沉沦毁坏的道路,那么责任不在这个趋利避害的个人,而在于利令智昏或过于软弱或矫枉过正的立法者。

如果人类要向不变得无聊和索然无趣的话,重要的就是认识到存在着各种其价值完全不依赖于效用的东西。

市侩的人总是喜欢问:“这东西/这件事情有什么用呢?”
而我喜欢的人物总是喜欢回答:“完全没有用。”

有的人认为人类社会存在的目的就在于生存下来,并且强大起来--说白了,其最高目标就是现在能够随心所欲,将来能够保证继续随心所欲。

人们并不总是记得,政治、经济以及社会组织一般来说只属于手段的范围而不是目的的范围。我们的政治和社会思考很容易犯一种谬误,习惯于把一个社会看作一个系统的整体,只要这个社会作为一种秩序的模式、作为一种设计好了的各部分相互整齐地吻合在一起的有机体看起来是令人愉快的,它就是美的。但是,一个社会的存在不是,或者至少不应是为了满足一种外观,而是要给构成它的个人带来幸福的生活。最终的价值正是应当在个人身上,而不是在整体那里被追求。一个善的社会是为了给构成它的成员们谋得幸福生活的一种手段,而不是某种由于自身的缘故而孤芳自赏的东西。
但人们说一个民族是一个有机体时,如果认识不到这个比拟的局限性的话,那么这个比拟可能就是危险的。
……
只有个人才是善恶的承担者,而人的任何单个的部位或者人的任何集合都不是善恶的承担者。相信不仅在各个个人中能有善恶,而且在人的集合中也能有善恶是一个错误,而且是一个直接导致集权主义的错误,所以是危险的。
……
国家是一种抽象,它并不感到快乐或痛苦,它没有希望或恐惧,我们看作是它的目的的东西实际上是管理它的个人们的目的。当我们具体的思考而不是抽象的思考时,我们就会发现,某些人取代了“国家”,他们比大多数人更拥有权力。所以对国家的赞美实际上变成了对统治的少数人的赞美。

国家,或许是人类最伟大的发明之一,与它并列的还有集体、民族等等,如果宗教不算在内的话,因为没有什么能比它更适合制造一个虚幻的东西,却又让人信以为真,认为值得为之舍弃个人的价值。

生存是其他一切东西的必要条件,…但它只是有价值事物的一个条件,而且自身可能没有价值。…生存极为需要政府。但是,能给予生存以价值的东西,必定主要来自于政府之外的各种源泉。

信奉国家主义的人喜欢说“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但这只指出如何保证生活的一个基本条件而已,而人生在世,怎可以因为为了保证这最低限度的基础而主动放弃追寻更高价值的努力?如果以保障个体的生存为条件来要挟个人听命于政府,那简直就是集体绑架嘛。

在我们的时代,除非到出现世界政府的时候,人们总是对权威的追求过多,对保护创造力的关心过少。在大组织控制之下的人们,其观察已经倾向于过度抽象,忘记了人们实际上所喜欢的东西,并且倾向于让人去适应制度而不是让制度来适应人。

时刻要记得哪些是最本质的东西。如果把现代人身上文明制度的外衣统统剥光,丢到荒蛮纷乱的荒郊野外,想像一下今天看似坚不可摧的种种制度、理论、信仰、习惯全都抛开的时候,当习惯了在过度文明又温暖舒适的迷宫中觅食的脑浆容器如同柔软的白色肉虫在阳光下吃力地蠕动的时候,当熟悉了包罗万象、杂乱繁复的法律条文、奖惩制度、人际关系、利益规则的饱学之士在最简单直接的自然定律面前或目瞪口呆手足无措、或丧失心智陷入癫狂的时候,随着文明而来的种种荒谬是否也一一呈现在我们面前?
我们对抗这种荒谬的方法不是逃离文明,一头扎入原始森林,让自己经过进化锤炼的大脑白白浪费,而是应该时刻牢记,不要成为文明产物的奴隶,即使看上去多么诱人,也不要做作茧自缚的蠢事。

有能力的人崇拜权力而不是单纯的幸福和友谊,缺乏能力的人则默许这种情况,或者为对痛苦来源的一种错误判断所欺骗。

很难想像权力本身就是一种极为吸引人的东西,可能就像毒品一样,等到你得到它之后才发现无法免疫无法摆脱。那些热衷于争权夺利的人喜欢将对权力的崇拜、不择手段的攫取正当化和神圣化,视为强者的天然权利;而奇怪的是,许多弱势者会衷心认同,这种认为屠戮、奴役和剥削他们的行径、漠视他们身为人的尊严的态度是合理的的观点,大概他们喜欢幻想有朝一日能够翻身也成为掌握权力的人,不愿意到时候没有了那种奴役他人的快感吧。

自从人类发明了奴隶制以来,有权势的人们就相信,他们的幸福能够通过使其他人痛苦的手段来获得。

自从有人类甘愿成为心灵的奴隶以来,他们便相信,通过使他们痛苦的手段能够让掌握着他们身体与心灵自由的人幸福,而他们也以之为幸福。

在进行构建各种制度以追求公正的过程中,我们一直处在一种危险之中,即忘记了仅有公正是不够的。日常的快乐、无忧无虑的时刻、冒险以及创造性活动的机会,至少在给人们带来一种感觉到有价值的生活方面,与公正是同等重要的。

公正不是最终追寻的目标,它本身没有多少价值,只能作为一种手段,一种为其他目标服务的基础才有其存在的意义。假如追求公正的决心冲破了保留生活幸福的防线,带来一个死板、没有生气、缺乏创造、扼杀人性与活力的环境,那么这种公正就如同泛滥过头的自由一样,成为让人害怕的东西。

很久以前推动我们的野蛮人祖先狩猎和战斗的本能要求有一个出路,如果它们不能找到其他出路的话,那么它们将变成仇恨和反对的怨恨。然而,对于这些本能有着各种各样的并非邪恶的出路。战争的本能可以由刺激和积极的运动所取代;狩猎的本能可以代之以冒险的快乐、发现以及创造的快乐。我们一定不要忽视这些本能,我们也不必为它们悔恨;它们不仅是恶的源泉,而且同样也是最卓越的人类成就的源泉。当人们已经得到安全时,对于寻求人类幸福的人们来说,最重要的任务将是为这些古老而又强有力的本能,寻找各种既不只是限制又不带来破坏,而是尽可能多的给人类生活带来快乐、骄傲和荣耀的出路。

当有人需要狠狠地发泄一下的时候,却被告知只能够缩在笔挺的西装里面道貌岸然地乖乖坐着,那是极有可能要抓狂的;所以有的人需要间歇性地歇斯底里、口出秽言、打砸抢烧,是情有可原的,本能中暴力的倾向不可忽视啊,可怎么让它少带来一点恶,实在不容易,搞不好还会被人扣上帽子痛扁一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