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全球爆发之时,一些人认为中国政府的作为远远超出国外,而且即使如此也不可能应对所有的风险,所以不应该批评;另一些人则认为欧美政府的一些不作为是因为公权力有限,要充分尊重个人自由,所以不应该批评。

在我看来,两种观点都有值得商榷辨析之处。

首先,不管多么完美的事前方案,都不可能应对所有未知风险。
批评政府的点不在于其失败,而在于其没有履行与其权力相匹配的责任。

一方面,政府行事应有明确公开的标准和权限范围,即出现什么状况时在多大范围内授予其什么权力。
没有滥权的政府承担有限责任,超出范围的危机只能事后补救和修正方案。
而滥用公权的极权政府则需要承担无限责任,相应地,自然更容易招来批评。
既然追求和歌颂无限权力,就应该有承受超乎寻常的批评的觉悟。

另一方面,如果人民授权在紧急状态下组织对抗自然灾害的合法公权力,就该有点担当,承担起应有的责任。
将自由理解为放任不管,然后无所作为,是被意识形态概念带坑里去了。
自由是人民事后重新评估、撤销授权、阻止利用灾难无限扩张公权力的自由,而不是祸害他人或渎职的自由。

各个国家应对新冠肺炎的情况,成为了不同意识形态的信徒攻击对方意识形态的武器弹药。
仿佛回到了冷战年代的太空竞赛,谁先实现载人航天飞行,谁先完成人类登月,谁的意识形态就天下第一。
一些自由民主制度的信奉者,也深信这个逻辑,为无能、愚蠢、自大、官僚的政客找种种理由辩护,甚至不惜造谣编故事贴金捧臭脚。

疫情防控手段是否正确,只要数据没作假隐瞒,数周时间便可以看到效果,倘若大规模传染,想作假也纸包不住火。
做得对就是对,不妨实事求是地虚心学习,相互借鉴帮助;错就是错,理应吸取教训并及时改正,这才是正确的态度。
将对错与意识形态绑定,自己信仰的意识形态不能错半分,和“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有什么区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