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苹果禁止微信在其 iOS 应用内提供通过微信支付打赏文章作者的功能,很多人马上想到了当年360和腾讯的大战,以及让用户二选一的“艰难的决定”,有的人也在自问和问人:苹果手机和微信如果只能选择一样,会选择哪个?

有人则认为苹果这种做法是利用垄断优势店大欺客。我不是果粉都看不下去了。

首先,从李如一的事件说明来看,不允许此类内购的条款早就存在,不存在模糊之处,禁止的也不是微信一家,只不过此次执行更加严格。
腾讯在他人的平台上玩,搞清楚规则是基本功,遵守规则是应有之义,不能拿过去没有被禁止当作继续违规的理由。

其次,App Store 是苹果完全自有的渠道平台,你可以抱怨它设立的规则太过苛刻,不在上面发布,但无论它怎么设置规则,都是它的正当权利。

第三,苹果的 App Store 远远说不上垄断市场。移动应用发布推广渠道又不是只此一家,iOS 设备也没有独霸市场,消费者有选择的自由——当然,不包括无论什么情况下都应该被满足的“自由”,比如在西餐厅吃麻辣烫的自由。

最后,也是最有争议的,即使是在市场垄断的前提下,苹果的这种做法也毋需指责。
有的人只看到苹果 App Store 应用渠道生态环境的市场优势,如影响力、付费用户数、付费能力等等,看不到的,是形成这些市场优势背后,iOS 系统和设备的优秀,应用生态系统的建设、运营和管控,以及这些工作的商业创新、技术创新和投入成本。

换言之,如今苹果 App Store 的地位正是市场对其前期创新开拓的报酬、褒奖,哪怕它形成了事实上的市场垄断,只要不是与公权力结合形成行政垄断,那就算不上什么恶行。

但总是有自己不事生产、不用参与市场竞争的道学家跳出来说,哎呀,这形成垄断了,要维护市场的公平秩序,要有如他们一般公允的道德家介入来打压市场垄断,“为弱势者发声”。

但事实上打破所谓垄断的,往往不是道德家的介入,而是(1)在市场垄断者无法想到的地方,通过模式创新颠覆原有的市场,让垄断者根本没有还手的机会,(2)垄断者为垄断地位所限所蒙蔽,不断损害消费者的体验、透支企业的品牌形象而作死,(3)垄断企业规模超出其管理成本边际而陷入低效的境地。

对相信市场的消费者而言,苹果也好,微信也好,哪怕处于垄断地位都不算多可怕,最可怕的反而是以道德家面貌出现的这种人

当一个平台用户群体庞大,就具有了公共平台的属性,就有了公共利益之争,企业的角色也随之发生变化,就具备了公共管理的职能,自然不能简单地让企业决定怎么管理。

苹果和微信的这一架表明,国企把持的资源性行业存在垄断,民间资本集中的互联网行业里也同样存在滥用市场地位的可能。

社会需要将这种利益之争纳入到规范的渠道,也需要用法律来制约对市场地位的滥用。

一句“用户群体庞大”就可以堂而皇之的化私为公,进而打着法律的旗号干预市场,大多数人可能还觉得十分正常,甚至拍手叫好,这才是细思恐极之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