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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设计论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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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

8月23日,变态家族Biantaishabi 发表了一篇《美国人的争论:智慧设计还是达尔文》,当时我和 Biantailong 你来我往聊了几大段,但说得并不深入,所以今天旧事重提。
另一个原因则是近来美国教育界、科学界发生的一系列和智慧设计论有关的事件,如 Kansas State Board of Education 的教科书事件、Kitzmiller 诉 Dover Area School District 的案件以及小布什发言支持智慧设计论者引起的轩然大波。

Kitzmiller 诉 Dover Area School District 的案件我在前面的一篇 Kitzmiller Case(或称为 Dover Case)有过介绍,而美国堪萨斯州教育委员会(Kansas State Board of Education )弄出来的争论则要追溯到1999年同性质的事件上。
当年堪萨斯州教育委员会以6:4的投票结果否决了教学大纲中“中小学生必须了解达尔文进化论”的项目,经过激烈的争论,按照现在该教育委员会成员之一的 Sue Gamble 女士所描述的,最终“在教育大纲中保留有进化论的字眼,但未保留其核心观念”,实际上是为引入智慧设计论作准备,结果到了2001年因为各方面施加的巨大压力而撤销这一决议。这次事件是 1981年路易斯安那州创造论科学(Creation Science)事件的翻版,只不过为了免受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限制,为了掩饰与基督教的关系,来了一次改头换面,修改创造论科学中与《圣经》有关的内容。
尽管和其他州的几次努力最终失败,堪萨斯州教育委员会在去年又一次试图偷偷地引入智慧设计论到课堂中,Gamble 女士评价为“虽然没有明确引入智慧设计论,但实际上按照它的观念修改了教育大纲,暗示科学解释可以超越自然的范畴”。采用这样的手法,反对者是无法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科学教育大纲引入了“宗教、智慧设计论和创世论”的,因为他们实际上是做的另一件事,使科学教育课程向“宗教、智慧设计论和创世论”之外更多的多的东西敞开。
堪萨斯州保守的基督教福音教派多年来反对达尔文进化论的努力早已是路人皆知,在教育大纲问题上他们的态度一般是--为了不和科学家们起正面冲突而采用较为委婉的说话--达尔文进化论只是一种理论,并不是事实,它还有待于更多的证据来证实;我们应当对任何理论一视同仁,以培养学生开放的思想,应该允许学生在课堂上接受各种各样不同的理论,由他们自己自由选择应该接受哪一个理论。 这个貌似充分尊重学生思想自由的观点是智慧设计论者的最爱。

[什么是智慧设计论]

为了深入讨论智慧设计论的问题,我们首先得明白什么是智慧设计论,Intelligent Design,缩写为 ID。
智慧设计论的观念最初来自于“手表类比”:荒野中的手表不可能是自然而然地出现在那里的,一定是由某个手表匠制造出来的,用自然界做类比,则是更加复杂的自然界产物必然有一个有智慧的设计者。

智慧设计论认为,自然界特别是生物界中存在一些现象无法在自然的范畴内予以解释必须求助于超自然的因素,即必然是具有智慧的创造者(创造并)设计了(这些实体和)某些规则,造成了这些现象。这些现象的特征主要可归纳为:

◆Michael Behe 提出的不可化约的复杂性
Michael Behe 认为有些生物结构的各个组成部分缺一不可,不可能从更简单的状态演化而来。

◆William Dembski 提出的特定复杂性
William Dembski 认为有的现象的复杂程度说明它不可能是偶然出现的或者是自然法则生成的。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信息,可以求助 GoogleWikipediaAnswers 等网站。去新语丝基甸连线或它们提供的链接地址也能够获得相关的中文信息,但那里的信息容易被认为具有强烈的偏向性。

[问题的关键]

Kitzmiller Case 争论的焦点是,教育委员会引入智慧设计论是否违反了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政教分离原则,而堪萨斯事件中,智慧设计论者与科学家的冲突反映在“是否在中小学生物科学课堂上将智慧设计论当作一种科学理论来教授”的争论上。因此我们要讨论的整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智慧设计论究竟是否是一种科学理论?”因为如果智慧设计论不符合科学理论的标准,而是超越其上具有宗教信仰的属性,那么就回到了 Kitzmiller Case 的争论上。

[什么是科学的理论]

前面已经介绍了智慧设计论的简单情况,那么什么又是科学理论呢?
Robert Root-Bernstein 在《On Defining a Scientific Theory: Creationism Considered》一文中提到的判断标准是我认为最合适的归纳了,方舟子也有过介绍。为了方便读者准确地理解和有人能给出更好的翻译,我同时给出原文和译文:

要判断一个理论是否科学,要看它是否符合逻辑的、经验的、社会学的和历史的四套标准:

◆逻辑标准:
1. a simple unifying idea that postulates nothing unnecessary (“Occam’s Razor”)
符合“奥卡姆剃刀”原则,没有不必要的假设
2. logically consistent
逻辑上自洽
3. logically falsifiable (i.e., cases must exist in which the theory can be imagined to be invalid)
逻辑上可证伪(例如,可以设想到理论失效的情况)
4. clearly limited by explicit boundary conditions so that it is clear whether or not particular data are or are not relevant to verification or falsification
有清楚的边界条件界定其应用范围

◆经验主义标准:
1. be empirically testable or lead to predictions or retrodictions that are testable
可检验,或有可被检验的预测或回溯(回溯在这里指解释已经经验过的现象,也可以译为前推),亦即能被过去或未来的事实检验
2. actually make verified predictions and/or retrodictions
实际已有被验证的预测和/或回溯
3. involve reproducible results
能进行重复试验
4. provide criteria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data as factual, artifactual, anomalous or irrelevant
能够提供界定、解释正常数据与异常数据的标准

◆社会学标准:
1. resolve recognized problems, paradoxes, and/or anomalies irresolvable on the basis of preexisting theories
能够对付旧有理论中已知的问题、悖论和/或未能解决的异常问题
2. pose a new set of scientific problems upon which scientists may work
提出一系列能供科学家研究的新问题
3. suggest a “paradigm” or problem solving model to help resolve these new problems
为解决新的问题,需要给出一个范式或解决问题的模型
4. provide definitions of concepts or operations which will help other scientists solve problems
提供该理论中概念、操作的定义,以便其他科学家理解该理论并解决问题

◆历史的标准:
1. meet or surpass all of the criteria set by its predecessors or demonstrate that any abandoned criteria are artifactual
符合或超越原先理论的所有标准
2. be able to explain all of the data gathered under previous relevant theories in terms either of fact or artifact (no anomalies allowed)
能够解释与所有已知有效的理论相关的数据
3. be consistent with all preexisting ancillary theories that already have established scientific validity
与所有有效的相关理论要相符

除此之外,因为1981年 McLean v. Arkansas Board of Education 案件,所以在 Root-Bernstein 的归纳之外还多出了下面几点:

◆法律的标准:
1. It is guided by natural laws, and is explanatory by references to natural laws
由自然定律指导,引用自然定律进行解释
2. Science is testable against the empirical world
对于经验世界是可检验的
3. Its conclusions are tentative, not the final word
它的结论只是暂时的,并不是终极结论
4. It is falsifiable

◆总而言之,科学的理论应具有以下特征:
Consistent (internally and externally)
一致性,内部和外部的一致性缺一不可
Parsimonious (sparing in proposed entities or explanations)
简约,吝于引入新的实体或扩充解释说明
Useful (describes and explains observed phenomena)
有效用,能够描述和解释观察到的现象
Empirically Testable & Falsifiable
从经验上可检验与可证伪
Based upon Controlled, Repeated Experiments
基于受控制的可重复实验
Correctable & Dynamic (changes are made as new data is discovered)
动态,可修正,接受新发现的数据并对理论做出相应的修改
Progressive (achieves all that previous theories have and more)
累进的,涵盖所有旧有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有所进步
Tentative (admits that it might not be correct rather than asserting certainty)
试验性的,承认理论可能不正确,而非声称自身必然正确

在判断理论是否科学时,不一定严格地遵照以上全体标准,例如当没有找到完美解释所有现象的理论时,科学家出于实际应用的考虑,会暂时接纳无法解释少数现象的理论、相互之间有冲突的理论,前提则是承认它们还有需要完善的地方,以及找不到符合最基本的科学标准的更好的理论。

[为什么 ID 不是科学理论]

回到我们要讨论的问题,上述的标准中,智慧设计论暂时不符合有:
◇累进的
◇提出新问题
◇提出解决问题的模型
◇边界条件
◇界定正常、异常数据的标准
◇实际已有被验证的预测等等

这倒不是什么要命的问题,智慧设计论者还可以事后慢慢补课,但有的标准是怎么弥补也无法符合的,它们是:
◇奥卡姆剃刀原则
◇可证伪
◇外部一致性
◇试验性的
其中有的更是绝对不能够放松的标准。

[无法证伪]

最典型的是智慧设计论的核心和可证伪性没有任何关系。

如果每次我们发现一个新的现象无法用当代的知识解释,都认为其是更高级的智慧生命所设计和创造,于是一切未解之谜都有了一个答案,这个答案的正确性在我们真的找到了高级智慧的时候才能够证实。假如因为人类先验知识的限制,错误的否定了自然法则可能的解释,错误的认为有高级智慧存在,则意味着人类永远也无法找到这个不存在的高级智慧。

智慧设计论便是如此提供一个超自然的概念作为唾手可得的终极答案,那既是解释的起点,又是解释的终点,除此之外没有办法提出任何其他观察者在一定的范围内应用一定的标准进行检验的预测,它超出了科学限定的“自然”范围,用自然的手段检验超自然的理论,当然是无法证伪的。
那些不同意智慧设计论的核心无法证伪的人,请再仔细研究该理论以及“可证伪”的含义,或者提出一个能够在自然范畴内证伪该理论的检验方法。
Michael Behe,Lehigh 大学生物化学家,天主教徒--他所著的宣传智慧设计论的《达尔文的黑匣子》误导了许多对达尔文进化论和科学一知半解的读者--宣称智慧设计论是能够证伪的,证伪方法如下:在有选择压力的环境中培养一种没有鞭毛的细菌,经过大概2年,繁殖了10,000代之后,看看有没有像鞭毛那样复杂的器官进化出来。暂不论自然选择的方向是否会像试验设计的那样向人们预期的方向进化,就算试验成功了,我用脚趾头也猜得出来 Behe 等人会怎么应付:虽然像鞭毛这样复杂程度的器官能够通过自然的过程进化出来,但生物界还有更复杂的现象用达尔文进化论和自然主义的科学无法圆满解释,所以在我们修正对智慧设计者存在的判断标准之后,我们仍然认为存在一个具有智慧的超自然设计者。

[锋利的剃刀]

另一方面,智慧设计论毫无必要地引入具有目的性的可以包打天下的超自然设计者,这固然把生物起源的问题一劳永逸地“解决”了,同时也回答了所有的问题和所有不成为问题的问题。
有的人说,在形式上更为简单的神创论应当是更为成功的“科学”理论,为什么会违反剃刀原则呢?这是因为他们对这条原则存在错误理解,以为只要理论本身形式足够精简,就是符合奥卡姆剃刀原则的。
其实不然,如果科学理论纯粹是用来解释世界上存在的现象,那么当然越简单越好,但“解释”并不是科学理论唯一的任务,它还得提供一个稳固的、可理解、可通约的平台供人们相互沟通交流以便共同预测和探索未知,进行实践活动。也就是说,如果你用来“解释”现象的理论体系在认识与实践方面没有意义,甚至会带来数不胜数毫无必要的无法证实与证伪的推断结果,那么不管它本身在形式上多么简约,也是要被剃刀剃掉的。

拿智慧设计论来说,断言存在一个超自然的智慧设计者,确实可以解释一切现象,“因为它想这样设计”,“它如此做必有其含义”,“以我们的智慧无法完全理解它的思想”,足可以打发掉其他人的疑问。然而,它据此可以推论出的东西又是五花八门、难以证实和无法证伪的,你一定听过“虽然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其存在,但你无法否认它必定不存在”这种流行于对科学一知半解的人口头的似是而非的逻辑吧--很不幸,智慧设计论的超自然属性决定了在谈到设计者时必须应用这样的逻辑。这种逻辑与五花八门的推论结合在一起,所有的神话故事、一切奇思异想的产物都可以是“真实存在”了。当包括一切未知在内的所有事物都能够被该理论解释以至于都可以被认为是可以存在的实体,当所有对象模型的复杂性、正确性因为解释的无所不能而没有差别时,这样的解释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说,智慧设计论的缺点不在于理论本身的形式是否足够精简,而在于以之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世界模型的冗余度是无限的,属于被奥卡姆剃刀重点照顾的对象。

也有人辩解说,智慧设计论中的超自然设计者不是一开始就提出的概念,而是通过观察自然现象而得出的必然结论,就像看到了荒野中的钟表无法不得出存在设计者的结论一样。
但荒野钟表的例子,是看见在经验中对其产生机理有所认识的物体(钟表),而推断、联想到在经验中对其角色已经有所认识的人物(钟表匠),这和我们面对对其机理认识不足的现象(生命的起源与发展),猜测存在一个完全没有了解的创造者(更高等智慧的设计者),显然是有巨大差别、不能简单类比的。
后者的这种思路如果要行之有效,人类必须对全部自然法则有彻底的了解,即,只有我们了解全部自然法则才能够知道哪些现象是通过自然法则无法生成的。无法用自然法则解释现象才需要引入高级智慧,如果有的现象可能通过自然法则生成,我们却因为没有彻底了解自然法则而否认它的可能,那么必须引入高级智慧的前提就是不正确的了,而在非必要的情况下引入高级智慧的假设便违反了剃刀原则。

至于不符合试验性与外部一致性,主要也是由以上两方面造成的。
不可证伪,则无论智慧设计论者如何谦虚,他们的理论也会成为“必然正确”的理论,根本没有试验的余地和必要;不符合奥卡姆剃刀原则,则以智慧设计论的核心为基础从生物起源、进化领域向外延伸时,必然与其他领域无视超自然因素的科学发生冲突。

除此之外,智慧设计论拒绝接受简单法则创造复杂生命的可能性,还带来一个悖论:
如果说复杂的生命必然是更复杂的高级智慧所创造,那么更复杂的高级智慧又是什么所创造的呢?如果更复杂的高级智慧也是可以由相对简单的物质或生命发展、创造出来,那么推论的基础也就不复存在了。

综上所述,智慧设计论不符合多项最基本的科学理论的标准,因而智慧设计论者将它作为一种生物科学的理论引入课堂,并非一句给学生介绍更多的理论,让他们自由地判断这么简单,而是在介绍给学生之前就玩了一个小花招,将它伪装成科学理论。
即便不管这个理论是否属于宗教信仰的范畴,最起码把不属于科学理论的智慧设计论当作科学理论就犯了一个缺乏常识的错误,如此不负责任的态度怎能让人满意?

[FSM 来了]

智慧设计论者可能会问,凭什么非要用 Root-Bernstein 的或类似的标准来判断科学理论?难道这些标准不能够与时俱进么?
通常我会认为这样发问的人对科学和科学史并不了解,不过这次没办法扯太多的无关内容,不妨看看放宽某些标准会有什么后果。

堪萨斯州保守的基督教福音教派对与基督教信仰无关的同样不符合科学标准的“其它内容”并不感兴趣,假如他们表态支持的决议获得通过,在他们看来,堪萨斯州中学生物课堂上应该是--也许最多--有2种理论,第3者插足的情况他们是从来没有考虑过的。

然而不识趣的程咬金还是从半路杀了出来:2005年1月,Bobby Henderson 写了一封公开信堪萨斯州教育委员会,声称既然按照他们提出的理由,应该允许学生在课堂上接受各种各样不同的理论,那么包括他在内的1000多万人所相信的世界是由 Flying Spaghetti Monster 创造的理论便不能够被忽视,同样应该作为“另一种理论”让学生了解。这个 FSM 理论主要声称世界其实是由一个一般人看不见又探测不到的长着意大利面条般触手的怪物创造的。
该理论既有不输给智慧设计论的证据,又有大批支持者,还声称如果不允许该理论取得与智慧设计论相当的地位而进入课堂,他们将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动--而最让人头疼的是,这理论实际上无法证伪,因为每当科学家们开始测量,Flying Spaghetti Monster 就用它面条般的触手改变世界,如此一来,关于它的任何前后一贯的稳定的测量数据都是不可靠的。

尽管这个理论听上去荒诞无稽,可到目前为止,堪萨斯教育委员会4位投反对票的成员中已经有3位表示对 Bobby Henderson 支持和赞赏。其他成员则还没有表态--如果他们明确反对 FSM 理论进入课堂,那等于是给智慧设计论一个响亮的耳光,因为 FSM 理论根本就是智慧设计论的另一个版本,只不过把保守的基督徒想说又不敢说的基督教中的上帝换成了触手系的怪物;反过来,如果这种搞笑的理论能够进入科学教育课堂,那么其它能够与智慧设计论平起平坐的理论自然没道理被拒之门外,可以期待的是诸如 Flying Firefox、创造奇迹的勇敢少年、大中华先行者、隔壁蜀黍的同事的小侄子的同学家养的狗的姘头的主人的大姨妈都将成为各个理论中的创世者,堪萨斯州的学生们可就不止是要腾出三分之一的时间来学习 FSM 理论啦 (-_-#)

[IF 也来了]

除了 FSM,IF 理论也出来搅 ID 的好事。
2005年5月16日,David Craig Simpson 发表了一篇名为 Teaching gravity 的漫画,用重力替换进化,用 Intelligent Falling 来讽刺 Intelligent Design。

然后 Joshua RosenauThe Onion 继续就这个话题加以发挥。科学家们不禁要疑惑地问,如果哪天 ID 摆平了达尔文进化论,我们是否还要从重力入手,把整个物理体系也弄个底朝天呢?最后是不是干脆用《圣经》代替物理课本?

[真正的考验]

好了,回到 FSM 上面来说正经的。谁都看得出来 FSM 理论是用来嘲讽智慧设计论的,可为什么它能够达到目的呢?原因就在于它抓住了智慧设计论的痛脚:不符合奥卡姆剃刀原则和不可证伪。
当 FSM 或其他理论也具备这两个特点而立于不败之地时,否认 FSM 的合理性也就是否认智慧设计论的合理性,在为自己的理论摇旗呐喊时无视这两条主要限制的智慧设计论者又有什么办法阻止它也用同样的理由挤进课堂呢?
那些长篇累牍地论证 Methodological Naturalism(自然主义方法论?)是科学中的教条、可证伪性是毫无必要的约束、只要有证据支持“它”存在即可、鼓吹无条件的信仰在谨慎的怀疑之上的智慧设计论者,打算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理论呢?是像堪萨斯教育委员会的大多数成员一样假装看不见?是要用《圣经》的悠久历史、基督教的信徒人数、几个世纪以来的辉煌成就作理由阻止 FSM 横插一腿?是认为某些信仰比其它信仰更平等,FSM 之流不过是不值得认真对待的异端?还是在教堂上高喊着“觉醒吧!道德!”横扫一切敢于和他们的道德观与信仰有不合迹象的宗教信仰(或科学理论)?
别忘了,基督徒们谈到智慧设计论与达尔文进化论的争论时,几乎都会强调基督教代表的家庭观念、社会价值、信仰体系、道德准则等等,然后用它们来“论证”智慧设计论的“必要”和达尔文进化论的“亵渎”。
所以我好奇的是,如果有人很认真地将 FSM 作为宗教信仰,基督徒们会像对待同性恋一样,从《圣经》传授的道德上否认 FSM 理论的合理性,进而--按照他们自己的说法--在生物学课堂上损害 FSM 信徒的宗教信仰自由吗?还是回到科学界的立场,让上帝的归上帝,自然科学的归自然科学,基督教的归基督教,奥卡姆剃刀教的归奥卡姆剃刀教,让 ID 和 FSM 等并非科学的理论一样在科学教育的课堂之外存在?

我很认同 ACLU 的这一句声明:“反对那些试图将自己个人的宗教信仰伪装成科学并引入科学教育的人,这些人利用政府给他们的信仰贴上‘科学’这个能带来崇高声望的标签,不但误导了学生与家长,更危及所有美国人的宗教信仰自由。”
但愿基督徒、智慧设计论者能够站在其他宗教信徒的位置,真正明白自己所说的宗教信仰自由是代表什么含义。

I contend that we are both atheists. I just believe in one fewer god than you do. When you understand why you dismiss all the other possible gods, you will understand why I dismiss yours.
--Stephen F. Roberts


之前贴了一篇 blog 提醒自己要赶快完成这篇文章,所以这一阵子既没有写其他的 blog 也没有回复留言。
这篇文章想要讨论的东西远没有完结,智慧设计论者还有许多辩解之辞,如“达尔文进化论难以解释某些现象,所以应该选择智慧设计论”、“FSM 和严肃的宗教有本质的区别,那些人心里都明白 FSM 是假的”、“自然主义的科学受限于僵化、顽固的范式而不知变通、进步,智慧设计论的出现是建立新的一整套科学范式的希望,那将是科学与神学、理性与信仰、自然与超自然的和谐统一”、“宇宙需要一个起因,而上帝是没有起因的万物创造者,上帝是必然存在的”、“科学相信自然界有秩序,相信万物都属于自然范畴,相信自然定律是恒定的,相信种种预设的条件,因此科学也是一种宗教信仰”…
还有许许多多要详细讨论辨析的,虽然我有把握指出智慧设计论者和基督徒的不当之处,但为了不让文章冗长拖沓又支离破碎到无法阅读,为了我憋了这么多天要发表 blog 的欲望,所以暂时只写到这里为止。

我想,在毫无意义的辩论胜负之外,更重要的是我们从这一系列智慧设计论的事件中能够学到什么东西,我们应该以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宗教与科学的冲突,科学家、宗教徒和民众有着怎样的社会责任等等,如果今后还有下文,除了上面的道理要辨明之外,重点还是会放在这几个话题之上。
除此之外还会提供一些内容丰富的讨论达尔文进化论与智慧设计论的站点,或者可以到我的 Del.icio.us365Key 收藏中获得二手信息。

如果一切顺利,最后还要完成我最初计划的目标:以自己的语言解释清楚科学究竟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