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认为判断是否是宗教的标准之一是是否相信超自然的事物。
比如 Merriam-Webster 辞典中“宗教”一词的解释是:

the service and worship of God or the supernatural.
对上帝或超自然的服务和崇拜。
commitment or devotion to religious faith or observance.
对宗教信仰或遵守宗教仪式的承诺或奉献。
a personal set or institutionalized system of religious attitudes, beliefs, and practices.
宗教态度、信仰和实践的个人行为规范或制度体系。
a cause, principle, or system of beliefs held to with ardor and faith.
充满热情和信念的事业、原则或信仰体系。

通常人们所说的宗教是前三个定义所指的,只有形容一个人有类似宗教信徒的狂热行为和态度时,才会用最后一种定义。比如我们会说某个痴迷于足球的教练或运动员,把足球当作了他的宗教信仰,就像调侃贝尼特斯遛狗都要排成4-4-2,只是一种夸张的修辞手法,并非真的认为足球是一种货真价实的宗教。
特别在无神论唯物主义为主流的地区,更是强调了宗教的超自然属性。比如辞海中的解释:

相信并崇拜超自然力量和境界(神灵及其世界)的社会意识形态。

但信仰超出认知范围的自然范畴内的事物,同样也可以和传统意义上的宗教行为高度一致。

比如说,笃定历史存在某种特定的永恒规律与终极目的,或者将某些有限经验、权威人物、书本知识、统计数字等等不加质疑地当作绝对真理,但其认知根本无法支撑此一观点,没有经过严格的论证,只是相信它必然成立,这与相信有超自然的解释没有本质不同,都是没有坚实根基地相信认知范围之外的事物。
古人相信超自然的解释是因为他们没有强大的自然科学认知能力,而现代人即使认知手段远超过去,依然有无数未或确证而盲目相信的事物,不同之处仅在于,现代人更加傲慢自负,这些聪明的鸽子以为迷信只有超自然的形式,还更容易以为自己和一般的宗教信徒不一样,天然有一种优越感。浑然不觉的自己解释世界的模型可能是错的。

所以我觉得不妨把宗教信仰定义中的“超自然”替换为“超出认知范围”或“未知事物”。

由此可知,各种历史目的论、历史终结论、历史必然性等等,及其各种经过包装和吹捧的徒子徒孙,本质上也都是一种宗教。
假装自己懂了,说得自己信了,于是不需要什么超自然的因素,也可以做出狂热的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