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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纪念钞违法?

#人民币 , #奥运纪念钞 , #法律

这几天奥运纪念币很火热,而今天看到这样一则新闻:《北京奥运纪念钞爆炒到千元 专家:买卖纪念钞违法》:

《钱币》报总编、中国集币在线首席执行官殷敏认为,此次发行的纪念钞具有流通功能,而买卖未退出流通的纪念币就是在倒卖人民币,属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规定:“纪念币是具有特定主题的限量发行的人民币”,“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
于是顺藤摸瓜找了一些相关的法律法规看了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国办发出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的通知

在《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中终于找到了这么一句:
“纪念币分普通纪念币和贵金属纪念币。普通纪念币自发行之日起一年内只准等值交换,贵金属纪念币自发行之日起即可上市经营。”

唉,所以说在现代社会,穿越是一种非常实用的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