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已经是64,但这几天最引人注目的话题依然还是厦门,因为临近特殊日子的市民自发的游行活动,这次游行也被某些人与18年前的事件联系起来看,甚至成了封杀消息、封杀反对意见的理由。这种把本来可以在行政和法律范围内解决的问题往政治上靠,以期获得压制效果的手法非常卑劣,但今天我谈到厦门事件,最后也会和64联系起来说。

一、对民众一方的反思

新语丝在6月1日刊登了桓二心的《我看厦门PX事件》一文,其中心论点就是:对
PX
项目危害的宣传有危言耸听的嫌疑,在政治问题上一定要以事实说话,避免煽情、造谣、以讹传讹。
说煽情、造谣或许有点重,但对-二甲苯不属于剧毒高致癌物质是事实,而反对 PX
项目的宣传中有不少是强调对-二甲苯的“剧毒、高致癌性”也是事实。而且到目前为止,我都没有看到一个足够有说服力的报告来证明目前的
PX
项目是不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虽然这个举证责任不在反对者一方,但是反对方的宣传还是应该基于可信的科学结论。

遗憾的是,在互相传达反对 PX
项目的消息时,类似的夸大其辞和以讹传讹一直存在,包括刚开始游行时有人声称人数达到2万人等等。同时,当听到一些质疑和反对的意见的时候,一些人条件反射式的给其扣上“托儿”的帽子,这样的反应也颇让人失望。

当然,不管怎么说,游行的厦门民众反对暴力的态度和良好的秩序都让人赞赏,大方向上也不能够说不对。

二、容许一些错误

尽管反对 PX
项目一方的观点和证据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是我十分赞同这次充分表达自己观点的和平集会游行。就算是观点不正确又如何?谁能够保证自己的观点就一定正确?
游行应该是民众公开表达自己观点的一种方式,也是和执政者面对面交流的一种正常渠道,有什么差异很大的分歧,是正常的,发起游行的一方有错误的观点,也是正常的。首先要有表达的权利,然后才有对话和协商的可能,指出对方观点错误应该成为谈判的筹码,而不是堵住对方嘴巴的胶布。

三、如何讲道理?

之前有说过,举证责任不在反对者一方,要求民众举证证明 PX
项目有什么问题无疑是不合适的,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应当在该规划草案报送审批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编制机关应当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建设单位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也就是说,谁要建设可能影响环境的项目,论证该项目符合规范,听取专家和公众意见的责任也就由谁承担。

不过我没有找到符合“如果公众参与程度太低,或者投票赞成的数字不够,那环保局不应该通过该项目的环境评价”的这一段,仅有“编制机关应当认真考虑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的意见,并应当在报送审查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附具对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和“建设单位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附具对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采纳或者不采纳的说明。”
也就是说,即使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有很多意见,编制机关、建设单位在提供不采纳意见的说明之后仍可能审查通过?

我好奇的是,这两个必要的论证、听证会是否有举行过,通过审查的环评报告是否有向民众公开,内容是什么。如果真是如目前所看到的消息,没有征求过意见,或者环评报告本身存在问题,那么不管
PX 项目实际的危害如何,这个程序有问题的项目审查都是站不住脚的。

如果按照这样的思路,举证的责任不在于专业程度不够的民众,而在于项目规划和建设方,是否项目反对者的失误几率和压力都会小一些呢?这也是为什么我说希望这次事件演变成法律事件的原因。

除了利用现行的法律作为武器进行有理有据的抗议之外,还能够促成环境保护相关法律和危险信息公开制度的完善也说不定——毕竟比直接高喊某人下台或要求追查腐败官员更容易让政府方面妥协,也更加现实。如果整个事件的着眼点是在法律之外的,这样的希望就很渺茫了。

四、相信谁的道理?

目前厦门事件的现状是,PX
项目缓建,但是环评报告是否会公开,是否会有新的环评报告出来,还是未知数。而许多人关心的其实并不是环评报告会怎么评价这个项目,而是环评报告是否值得信赖?

从城市规划、项目规划、环境影响报告、环境评价报告到项目审查和建设,整个过程对可能受到很大影响的厦门人民来说是不透明的;在普遍对政府信任缺失的情况下,后续的处理,环评报告的新版本,如果仍然是支持
PX 项目建设的,厦门民众是否会接受呢?

如今民众不但不太信任政府的话,也习惯性地相信站在政府对立面的传言。除了前面所说的民众需要反思之外,政府方面是否更加需要反省呢?
决策和审查过程不透明,封杀网络、短信消息,制造假消息粉饰太平,发出开除和退学威胁,上纲上线,再加上普遍认为的相关人员有腐败的嫌疑,或者为了政绩不惜牺牲环境的一贯作风,就算缓建项目的决定是以接纳民众意见为出发点做出的(何况目前还有项目并未停工的消息),被认为是缓兵之计也绝对不冤枉,因从为多年来的作为来看,政府已经失掉了公信力。

当你失掉了别人的信任的时候,不是简简单单的等价补偿就能够赢回这份信任的,必须花费许多倍的功夫才行。

五、两个事件背后的对比

从64到61,我们可以看出以下几点:

政府的态度依然是:
决策的权力牢牢掌握,因为无论从表面的政绩到背后的利益都是向权力看齐的;
防备民众的集体行动,这一次游行者素质很高,非暴力的原则得到贯彻,没有不切实际的政治诉求,所以控制手段还算温和,不过已经准备好了政治武器,用作实施强硬手段的理由的;
与64相比公信力有所回升,但是仍然得不到民众信任,缺少监督、缺少透明机制带来的腐败问题,不对民众负责而是以

数字为政绩衡量标准的弊端,都是原因之一,根本上来说还是一个政治问题;
18年前是在一个阶段性的转型期面临政治和经济双重的迷惑,到了今天,起码在经济方面,政府已经没有迷惑了,至少15年来的经济政策是一脉相承的,尽管这样的经济政策带来的成果被指责为是“虚假繁荣”“外强中干”;而在政治层面,应该说18年前的迷惑依然存在,只是一来用遗忘对抗迷惑的手法越来越纯熟,大部分时候也就不觉得很重要;二来18年前的梦魇还在,和其他种种因素合起来造成的结果就是,有心主动做些调整,但往往挪动两步又退回两步,非不为也,是不能也;三来,对言论管制、审查和封杀的手法已经相当纯熟了,甚至可能已经产生了这样的新的疑惑——如果始终掌握了这样的技术和人才,18年前的事件还可能会重演吗?政治方面的自我突破还有必要吗?

在另一方面则可以看到:
当年颇为激进的大学生,到今天几乎完全犬儒化了,主动回避政治、历史话题(不是那种“犯我强汉者,虽远必诛”之类的历史话题啦)和向往部分待遇优厚的公职是一体两面(后者算是正常的趋利,前者则是不正常的)。政治思想教育在大多数学生看来至少是可有可无的,但他们并没有自己的政治上的想法,当他们也面临处理政治问题的处境时,思维模式和逻辑还是逃不出政治思想教育的模式——即使是一些看似这种模式的反叛者,在其独立思考的结果和政治理想在现实面前被撞得粉碎的时候,其退缩的脚步一点也不比其他人小。
民众关注民生问题远超过关注民主问题的程度,应该说原因很复杂,也许18年来莫谈国事也未见得给城市居民少带来多少好处,以及学会了从短信、网络中的牢骚、嘲笑和自我嘲笑寻求到了安慰,还有物价飞涨、忙着买房都是原因之一。或许在继续一百步笑五十步地揶揄台湾式的民主同时,才发现从18年前的事件中学到最多的倒是适时的妥协、非暴力的对话比毫不退让的强硬冲突更可取,如果对话中能够绕过政治这个黑洞,自然是皆大欢喜,但会不会以后有一天无法绕过去,会演变成什么局面,好像并不值得操心。
18年前,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一样,下一步的政治方向似乎并不是个问题,大多数人在打开一扇关闭很久的窗户之后,眺望的方向基本是相同的,结果就像许多同向的分力合并在一起,狠狠的撞击在铁板上一样;而现在则同时存在着许多种思想,谁也不知道他们的合力指向何方,或者最终的目的地是确定的,而行走的路线蜿蜒崎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