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热议躺平,于是有人有推荐看拉法格的《懒惰的权利及其他》以及《懒惰权(驳斥1848年“劳动权”)》,堪称“摸鱼学/躺平学宣言”。
但我觉得躺平也要分情况。
劳动是否幸福,取决于目的是否合意。
最完美的是别人开心自己乐意,其次也要是为了自己的目标而奋斗,或者为了等价交换而忍受,要是纯粹服务于他人的意志,自己却所获寥寥,那劳动就是酷刑。
人之区别于工具、咸鱼或机器,其中一点在于人可以有目的的行动(人的行为),哪怕这个目的是自由意志幻觉的产物。
浑浑噩噩、毫无目的活着的人,是行尸走肉。
被强制无法为自己而活的人是奴隶。
机器行动的目的都是人输入或编排的,除非它能自主追求不同于人赋予的目的,或欺骗到自己。
奥斯威辛等纳粹集中营的门口镶嵌着“劳动带来自由”的口号,但假如没有尊重和实现个人目的的自由,劳动就只是奴隶的作业任务,是通向死亡路上的沉重包袱。
因此,躺平不是必然选择(对付躺平的办法太多了,要不奴隶社会运转的历史怎么会那么悠久呢?这就像战场上妄想装死混过去,自然也有人来补刀),取决于你认为自己正在为什么而活,再来看是改变生活的目的,还是改变生活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