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 , 百无禁忌

以市场为名的行政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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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4月14日的2015年一季度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李克强总理说“流量费太高了”,并对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可以研究如何把流量费降下来,以及立刻要求有关部门负责人“加快协调工作”。
顺便提了个定性结论:

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是重要的公共服务,应当加大建设力度。
一个月后的5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李克强总理再提流量费太高的话题,会议相关结论包括:

鼓励电信企业尽快发布提速降费方案计划,实施宽带免费提速,使城市平均宽带接入速率提升40%以上,降低资费水平,推出流量不清零、流量转赠等服务。
然后呢,是“工信部召集三大运营商召开内部会议,要求运营商提交降费提速方案”,“在政府部门不断敦促之下,三大运营商或将有不小的降价举动。”。
以及工信部公布提速降费总目标

业内专家纷纷点赞并总结为“从国际行业发展来看,降资费提网速是必然趋势,以往电信企业垄断大佬的优越感正在被社会经济发展的大潮所倒逼

现在看一下过程:
(1)消费者抱怨流量费用高
(2)总理发话
(3)工信部要求运营商降费提速
(4)运营商立即提出降费提速方案

这究竟是市场倒逼,还是行政管理部门强逼?

总理称

降低网费和流量费,这不是政府的决定,而是“不降不行”的市场选择。
企业降费后,事实上会推动流量消费的增加,实现薄利多销,最终也会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如果真的是不降不行的市场选择,还会需要政府来提出吗?
运营商之后推出的诚意不足的降费方案,是否多少能说明点问题?
(于是毫不意外地,有人会觉得善良的青天大老爷被无耻的既得利益者蒙骗了,呼吁加强政府监管,乃至严刑峻法)

而是否会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难道不应该是企业自己来核算吗?
还是说,结合最近鼓励创业、热炒“互联网+”概念来看,政府是以民意为理由,以刺激经济为目的(看上去有利于互联网企业降低成本,通讯基础设施企业也能获得更多合同),向通信运营商转移成本?
那么,究竟是电信运营商以企业的身份在市场竞争,还是政府作为整个社会这个大企业的管理者,为了社会的整体利益,有权向电信服务部门倾斜成本?
如果是后者,那这到底是市场经济,还是伪装成市场的公有制计划经济指令?

如果企业不是被市场经营情况所迫而真心降价,是该认为市场失灵,该轮到行政权力干预,还是应该在“运营商抱怨市场化了有恶性竞争”和“消费者认为运营商市场垄断地位靠市场无法解决”的矛盾之外,承认所谓的电信行业市场化,根本就没走出多远呢?

如果将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定位为纯粹的公共服务,那还不如重新合并所有国营电信服务运营商为一家(就像铁塔公司一样),所有盈利全部反哺后续基础服务建设并走民主程序接受经营状况审核(过去电信一家独大时这些都是扯淡),短期内效率可能反而比现在有政府兜底的特权企业之间的恶性竞争、重复建设还高一些;如果分为公共服务代理招标方和市场竞争下的民营服务提供商就更好了;
如果要真正的市场化,那就不要强制企业承担企业经营目的之外的责任,增加其最终要向消费者转移的经营成本,不要保障其代表国家信息安全且不允许破产的优先和特权地位,不要设立任何市场进入门槛(正在做的引入民营资本,能够做到取消国资的特权?呵呵),更不要试图阻止让传统电信运营商成为夕阳企业的新兴趋势。

有的人以为,赤裸裸的倾斜支持公有制企业侵犯民营企业利益是“国进民退”,简单的反过来用行政手段指挥国企电信运营商的割肉经营就是“国退民进”。
如果真以为这有利于市场,那么以民意为名,下一次行政干预之手伸向的可能就会是真正市场化的领域(不用下一次了,专车领域就是典型)。
或者,当某个电信运营商真的在市场竞争中濒临破产时,恐怕又是同一批人作为民意代表,呼吁政府介入,通过国家财政补贴挽救运营商,不允许其清盘退市,美其名曰“阻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家通信安全”、“保护国民支柱产业”等等……至于财政缺口的钱从哪里来,以后是不是又要呼吁为了国计民生而涨价,恐怕不会考虑那么多了。
又或者,最终把政府、运营商、消费者三方都不满意的现状归咎于市场,在用各种折腾手段干预市场或者市场化过程之后,感叹“市场果然不是万能的”,还是国家全都管起来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