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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海英:‘同性恋是犯罪’”事件

#同性恋 , #基督教 , #孙海英 , #宗教 , #犯罪 , #科学 , #讨论

虽说在 Diigo 上做了摘录,但是作为一个造成了不小的影响、带来了新一轮的关于同性恋的讨论的事件,我觉得还是整理一下目前为止看到的相关讨论比较好,看上去更加清楚一点。

每篇文章或讨论的摘录见这里

孙海英:“同性恋就是犯罪”;
李银河:“把尊重同性恋提高到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
孙海英:“我是个有信仰的人”;


同性恋是犯罪?”,捅了马蜂窝
王老板:“ 憋不住说几句”;
平客:“接着捅马蜂窝”;
王老板:“ 马蜂窝跟你没完”;
平客:“ 马蜂窝外致王老板”,“脑残者说”;
王老板:“ 燃烧吧!马蜂窝”;
平客:“脑残者再说”;

王怡:“同性恋:罪与权利”;
施玮:“我为孙海英叫好!”;
关于“同性恋:罪与权利”的讨论(在 Diigo 上做了高亮标记,同时在这里贴出了两段不错的评论);
柯南:“不知而胡言的王怡”;

无机物保护协会:“异性恋:罪与权利”(延伸阅读:揭露无赖的进化论,彰显凉宫春日的荣耀);

莫之许:“权利不会从天上掉下来”;
老罗:“ 关于同性恋,关于‘内有马蜂慎入’

虽然在老罗文章后的讨论很琐碎、很激烈,但是正是支衲、本衲、小衲、兽衲等人的穷追猛打,让某种偏见以一种不寻常的自认为理直气壮的姿态不断展示出来。对旁观者而言,这实在是最好的标本了。

记得在《十二怒汉》的辩论中,陪审团的一名成员毫不掩饰表达了他对贫民窟出身的人的偏见,结果是陪审团另外十一名成员,包括支持他的论点的和不关心是非对错的几个,都用这种无声的抗议表达对这种偏见的不耻。不同的是,许多人并不会像这位一样,自觉地认识到自己的偏见的错误,而是继续为支持偏见找出种种理由,甚至引以为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