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了个这么大的标题,有些不自量力的感觉,但既然说了要写一篇关于我对“语文”理解的文章,含着泪也要写完…
最开始想写本文,是因为多年以前人们就为文学水平衡量标准争论过,比如刘慈欣的科幻小说《三体》(《地球往事》)系列算不算优秀的文学作品,安·兰德的小说好不好等等;
后来又有推友提到“文笔的概念”是什么的问题,结构、情节、修辞与文学作品水平是什么关系,等等。
于是想着沿着“文笔”这个话题延伸下去可以谈谈我自己的观点,包括语言文字的作用、有没有客观标准、什么是好的文字和高级的审美。
我不是什么专家学者,写字水平属于养不活人的档次,一家之言姑妄听之。
语言文字是什么
首先,狭义的“语文”在我看来包括“语言”和“文字”。
前者更多依靠听觉传播和接收,后者则依靠视觉。
如果把人与人之间的交流沟通看作信息的传递,那么语言和文字就是:
信息编码、解码和通信方案
后来看到尤瓦尔·赫拉利在《人类简史》中也给出了“语言”的定义:
生物同类之间由于沟通需要而制定的具有统一编码解码标准的声音、图像信号。
但语言和文字其实未必是在生物同类之间沟通,不同类的生物,如人与宠物,或者非生物之间,如计算机与计算机,也可以用语言文字编码、传递和解码信息;也未必是不同个体之间沟通,同一个人留下信息,也许是为了与未来许多年的自己对话。
语言文字的作用
从这个定义出发,“语言文字”可以这样产生作用:
A. 编码的对象是描述外部世界现象的信息,文以通信
许多时候它是为了尽可能地还原现象的客观信息,比如一件物体的大小、颜色、重量、气味、声音、移动速度,等等,解码者无需亲身见闻也能感知原貌。主观的感受和抒情、华丽的修饰、丰富的想象只会妨碍准确传达关于现象的信息,因此一般的说明书、技术文档等都尽量客观,不带感情色彩。
如果被认为是本该只传递客观信息的文章,采用隐瞒、修饰、伪造等手段影响读者的思维或感情,这常常被称作“宣传(propaganda)”;如果表达了不允许表达的个人观点,则被称为“夹带私货”。
但实际上两者的界限很难区分,因为如何取舍“客观”信息,本身就是一种主观选择。
B. 编码的对象是思想逻辑,文以载道
编码者用语言文字准确描述和传递抽象的概念、逻辑和思维过程,解码者在头脑中还原和理解思维过程。
在这个意义上,数学也算是一种语言,数学可以将逻辑思维抽象为符号形式逻辑,精确表达。当然,数学的作用不仅仅在于表达,它还可以用于逻辑演绎、计算证明。
只是我们生活的现实世界太复杂,存在太多难以用数学定义、认识和表达的概念和知识。
因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仍然会使用不够精确但足够实用的自然语言。这时,如果概念界定不清晰、推导过程不严谨、堆砌现象描述、用比喻等迂回的手法,就容易导致理解偏差。
如果信息接收者没有足够的数学水平或兴趣还原思维逻辑,也会导致理解困难。
这也是许多人写科普作品的困境:如果想要精确表达,读者可能觉得困难、乏味——霍金写《时间简史》的时候就说过,每多一个数学公式,读者就会减半;想要通过故事、比喻等手段降低理解的门槛,读者的认知则可能谬以千里。因此,真正能够做到深入浅出、生动有趣又准确无误的作品,非常稀少。
C. 编码的对象是感受和情感,文以传情——最难理解,也是评价标准争议最多的点,所以我会花最多的篇幅详细说明
人类不是只考虑思想逻辑的纯粹理性生物,需要共情感受,传递情感,但正常的人类个体之间,神经元无法穿透颅骨直接相连发送和接收承载情感的信息,于是也需要借助语言文字来让其他个体实现共鸣。(在某种意义上,音乐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语言。)
丹纳在《艺术哲学》中写道:
人在艺术上表现基本原因与基本规律的时候,不用大众无法了解而只有专家懂得的枯燥的定义,而是用易于感受的方式,不但诉之于理智,而且诉之于最普通的人的感官与感情。艺术就有这一个特点,艺术是“又高级又通俗”的东西,把最高级的内容传达给大众。
也是类似的意思。
但仅仅是抽象地表述自身的感受,比如写“我”是多么激动、害怕、热爱、高兴…,并不能引起他人同感与共鸣。
因为“我”对具体情境的感知,经过大脑认知理解,再转化、精炼为用于形容这种感受的语言文字,最终传递给其他个体的,是损失掉绝大多数信息的抽象“符号”。
对方永远无法从作为抽象符号的语言文字中,原原本本地还原为“我”最初的情境,也无法从情境循着独属于自己的感知路径,形成与“我”相同的情感,因此也永远也无法精确理解“我”的感受。
语言文字离抽象的符号越远,离具体的情境描述越近,编码携带的信息层次越丰富越生动,就越有助于对方还原、理解、共情。
举个例子,提到“美味”,你脑海中浮现的也许是高档餐厅中的某次大餐,对另一个人来说也许就是一顿路边烧烤,对第三个人来说也许是小时候母亲做的大杂烩。“美味”这个词只是符号,符号写下来可能相同,个人的感受却各不相同。
如果仅仅停留在符号的层次,只会成为陈词滥调。更好的写法,是描述食物的颜色、香气、味道、口感等各种细节,再加上制作和吃喝的姿态动作、声音等,和人物的表情举止、感受心情,每次都带给读者完全不一样的个人体验。
汪曾祺《人间至味》中的《贴秋膘》一文中写北京烤肉的一段:
北京烤肉是在“炙子”上烤的。“炙子”是一根一根铁条钉成的圆板,下面烧着大块的劈材,松木或果木。羊肉切成薄片(也有烤牛肉的,少),由堂倌在大碗里拌好佐料——酱油,香油,料酒,大量的香菜,加一点水,交给顾客,由顾客用长筷子平摊在炙子上烤。“炙子”的铁条之间有小缝,下面的柴烟火气可以从缝隙中透上来,不但整个“炙子”受火均匀,而且使烤着的肉带柴木清香;上面的汤卤肉屑又可填入缝中,增加了烤炙的焦香。过去吃烤肉都是自己烤。因为炙子颇高,只能站着烤,或一只脚踩在长凳上。大火烤着,外面的衣裳穿不住,大都脱得只穿一件衬衫。足蹬长凳,解衣磅礴,一边大口地吃肉,一边喝白酒,很有点剽悍豪霸之气。满屋子都是烤炙的肉香,这气氛就能使人增加三分胃口。平常食量,吃一斤烤肉,问题不大。吃斤半,二斤,二斤半的,有的是。自己烤,嫩一点,焦一点,可以随意。而且烤本身就是个乐趣。
扶霞在《鱼翅与花椒》中描写食物口感:
有些口感是备受推崇的,比如“脆”,是特指某些新鲜脆嫩的蔬菜、焯过的猪肝以及鸭肠、鹅肠,当然还有做得很不错的海参。脆的食物一开始会“抵抗”你的牙齿,但最终会缴械投降,咬下去干脆地断掉,令唇齿愉悦。它和“酥”是有区别的。“酥”是一种干干的、更为易碎的、碎片一样的脆,可以形容烤鸭皮或荔茸芋饺。有些食物,比如烤乳猪的皮,可以被形容为“酥脆”,因为能同时拥有两种脆的口感。
说到鱿鱼丸子这种食物,那就是“有弹性”了。海参的口感里面也有这种弹牙的拉伸感。(台湾将这种口感说成“Q”;特别有弹性的食物,就是“QQ”了,这竟然是从罗马字母中生发来的形容词。)“嫩”就是烧得恰到好处的鱼或肉,或者新鲜柔软的豆苗;“滑”就是上了浆、过了油的鸡丝;还有种很棒的口感是“爽”,指的是嘴里清新、鲜明、顺滑、清凉的感觉:比如说蘸了醋和红油的凉粉。有时候,口感游走在非常模糊的边缘,经常和味道结合在一起形容。比如“麻”,就是花椒让你的嘴巴微微发痛又麻木的感觉;或者“味厚”,就是缠绵悠长、很多层次,回味久久萦绕在舌尖。
以及虾饺和肠粉:
点心师用菜刀的平面将洁白的澄粉面团压成完美的圆形,然后包上整只的虾和微微调味的脆竹笋;大火迅速蒸熟以后,澄粉皮闪烁着珍珠般的透明光泽,虾的淡粉色也透了出来,再加上压得整齐美观的饺子边,煞是好看。一口咬下去,虾既脆又嫩,澄粉皮柔韧软糯。还有肠粉,一张张滑溜溜的米浆面皮包裹着炸油条、叉烧或鲜虾,淋上甜酱油端上来:做的时候要把米浆薄薄地倒在细细的白棉布上,隔水蒸成粉皮,用小铲刀稍微脱模整形,包上选好的馅料即成。叉烧包柔软蓬松,咬开白白的包子皮,露出里面包裹着可口开胃酱汁的烧烤猪肉丁,如同一个美味的笑容。
如果只知道说“太棒了!牛屄!怎么会有这么好吃的东西!”,对方大概率是不会留下深刻印象和产生浓厚兴趣的,只会显得你文化水平不高。
评价标准——什么是好的文字?
恰如其分,过犹不及
然而,信息也不是越多越好,冗余信息太多也会导致信息接收者超载而拒绝沟通,如何用最精简的语言文字编码和解码要传递的信息,就成了评价文笔的标准之一。
所谓文笔差,有的是冗词赘句,废话连篇,大量不相关的文字稀释了读者的注意力;有的是推敲打磨太少,始终无法找到精准的词句,隔靴搔痒,不得要领,不知道该朝什么方向发力;有的甚至和文字技巧无关,而与认知局限相关,比如将自己狭隘的理解,当作放诸四海而皆准的“符号”。
优秀的作家就知道什么样的内容是独一无二的,必须要浓墨重彩、事无巨细地描绘。详略简繁得当,才能达到浓妆淡抹总相宜的境界。
绘画艺术领域也有类似的争论。
摄影技术的发展,让写实绘画特别是最赚钱的肖像画失去了主要市场,同时也让人思考,如果艺术就是逼真地还原人眼中的成像,那么绘画是否还有存在的必要——当下人工智能飞速发展,也会让人问出类似的问题:人是否还需要亲自动手写作和绘画?
这一追问促使我们追求更能回归艺术本真、以人为本的答案。
在我看来,艺术是一门传递审美感知的语言,也是在创造过程中经历审美愉悦的活动。
现代绘画艺术从印象派开始已经从追求超越精确还原现象的手法,向更靠近直指人心的艺术语言发展。
缺点是频率没对上就更难理解。
同时,艺术创作也从养家糊口、追求名利,回归取悦自己的道路。
机器再高效,与亲自动手的乐趣也完全不同。
丰富表达,拓展边界
另一标准则是看能否用更加高级的天赋和技巧提升文字传递信息能力:
有的作家擅长讲故事的高级技巧。
因为人类有主动追求感人故事的先天本能,只要能用文字搭建出一个自洽、可信的世界及人物,讲清楚情节的来龙去脉,读者便能假装自己置身于其中,为故事矛盾的冲突与解决而激动、愤怒、悲伤和欢喜,最终代入故事角色,想象自己在体验他人的生活。在这样的故事中,我们人类可以实现高度共情。
而糟糕的故事,往往有干瘪的文字让人觉得味如嚼蜡,不合理的情节逻辑让人摸不着头脑,脱离现实的背景环境描述让人瞬间出戏,扁平的人物形象让人没有深入了解的兴趣,甚至让人一眼看穿作者拙劣地设计安排工具人的目的,这一切都和实现共情的目的背道而驰。
有的作家擅长诗歌的形式,不必讲故事也可以靠韵律、节奏和隐喻等手法唤起读者的情感,不必用长篇大论即可一针见血、入木三分,让读者一见倾心、念念不忘。
还有的作家擅长用语言文字操纵感受的时间。
人类可以同时看、听、闻、尝、触摸到外部世界,还可以加上加速度感应等其他感知方式,当它们同时涌入脑海中时,能够叠加形成一个综合、统一的感受。艺术家既可以创作受这种感受启发的艺术作品,也可以尝试通过作品唤起没有相同经验的观众对此的感受,这在艺术领域称之为艺术联觉。然而,无论是语言还是文字,人类都是按时间顺序接收线性序列的信息,不会在一瞬间听完或看完一整段话(除非你是特德·姜的科幻小说《降临》中,不被线性时间束缚、能并行阅读过去现在和未来笔划的外星生物七肢桶 Heptapods)。那些会操纵时间的作家则可以将语言文字与其带给读者的感受分离,将这些感受延迟到与后续的文字一起触发,形成同时冲击多种感官的刺激和顿悟体验。
在当代,科幻小说、推理小说甚至“网络小说”,都在不断拓展文学艺术表达的边界,不管其形式和效果如何,总之一切都是为了更精准高效地传递不同类型的信息服务。
只要达到了这个目的,再平实无奇的语言也算是大巧不工、大道至简,偏离这个目的,所有技巧都是舍本逐末、画蛇添足。
评价和解释
接下来先尝试解释,为什么有人会觉得刘慈欣的小说,特别是《地球往事(三体)》系列、《流浪地球》、《球形闪电》、《全频带阻塞干扰》等宏大叙事风格的科幻小说,有“文笔不好”的毛病。
在另一篇文章中有提到过,科幻小说是在科学观基础上幻想未知世界的故事,也就是说,“科学”是为了“小说”这一体裁服务的。而小说构建幻想故事的目的,最终是为了让读者相信幻想世界和人物真实存在,进而沉浸和代入,最终为之触动情感,比如愉悦、悲伤、震撼和感动。
因此,哪怕幻想世界与现实差异再大,最终也仍要将未知的信息转换为便于读者可理解的信息,设想不要超出读者实际经验太远,人物的动机和行为不那么抽象,才能架起读者的心灵与幻想世界之间的桥梁。不能作者自说自话自我感动,读者却看得一头雾水。
有人说,有的科幻小说胜在想象的设定,比如场面壮观宏大,时空尺度惊人,或者脑洞大开,前无古人,或者面面俱到,包罗万象,读者光看设定就精神高潮了,不需要说好故事。但这只是优秀小说的一部分成功因素。
有的读者在看到想象设定后,有能力脑补故事和衍生想象,感动和震撼自己。
然而绝大多数读者没有这个能力——否则的话,阅读复杂的操作手册和说明书就可以替代小说了。作者需要用文字引导普通读者逐步接受虚构的世界,慢慢融入和感受,这恰恰就是文笔能力的体现。
当我们评价电影时也是类似。电影因为使用了视听语言,观众本应更容易理解和消费。但有的电影各方面都很优秀,却偏偏拙于塑造人物和讲述故事,虽然凭借其开创性的长板可以名留影史,收获一批忠实观众,但免不了遭到另一部分观众的批评。
另一种说法则是,有的科幻小说(以及推理、政治类小说)只需要逻辑推演水平高超即可,剧情和人物描写部分无关紧要。在我看来,这种说法也站不住脚。
如果作者的目的是严谨的论证,那么他应该去写正经论文而不是小说。
小说的设定和推演不能代替严格论证,拥趸把小说中的结论当真理宣扬,用相对其他小说更加优秀的设定和推演来掩饰小说核心元素的拙劣,又以小说的身份来避免学术批评,这种好处两头占、批评全躲开的做法非常鸡贼。
我在阅读刘慈欣的《三体》、《流浪地球》、《球形闪电》、《全频带阻塞干扰》等宏大叙事风格的科幻小说(安·兰德的《阿特拉斯耸耸肩》、《源泉》也有类似的毛病)等小说时,难免有下面这样的感受:
一方面,觉得小说的背景设定和思想实验引人入胜,能够启发、衍生出许多想法;
另一方面,觉得小说中的人物大多都是服务于观点论证,而非服务于真实可信的故事叙事。
因为要为论证服务,人物塑造的作用是抽象出一类人的典型代表,比如强大又傲慢的美国军人、坚韧智慧勇于牺牲的中国军人、表面彬彬有礼实际包藏祸心的日本人、朝闻道夕可死不惜为科学真理献身的科学家、不顾现实过于理想表面善良仁慈实际自私自利的“圣母”、心地纯朴但智商和能力有限的第三世界人民、无视道德极端偏执的圣徒英雄、无能短视的各种政府、自发组织和暴民(在安·兰德那里,则是心智坚韧毫不妥协的聪明理性龙傲天资本家和专业人士、懦弱虚荣腐败无能嫉贤妒能的知识分子和政客)。
因为要为论证服务,这些小车上的小木块、真空中的球形鸡,置身于作者的幻想世界,服从的是作者认知的个人行为逻辑和世界运作规律。
对认知相近的读者来说,作者的论证简洁优美、黑白分明、清晰明了,配合宏大深刻的想象,简直有窥探到宇宙终极法则的快感,那些批评作者的读者没有能力穿透复杂的表面现象,洞察底层那个精确、简单的运作规律,或者即使作者揭示出来了也不愿意接受、认同这个残酷的道理。
但在我这种挑剔的读者看来,想象的大厦虽然高耸入云,作者的论证却建立在不够扎实的地基上:
那些牺牲无数人仍能一直执行的千年大计、恰到好处的智商掉线和机械降神而没有对等的挑战、永远被误解但总是正确的救世主、组织能力和文明水平永远止步不前的人类、道德虚无主义的胜利和对文明社会的犬儒式嘲讽…,作者的设定更多是为了验证自己对人类社会的特定认知,因此刻意呈现出固定模板的人物和情节,极易让人联想到好莱坞二流电影的烂俗桥段,《读者》、《意林》等中国市民阶层休闲杂志对世界的想象,和中老年男性龙傲天爽文读物风格和思维。
在真实的世界中,代价巨大的计划能够执行超过十年不走样就已经是奇迹了,基本上不会有天文学奇迹适时发生狠狠打你论敌的脸,高瞻远瞩、永远正确的独断强人和智慧之士只存在于狂信者的崇拜美化和误解中,而人类的道德文明水平和社会组织能力一直在不断提升,它们不是凭空出现的海市蜃楼,而是长期博弈的坚实成果。
“硬”科幻迷经常批评科幻小说中违背已知自然定律的低级硬伤,因为这会让整部作品轰然倒塌。而人与社会群体,一样也有其内在规律不可违背。只是很多人意识不到这些规律在哪些方面足够“硬”。科幻小说当然可以在想象中挑战基础规律,就好像设想超光速瞬间移动、时间倒流、封闭体系下的熵减,但如果这样的想象不是小说讨论的主题,而只是支撑故事的基础和背景,也就是说,作者当它是现实的一部分,那么就难免一方面暴露出作者的认知局限,一方面让读者出戏。
作为对比,《大明王朝1566》的小说和电视剧是用真实的历史人物和虚构的“改稻为桑”政策背景来讲故事,人物的行为与历史上不一致,但观众觉得真实可信,因为但凡有点实务经验的人都看得出来,大多数人物的主动行为和被动反应都合情合理,反映的问题症结也符合逻辑认知。
再比如,《水浒传》中描写杀人作案、牢狱刑名、市井烟火的场景那是细致入微,滴水不漏,读者会觉得作者就算没有亲身经历,至少也翻阅过犯罪档案。而写军队正面作战就落到和《三国演义》差不多的水平,仅仅比《封神演义》强点,暴露出作者真不熟悉军事,一到正规战争场面就显得像在唱戏。
当然,是否出戏的感受因人而异,我认为站不住脚的道理,在另一个人看来毫无毛病也很正常。但我们在评价时,还是尽量要避免先开枪再画靶子,陷入思维陷阱而不自知。
比如,知乎用户 invalid s 曾经提到,他和《三体》中黑暗森林理论的支持者在果壳设计了一个“死理性派生存战”(可惜现在链接已经失效了),利用博弈论做了定量分析,证明:
以偷袭者总能有99%的胜率为前提,只要参与者中有1/50以上的理性人,那么游戏就绝不会像黑暗森林理论一样发展;
而之所以会错误的推出黑暗森林,只是因为规则设定者自己相信黑暗森林,然后只找对自己有利的证据。
回到上面所说的评价标准上来。
科幻小说的目的,是构建引人入胜的虚拟世界和人物,将奇思妙想的创意融入精彩的故事,让读者获得现实题材作品无法给予的阅读乐趣。
一切写作技巧都是为这个目的服务的,凡是有碍于这个目的的,其技巧都算不上高超。
当作者的野心超出了认知能力,混淆了有思辩乐趣的文学与严肃严谨的社会科学,就好像电影《剑雨》中转轮王对彩戏师说的:“你要练武功就武功,变戏法就变戏法,你总喜欢把它们混为一谈。”结果既让读者出戏影响了为思想实验服务的效果,又牺牲了以人物为中心的传统叙事的体验,从文学艺术水平的角度评价不高就很正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