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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主义》摘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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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ndle 还没碎屏时看完的,到现在屏幕已经原地满血复活之后才想起来要整理一下摘抄。
国内版本的译名是《自由与繁荣的国度

我读中学时才接触到自由主义方面的书籍,初识时仅能知皮毛,不假思索地接受自由、平等、民主、宪政、博爱、宽容、和平、福利、启蒙……等等美好的词汇,以为同样以自由主义为名,各种思想派别的政治分歧不大,到了经济层面才有一些无关大局的争议,主要的问题是实践,即如何说服其他人接受——精英知识分子对民众的启蒙。

但这“自由主义”大杂烩的不足之处显而易见,除非假装看不见:
一些看似美好的政治理念,逻辑上不能自洽和并存;
或者无论从科学、历史学还是形而上学也找不到其坚固的根基和来源;
又或者,落实到具体的政治、经济政策时,一些自由主义观念的逻辑演进的结果,甚至和其反对的专制、集权,并无本质区别,出现“政右经左”的分裂。

于是心中仍有疑惑存在:
(哪一种)自由主义的基础是坚实的吗?
它的逻辑是一致的吗?
它是切实可行的吗?
它是否只是另一个迷惑人心的意理和虚幻的乌托邦理想?
这样的疑惑,就像休谟的怀疑主义拷问想要回答“知识是否可能,知识如何可能,人类认知的界限是什么”的哲学家一样,驱使我带着它们寻找、接触更多的经典书籍和思想。

接触 Mises 从这本《自由主义》开始。他提出“自由主义的纲领即是私有制”,一开始就冲击到我的观念,因为从未想到自由主义和私有制的关系还可以这样紧密。
之前我的观念大概是偏向 liberal 的,对经济问题可以说毫无兴趣,所以,“公平”、“平等”、“公正”作为不言而喻的天赋权利,或理应如此的社会理想,置于私有制(包括保护私有财产和产权)之前,看起来似乎天经地义,更从未想过其结果,也许既不见得公正、平等,也谈不上有益于所谓长远、整体的社会利益。

是 Mises 用热情而不失理性、平易却又清晰、无情剖析却又饱含人文关怀的文字说服了我,让我在经济方面也开始正式转向这种维护私有制的自由主义。
特别是之前对一些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的自由主义原则有所疑惑,可以在这里找到部分的解答;之前想不通透的一些问题,经过他的分析和点拨,也豁然开朗;一些常见的误解,如一些极端者将自由主义等同于无政府主义,又或者鼓吹战争,或者夸大自由和民主的对立,也在此得到澄清。

当然,解惑越多,疑惑也越多,向自由主义更深层的根基追问的欲望更加强烈,所以之后阅读 Mises 的《人的行为/Human Action》,看他如何从人类行为学(Praxeology)出发,解答更基础的疑问,从方法论出发来理解 Mises(个人主义和先验主义方法论还有逻辑演绎让人联想到康德,尽管貌似 Mises 对康德的道德哲学不以为然),同时了解从门格尔到哈耶克的奥地利学派发展路径,以及以刚刚去世的布坎南为代表的公共选择理论,还有生物学、心理学和形而上学的一大票关于自由意志的书籍。

不管寻找答案的结果如何,反正我是肯定不可能成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社会主义者、共产主义者,以及伪装成马克思主义者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者了。

汉斯-海尔曼·赫柏的引言:

米瑟斯分析了国家的货币政策,使人明显地感到他已同过去的国家主义观念实行了全面决裂。他透彻地揭示了政府和中央银行为什么有目的地推行通货膨胀政策的原因,增加货币的投放量并非同时对每个人都有利。政府及中央银行掌握着新货币的投放权,从它们那里源源不断地向社会发行货币,从而一步一步地提高物价,最终被涉及的商品涨价范围变得越来越大。在这一发展过程中,形成了系统的收入再分配的调整,它有利于富人,即较早的货币占有者,也有利于那些后来才获得新货币或根本没有获得新货币的人。通货膨胀是国家偷偷地实行抬高物价政策以及实行收入再分配的一个工具,借助于这一工具,政府可以从中集聚更多的财源,而且也有利于政府给予优惠政策的一些人和企业家。在大卫•李嘉图(1772-1823年)和英国的“货币学派”以及瑞典经济学家克努特•魏克赛尔的启发下,米瑟斯首次提出了后来以奥地利学派命名的经济周期理论的基本特征,他的这一研究成果在理论上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他指出,政府和中央银行也应对经济周期的反复循环问题承担责任,只要政府将新“创造的”货币通过金融市场注入经济生活之中,就会导致利息率降低到低于市场供求所决定的正常的市场利率水平之下的后果。而较低的利息率又导致投资规模的扩大和资本存量的增加,这就形成了经济繁荣(高涨)阶段。但是,由于实际消费趋势和储蓄趋势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化,接踵而至的“校正”必然会有一个时间上的延迟,直到投资规模过大的问题暴露之后,人们才开始对错误的投资进行系统地清理和调整,这就是每次繁荣之后紧接着出现衰退的内在原因。米瑟斯认为,为了避免通货膨胀和经济周期的循环问题,政府必须放弃对货币的干预和控制,必须取消中央银行和政府对货币印制和发行所拥有的垄断地位,由金本位制以及在金本位制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自由的、竞争的银行体系来取代政府和中央银行的地位。

米瑟斯提出了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不可能进行经济核算的论断。他指出,在这种社会制度下,所有的生产要素,包括土地资源和土地在内均属公有,既不能买,又不能卖,因此,不存在着由于短缺而形成的市场价格。没有市场价格,就无法进行成本核算,更无法进行成本和收入的比较。社会主义并不像它的信仰者所认为的那样,意味着“更多或更好的计划”。而恰恰相反,社会主义意味着混乱,由于这种制度不具有任何合理的、可以用计量表示的计划和商业行为规则,它必然会导致对各种生产要素的持续不断的错误判断,造成资本的扭曲和社会生活水平的持续下降。米瑟斯在这些分析的基础上,在《公有制经济》一书中阐述了国家对市场的各种干预方式,进而在他于1927年发表的《自由主义》一书以及1929年发表的论文集《关于对干预主义的批判》中完整地提出了关于社会合作的理论体系。这一理论体系的核心是开创性地阐明了在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之间没有任何可行的“第三条道路”。

在所有的干预主义制度下,尽管名义上仍然保留着私有财产和私人企业,但是,国家拥有“纠正”企业经营活动的职权,可以随时不断地干预市场,其结果不是逐步走上社会主义道路,就是退回到资本主义制度的老路。这是因为,每一项对市场实施干预的措施都会制造并产生出更多的、人们本想通过干预措施来解决的同类问题。例如,国家采取有利于穷人和失业者的收入再分配措施,不可避免地会造成更多的贫困潦倒的穷人和失业者,接踵而至的问题是,国家不得不再次提高救济金,扩大救济范围,最终的结局不是全面废除私有财产制,就是不得不减少乃至停止发放救济,两者必居其一。无论采取什么样的措施,国家都不可能实现它预定的干预目标。

与历史主义不同的是,实证主义并不否认经济法则存在的可能性,但是,它认为,经济法则只有两种表述方式,其一,任意(随机)作出术语规定,采用各种同义反复的方式对经济现象进行推导分析,这种表述形式没有规定某些前提和假设,因此,它不包含任何经验分析的成份。其二,以经验和现实为根据的表述形式,这种形式只有在规定前提和假设的情况下才具有实用价值,因此,采用这种形式来表述经济法则时必须不断地用经验来加以检验和证明。(按照实证主义的观点,经济学要么变成一种毫无意义、毫无实用价值的数学游戏,要么变成一种“经验性的经济分析手段”或者变成“社会学的不完整的技术手段”,实证主义的这一观点与历史主义极为相似,它们均认为,经济理论和经济历史这两者之间没有系统的区别;经济历史是测验所有经济理论的须臾不可缺少的基础和试验场)。

实证主义者所观察的仅仅是一些典型的、最基本的经济现象:其一,无论何时每个人都希望占有更多的财富,即,在财富的多寡之间作出选择时,每个人都愿取其“多”者;其二,每一次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的货物交换都是对交换的双方有利的(否则这种交换就不可能发生),而且双方都认为,被交换的商品或劳务是“不平等的”(与付给对方的商品相比,双方更喜欢通过交换而获得的商品)。同时,交换的双方都声称在交换过程中给予了对方优惠(即双方均对自已的商品的价值实行高估,与此同时,对另一方的商品价值实行低估);其二,货币发行量的增加会导致货币购买力的下降(从而形成收入再分配的过程)。其四,人为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若高于市场形成的最低工资标准会导致失业率的增加。对于波普尔之类的实证主义者而言,以上经济现象的表述要么是没有内容的同义反复,要么就是内容丰富的、可以用经验加以证明的假定或假设。但是,实际上这两种表述都不能从根本上说明问题。这些现象所反映的只是明显的事实(它们并不是任意的术语规定,因此,不能用实证主义的方法进行“分析”),是不用假设就客观存在着的现实状况(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否会导致更高的社会福利水平或者反之会导致更高的失业率以及加剧相对贫困化等问题,人们既不能“尝试”,也不能“测试”。因为人们清楚地知道,规定最低工资标准绝不可能导致社会福利水平的提高,而只会造成更高的失业率和更严重的贫困现象)。上述现象的表述准确地说明了实证主义者和波普尔的门徒们认为不可能或不能科学地阐明的问题,即非假设性的现实认知。按照康德的术语来表述,即先验的真实的综合判断。

一切真正的经济学原理的出发点都基于一个公理,即人们在其行为过程中都追求某种特定的目标,他们在若干个较高或较低的目标中作出自己的选择(即作出择优选择),以便使他们主观想象的利益(即幸福)能够在最大限度上得到满足。毫无疑问,这一公理是真实的,不论是否认它的人或反对它的大都不得不按照这个公理办事。同公理具有非假设性、先验性和真实性一样,在借助附加的、以经验为根据的、而且可以证实的假设的前提下,所有直接或间接地从公理中演绎和推导出来的表述也具有非假设性、先验性和真实性。以经济法则中的基本理论之一边际效用理论为例,它从上述不容置疑的经济现象的表述中逻辑地推论,每个人的行为方式都相同,即他在任何时候都会对能更满足其愿望的事情作出择优选择。边际效用理论还假定,在具有相同使用价值的前提下,人们为了增加另一种货物单位,必须使自己储存的货物变成可以实行交换的单位,通过交换而获得的新的货物单位可以满足再增加这种原有的货物储存而不能满足的需求(即边际效用递减定理)。如果认为这一定理需要用假设或经验来证明的话,那么,这种看法不仅是荒谬的,而且也是一种智力紊乱的表现。这一定理的真实性是不可否认的,经济历史和社会历史不可能来“测试”这一定理,而仅能在很有限的程度上以历史上的具体事例来说明这一定理的有效性。

米瑟斯明确无误、言简意赅地指出,私有制以及建立在劳动分工基础之上的互利互惠的商品交换是人类的道德伦理和经济繁荣以及人类幸福的基础;政府的唯一职能保护私有财产、私人产权以及实行与此密不可分的市场经济,政府既不能干预和“纠正”市场上自然形成的人们的收入分配关系和财产分配关系,也不能干预和“纠正”国民教育以及教育事业,政府不应当拥有不受任何制约的权力,随时并任意地去以大欺小、以强凌弱;必须贯彻实行自由贸易的主张,在国际范围内实行金本位制。

(疑问:
我认为金本位制并不能达到其预期目的,或许哈耶克的竞争性非国家货币才是解决之道,但这个疑问以我现在的知识无法解惑,留待以后再看)


自由主义是一种真正研究人类行为的学说,其着眼点和最终目的是促进人们外在的物质福利,而不是直接满足人们内在的、精神上的以及形而上学的需求。它并不向人们许诺幸福和满足,而是尽一切可能将外部世界所能提供的物质用来满足人们的诸多需求。
自由主义的这种面向尘世、不求永恒、纯粹追求外在的和唯物主义的观点很容易使它成为多方面指责的对象。人们认为,人的生活并不完全是为了吃喝,还有比吃、喝、住、穿更高级、更重要的需求。如果人的内心世界、人的灵魂空虚而得不到满足,那么即使他拥有人类所有财富也不会成为幸福的拥有者。他们认为,自由主义最严重的错误就是不懂得、也没有为人们更深层次的、更宝贵的追求提供任何东西。
然而,自由主义的批判者的这些言论恰恰说明他们的这种所谓更高级、更宝贵的追求只是一种非常不完整、非常物质主义的想象。借助于政治上人为手段无疑可以使某些人变得富有或贫穷,但它永远不能使人感到幸福,永远不能满足他们最内在、最深层次的追求和渴望。在这一方面,一切来自外部的辅助手段都失去了其功效。政治手段仅能消除痛苦和不幸的外在原因;它可以促使人们建立一个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人人有房住的社会制度。但是,人的幸福和满足并不取决于食品、衣物和住房,而主要取决于人们内心的追求与渴望。自由主义并不是因为低估了精神需求、精神财富的重要性才将其目光仅盯在物质福利方面,而是由于它坚信,任何外在的调节都不可能触及人们的最高或最深层次的追求。自由主义仅仅是试图为人们创造一个外在的富裕条件,因为它知道,人们内在的、心灵的富足感不可能来自外部世界,而仅仅只能来自于他们自己的内心。自由主义除了为人们的内心生活发展创造一个外部的前提条件之外,别无它求。毋庸置疑,二十世纪过着相对富裕生活的公民与十世纪的公民相比,前者更容易满足其心灵的需求,而后者却受着朝不保夕的生存条件困扰,面对敌人威胁的危险而不得安宁。

人们常常习惯指责自由主义是理性主义。自由主义企图理智地调整和处理一切事物,因而无视人的感觉在人们的社会存在中是违背理性的,即人们的不理智的行为很多,而且会越来越多这一事实。
其实,自由主义完全没有忽视人也有不理智的行为,否则,自由主义就不会一再告诫人们要将理智作为自已的行为准则。自由主义并没有说过人们的行为总是聪明无误的,它一再告诉人们,为了他们的切身利益,必须坚持不懈地用聪明的方式行事。自由主义的性质恰恰是要使理智在政治中生活中人行其道,让人们的行为在各个方面都变得更加理智,对于这一点,人们是没有争议的。

国家、法律秩序、政府和管理机构也不可能尽善尽美到超出我们理智思维的范围。政治问题是一种解决社会问题的技术,我们也要按照现有的、与解决其他技术问题相同的途径和相同的方法来解决,即通过理智的思考权衡,通过研究现有条件的途径与方法。人类之所以是人类,人类比动物高明,就是因为人类具有理智的思维。为什么他们在政治上放弃了自己的理智,反而相信黑暗不明的感觉和冲动呢?

理智的行为与非理智的行为的区别在于,前者只牺牲暂时利益,这个暂时利益的牺牲是表面上的牺牲,因为这些牺牲可以通过后来的成功得到补偿。那些避免食用香甜可口但有害健康的食品的病人蒙受的仅仅是暂时的、表面上的损失;其成功——即没有出现身体的损害——告诉他,他并没有失败,而是胜利了。若想避免损失,就必须考虑行为的后果。蛊惑分子利用了这一点,指责要求暂时牺牲眼前利益的自由主义者,责骂他们是心狠手毒的人民公敌。他们知道,指出贫困和痛苦之后再提出建议,是足以使听众感动得掉泪并赢得人心的好方法。

偏见的表现形式是,当某人的处境比他要好一些时,他便产生一种憎恨心理,以至于他并不顾忌自已从这种憎恨中蒙受很大的损失也要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这样一种行为。有些反对资本主义的人,他们很清楚,自己的处境若在任何一个其他的经济制度下也好不了多少,明知如此,仍然竭力要求换制改革,例如要求实行社会主义。因为他们寄希望于搞社会主义能使他们所嫉妒的富人倒霉。人们常常可以从社会主义者那里听到这种说法,虽然社会主义社会也存在着物质匮乏和贫困,但这种贫困较之现在要容易承受得多,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里没有人会比其他人过得更好。持这种偏见的人并非不可救药,可以用理智的分析使他们克服偏见。我们不用费太大的力气就可以使他们明白,改善他们生活条件的根本途径不是设法使那些过得比他们好的同胞倒霉遭殃,而在于他们在改善自身条件方面所作的努力。

在数百万人之中,几乎没有一个人在他的生活中实现了他所追求的目标。即便是那些最幸运的人,他们的成就与其年轻时梦想获得的虚荣仍然相去甚远。数以千计的困难和阻碍撞碎了计划的梦想,而他本身的力量却显得很弱小,以致于无法实现主观想象既定要达到的目标。失望和计划的失败,自身的不足与他提出的既定任务相矛盾是每个人最大的、最为痛心的经历,这是最典型的人类命运。

精神病患者不能承受真实的生活。这种真实的生活对他来说真是太野蛮、太粗暴、太糟糕了。他不愿像健康的人那样“不畏一切强暴,坚持不懈地”把生活改变得便于接受;他不了解自己的弱点,而是逃避到一种幻觉中去。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这种幻觉是把“自己的期望当作一种安慰”,其特点是“以幻觉来抵制逻辑和真实的打击”。因此,人们无法用令人信服的证据来说服此类病人放弃其徒劳无功的做法。病人必须依靠自身的努力来达到痊愈的目的。他必须学会并懂得为什么他不愿忍受真实,反而逃避到幻觉之中去的原因。

马克思主义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蓝图构思和设计也没有超出傅立叶早就已经提出的两个假设,而这两个假设与人们的一切经验和智慧都是相违背的:这两个假设一方面指生产的“物质基础”,“人们不需付出任何劳动就可以从自然界得到”。这个物质基础如此丰富,以致于人们根本用不着进行经营就唾手可得,由此产生了“实际上生产可以无限增长”的信念。另一方面,傅立叶在他的假设中指出,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公有制条件下,劳动已从负担变成乐趣,变成人们“生活的第一需要”。在那些物质财富充分涌流、劳动变成乐趣的地方,人们自然可以毫不困难地建立起童话般的懒人国了。
马克思主义站在它的“科学社会主义”的角度上,可以对浪漫主义者和浪漫主义投去鄙视的目光,但是,事实上他们的性质是相同的。马克思并不去排除那些摆在实现其愿望的道路上的障碍,而是在他的幻想中自我满足,期望着这些障碍在幻想中自行消失。
在精神病患者的生活中,生活的谎言具有双重任务。他们在失败中自我安慰,相信奇迹般的成功将会到来。例如,他们认为,社会的种种失败,包括他们设想的远大目标之所以没有实现,其根本原因并不在于这些目标无法实现,而是由社会制度的缺陷造成的。推翻了现有的社会制度之后,他们就可以在未来形成的新社会里得到他们想得到的东西。人们试图让他们理解,他们梦想中的未来的国家制度是行不通的,一个实行劳动分工的社会离不开生产资料私有制这个基础,离开了这个基础,社会就不可能存在下去。然而,人们的一切说服都没能使他们理解这个问题。精神病患者始终抱着其生活的谎言不放。
如果把他们放在生活的谎言和逻辑思维两者之间,让他们去选择的话,他们宁可牺牲逻辑。这是因为,他们如果放弃了在社会主义思想中找到的安慰,或曰离开了这种安慰,生活就会变得更加不堪忍受。社会主义思想告诉他们,导致失败的原因不在于他们自身的过错,而在于社会。因此,社会主义思想抬高了他们低落的自我意识,并将他们从难以忍受的压抑感中解脱出来。虔诚的基督徒也与此相似,他们很容易忍受尘世间遭到的不幸,因为他们将他们的个人存在寄托于来世,并且希望一旦进入来世,他们在尘世间的不幸就会成为过去,受苦受难的人会过上好日子。社会主义之所以变成现代人们解脱尘世间痛苦的一剂仙药,正是基于这个原因。然而,如果灵魂不死,来世报应以及复活等信仰变成了对尘世进行改造的一种刺激的话,社会主义对人们的许诺作用就完全不同于基督教教义了。它给人们规定的义务只有一个,即:赞同并支持社会主义政党的政策,而社会主义政党的政策许诺给人们的只是一些期望和一些要求。

人类社会是人们在物质资料的生产过程中,为了共同进行生产活动而络合起来的共同体。与每个人孤立的行为相比较,按照劳动分工的原则进行共同的生产活动可以大大提高生产效率。在相同的条件下,实行了劳动分工的生产活动不仅能够创造与同等数量的个人孤立的生产活动同样多的财富,而且比后者明显要多得多。整个人类的文明就建立在这种劳动分工所带来的很高的生产效率的基础之上。劳动分工把人和动物区别开来,与绝大多数动物的体力相比,劳动分工使相对弱小的人类成为地球的主宰和技术奇迹的创造者。假如没有劳动分工,今天的我们就会像数千年或数万年之前的祖先一样彼此之间毫无关系。

生产要素区分为二种不同的类别,即:人的劳动、土地和资本。我们将土地这一生产要素理解为自然界提供给我们的一切地上地下、水中和空中的物质材料和能源。将资本财产理解为为再生产服务的、通过人类的劳动所生产出来的一切中间产品,例如机器、生产工具以及一切形形色色的半成品等等。

用一个唯一的词汇就能概括自由主义的纲领,这就是,私有制,即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人们生活中的那些直接消费品是私有财产,这是理所当然,不言而喻的,即使社会主义者和共产主义者对此都不持异议。)自由主义的一切其他主张都是根据这一根本性的主张而提出的。

在一般情况下,一些人赞成废除奴隶制完全是出于慈善的原因。如果有人反驳他们并指出,保存奴隶制同样也是为了奴隶自身的利益,那么,这些好心的慈善家也就无言以对了。唯一能够战胜、并且已经战胜奴隶制及其辩护士的论据是,自由劳动可以创造远远高于奴隶劳动的生产率。在奴隶制条件下,劳动者没有兴趣发挥他们的最大劳动能力,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劳动量仅限于能够避免遭到惩罚的程度,而这种惩罚只有在没有完成最低限度的工作量时才会发生。自由的劳动者懂得,若要得到更多的报酬,就必须付出更多的劳动。因此,他们全力以赴地工作,以便能够增加自已的收入。我们只需将一名操作一台现代蒸气犁田机的工人所具备的高素质与两代人之前的俄国农奴在耕作时付出的智力、体力和勤劳作一比较,就足以说明这个问题。只有具备现代化工业所需技能的自由劳动者才可能最大限度地创造效益。

我们之所以反对奴隶制,并不是因为这种制度对“奴隶主”有利,而是因为我们坚信这个制度对社会的每一个阶层,首先对“奴隶主”会带来危害。假如人类继续保持一部分劳动者或全体劳动者的不自由状况,那么,过去一百五十年中人类经济的巨大发展就不会出现。我们将没有铁路、没有汽车、没有飞机、没有蒸汽机、没有电动机和照明设施,也没有大规模的化学工业,正如尽管拥有众多天才的古希腊和古罗马没有创造出这些财富一样。这一切证据足以使每个人,甚至包括过去的奴隶主和农奴主认识到废除奴隶制这一事物的发展进程是令人满意的。如今,一位欧洲普通工人的生活条件比古埃及法老的生活条件还要舒适,尽管后者拥有成千上万的奴隶,而且每个奴隶都毫不例外地用他的力量和双手的技能为法老的幸福服务。假如我们将一名公元前的富豪置于今天的一位普通人的生活环境中,他也会毫不踌躇地说,他当年的生活比我们这个时代普通公民的生活还要贫困得多。

自由主义者对战争的抨击与慈善家对战争的批评有本质的区别,其出发点是,和平是万物之父,战争则不然。只有和平才能给人类带来进步。人类与动物的区别在于,人类可以进行社会合作。只有劳动才能创造财富和丰裕,它为人类的内在繁荣奠定了外在基础。战争带来的仅仅是毁坏,而不是建设。战争、谋杀、毁坏和灭绝把人变得与森林中的猛兽毫无区别。而建设性的劳动是我们人类独有的特点。自由主义者憎恨战争与慈善家对战争的憎恨不同,慈善家认为战争也可以带来一些有用的后果,而自由主义者认为战争只会产生有害的结果。

人类行为的善与恶、好与坏总是通过它要达到的目的以及它带来的后果来评判的。莱翁尼达斯是为了保卫他的家乡而牺牲的,假如他是一个掠夺和平居民的财富、践踏人民自由的侵略军首领,那么,他就不会得到人民对他的敬仰和尊崇。

居民之间的战争摧毁了劳动分工,因为战争的任何一方无疑都在试图迫使对方因缺乏某种必需品而屈服。当人们看到这种敌对行动可能发生时,他们从一开始就尽力阻止劳动分工的发展,以便在发生战争后,减少因劳动分工带来的物资匮乏。只有在永久的共同和平生活有保障的前提下,劳动分工才能得到发展。保卫和平,也就是保护了人类的劳动分工。离开了这个前提,劳动分工不会超过一个村庄的范围,甚至不会超出一个家庭的范围。农民以及城市附近的村民向城市居民提供粮食、牲畜、牛奶、黄油,以换回工业或手工业产品。这种城市与乡村之间的劳动分工也需要和平的前提条件,至少在那个进行物质交换的地区需要充分的和平保障。如果劳动分工扩大到全国范围,那么,这个国家就必须避免内战。同样,如果劳动分工在世界范围内进行,那么,就必须保障国与国之间的永久和平。

分析旧自由主义纲领与新自由主义纲领之间的区别,最简单、最直观的方法是看它们如何理解平等问题。在十八世纪,自由主义者深受自然法学说以及启蒙运动思想的影响,他们积极争取政治权利和公民权利的人人平等。这是因为早期的自由主义政治主张的出发点就是人人生而平等。他们认为,上帝造人,赋予人们相同的生命和器官,赋予人们同样的生命和灵魂的气息,人与人之间的所有差异都是人为造成的,都是社会的,即后天的产物。人们自身不能改变的差异主要是精神差异。毫无疑问,人与人之间还存在着诸如贫富、高矮、肤色等方面的差异。

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
我们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基于两个不同的原因。其一,我们列举了反对限制个人自由的种种理由,它们说明,若要使人们的生产活动达到最高的生产效率,就必须实行自由劳动制度。这是因为,只有以工资的形式获得劳动报酬的自由工人才会在生产中竭尽全力。其二,主张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为了保障社会的安定与和平。和平与发展的进程必须避免任何干扰。在一个社会之中,如果各个社会阶层的权利和义务都不相同,那么,社会的持久安定与和平就无法得以维持。那些试图剥夺一部分居民的权利的人应当知道,如果照他们的设想去做,那些被剥夺权利的居民将团结起来,向那些拥有特权的人发动进攻。因此,为了维护社会的安定与和平,必须消灭社会的等级制度和特权,从而中止围绕着等级和特权而展开的斗争。

要想把人变得真正平等起来,这是依靠人的一切力量都办不到的事情。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而且还将继续不平等下去。如前文所述,真正理智、清醒、并且合乎目的的处理方法就是争取在法律上平等待人。自由主义并不奢望得到比这更多的东西,因为,超出这个范畴以外的东西是不存在的,因而也是不可能得到的。人们不可能把黑人变成白人,因为它超出了人的能力范围。但是,人们可以赋予黑人同白人一样的权利,从而使他们能够像白人一样同工同酬,多劳多得。

怎样评断某个机构是不是特定的社会集团、阶层或个人的特权机构,不能只看该机构是否给这个特定的社会集团、阶层或个人带来了多少好处,最主要的是要判断它是否有益于全体人民。轮船航海离不了船长,与船员相比,船长的地位无疑相当优越。由于他具有指引航船在风浪之中绕过重重暗礁的导航才能,这种才能不仅有利于船长本人,而且有利于全体船员,所以,他的特殊地位并非特权或特权地位。

检验某个机构是否为个人或某个社会阶层的特权服务,不应只看它是否对这些人有利。检验的标准只有一个,即看它是否对全体人民有利。如果我们得出了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给人类社会带未了繁荣与发展这一结论,那么,我们就可以明确断定,私有制并非财产拥有者的特权,而是一种有利于全体人民的社会组织形式,尽管一小部分人从这种组织形式中得到了特别多的好处,过得特别舒适。
自由主义并不是为了维护业主的利益才赞成保护私有财产,也不是为了保护业主的权利才主张坚持私有制。一旦自由主义者认为取消私有制有利于全体人民的利益时,他们就会赞成取消私有制,而且毫不顾忌这样做是否会损害业主的利益。然而,保留私有制是全体人民以及各社会阶层的共同利益之所在。私有制的存在使得那些即使是一无所有的穷人都生活得比在另外一个被证明是不合格的、其生产量只相当于我们这个社会生产量的极小一部分的社会里要好得多。

人类今天生产的产品数量超过了他们消费所需的数量,形成了年复一年的财富积累。假如人们消除了这种驱动力,生产量就会随之降低,从而导致在实行平均分配的情况下,人均收入将下降到今天最穷的人的收入水准之下的结局。

今天的奢侈品就是明天的必需品,这就是经济历史的发展规律。人类生活的一切改善和进步都首先以少数富人奢侈的形式进入人们的生活领域,过了一段时间之后,奢侈品就变成了所有人生活的必需品。奢侈鼓励了消费水平的提高,刺激了工业的发展,促进工业新产品的发明创造并投入大批量生产。它是我们经济生活的动力源之一。工业的革新与进步、所有居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都应当归功于奢侈。

道德是每个社会成员对社会利益的一种必要的顾及,是每个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一个孤立生活着的人无需遵循道德规范,他无需顾及他的行为是否会给其他人造成损害,尽可以去做那些对他本人有利的事情。但是,一个在社会中生活的人,无论他做什么事情时,不仅要想到他的行为将带来的直接利益,而且还要充分考虑它是否符合社会的整体利益。由于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之中,没有社会的存在,个人的生活也将无法维持。如果社会生活秩序和生产组织遭到破坏,那么每个人都会遭到最严重的损害。社会要求每个社会成员在从事任何活动时都必须考虑全社会的利益,放弃那些尽管可以给他本人带来好处、但违害社会生活的行为,同时,还必须避免危害他人利益的行为。个人为此所作出的牺牲,是暂时的牺牲。牺牲眼前的直接的微小利益,可以换取一个大得多的间接利益。为了共同的生存和劳作人们才联合成为一个社会整体,这个整体利益不能受到损害,因为它的存在就是每个社会成员的个人利益之所在。那些牺牲眼前利益的人,得到的是更大的长远利益。

道德的真正价值不是牺牲本身,而是这种牺牲所要达到的目的。也就是说,只有在为一个道德的目的而牺牲个人利益的前提下,这种牺牲才是合乎道德的。有些人为了一件正义的事业敢于舍去自己的一切、直至财产和鲜血;而另一些人却愿作出某些不给社会带来任何好处的无谓牺牲,这两者之间有着天壤之别。

那些不适合、也没有能力作出社会要求他们付出暂时牺牲的人将毁坏整个社会。如果不采用强制或暴力手段来对付社会公敌,人们就不可能继续维持社会的共同生活。

使用强制和暴力手段,迫使那些危害社会的人遵守社会共同生活规则的社会机构,我们称之为国家;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我们称之为法律;操纵强制机器的机关,我们称之为政府。

无政府主义者认为,在一个真正为全体人民、而不是仅为特权阶层的特殊利益服务的社会里、国家、法律和政府都是不必要的多余机构。仅仅是由于目前的社会制度承认生产资料的私有制,才需要人们用强制和暴力来保护它。一旦消灭了私有制,人们就会自发地遵守社会生活的共同准则。
仅就其对生产资料私有制性质的认识而言,这种观点就是错误的,在其他方面,它也毫无根据。无政府主义者不否认,在实行劳动分工的社会里人们共同生活的每种形态都必须遵守某种规则,这些规则要求人们不得不作出某种尽管是暂时的,但毕竟是一种眼前利益的牺牲。但无政府主义者错就错在他们认为所有的人都会毫无例外地、自觉地遵守这个规则。有些胃病患者明明知道食用某种食品马上会给他们带来严重的、甚至是无法忍受的痛苦,但他却没有能力抵制美味佳肴的诱惑。如果人们还不致于堕入荒谬的境地的话,就无法设想,在无政府主义的社会里,人人都富有先见之明,人人都具有坚强的意志力。社会生活的相互关连却不像预测某种食品会造成何种生理反应那样简单和直观。那些为非作歹的人不可能如此之快,尤其是如此明显地感到其行为所导致的后果,因此,更谈不上他们会主动停止作恶。我们不禁要问,在无政府主义的社会里不会发生因某人不慎引发的火灾事故吗?不会发生某人因愤怒、嫉妒或为了报复而加害他人的暴力犯罪吗?无政府主义者无视人的真实天性,他们的理想只能在一个由天使和圣人组成的世界里得以实现。

自由主义的观点十分鲜明,这就是,没有强制措施,社会就会面临危险;为了保障人们的和平与合作,必须制定人们共同遵守的规则,必须保留暴力和威慑手段,只有这样才不致于使任何人破坏社会秩序。人们必须拥有足够的力量,迫使那些无视他人的生命、健康、个人自由和私有财产的人遵守社会生活的共同准则,必要时必须使用暴力。自由主义学说赋予国家的任务是,保护私有财产,保护自由,保卫和平。

将自由主义的国家观界定为自由主义限制国家的职能范围,自由主义彻头彻尾地憎恨国家在经济领域的活动,这种界定是错误的。自由主义关于国家职能的主张是它赞成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这一根本性主张的延伸。如果我们赞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那么,我们当然不同意将它改变成公有制的形式。也就是说,政府不应当成为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基于这一立场,自由主义者关于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要求,明确无误地界定了政府的职能范围。

自由主义的观点是;只有在国家的进一步干预将导致消灭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的情况下,自由主义才会断然拒绝国家的干预行为,因为自由主义者在生产资料的私有制这个范畴之内已经发现了合乎目的的社会共同生活的组织原则。

自由主义者认为,国家不但要有能力保护私有财产,而且还必须保障和平与发展,使这一进程永不受内战、革命以及暴动的干扰和破坏。

由于这种政府工作的特殊优越感和特殊荣誉感,在国家机构中滋生了一种假民主的理论,这种理论认为受制于他人是不名誉的事情。因此,这些人的理想是制定一部由全体人民来行使政府行政管理职权的直接民主的宪法。这种理想过去没有、现在没有、将来也永远不可能实现,即使在一个非常小的国家里也不可能实现。有人曾认为,这种直接民主的理想模式曾经在古希腊的城邦共和国和瑞士山区的小邦国里出现过。实际上,这样的看法是错误的。在古希腊,真正参与政府管理的只有一部分自由民,而大量的无业游民和奴隶却被排除在外。在瑞士的一些州里,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都只有一小部分单纯的地方性事务以直接民主立法方式处理。超出县级以上的地区事务均由联邦负责处理。而联邦政府的组成与直接民主的理想没有任何共同点。

对于个人而言,受别人统治绝不是不光彩的事情。政府机关、管理部门、警察制度的执行与管理以及其他类似的权力机构都离不开专家,即那些职业官僚和职业政治家。劳动分工的原则同样适用于政府职能部门。一个人不能同时身兼机械工人和警察两个职务。不能因为我本人不是警察而感到自己的尊严、幸福和自由受到了损失。反之,由少数人垄断所有其他人的安全保卫,或由少数人垄断制鞋行业也不是民主的表现。只要国家机构是按民主的原则组成的,我们就没有任何理由去反对职业政治家和职业官僚。真正的民主与浪漫主义者想象中的直接民主截然不同。从人数上看,统治者总是少数。因此,管理和操纵政府的也只有极少一部分人。这些人的执政基础必须得到被统治者的赞同与支持。被统治的那些人也许觉得政府的行为有小的过错或有难以避免的过失。但只要他们认为没有必要改变现状,政府的统治基础就不会因其过失而动摇。但是,如果大多数被统治者确信有必要,而且有可能改变统治方法,要求以新制换旧制,以新人换旧人,那么,这个政府的日子就屈指可数了。大多数人将会行使其权力,甚至不惜违背旧政府的意志,使用暴力来实现他们的目标。如果得不到公众舆论和大多数被统治者的支持,任何政府都不可能长期支撑下去。假如政府使用强制手段迫使反对派屈服,那么,这种强制手段只能在大多数人尚未团结起来共同反对它的这段时期内奏效。

任何一部宪法中部有一些至少最终能使政府依赖于被统治者意志的手段,即内战、革命和暴动。自由主义恰恰是要避免这些解决问题的出路。自由主义认为,一旦经济的和平发展进程一再被这种内部斗争所打断,持久的经济发展和繁荣便无法得以保障。假如英国再次发生玫瑰战争,现代化的英国就会在短短几年内跌入最可怕的深渊。内战不排除,经济就不可能发展到现代化水平。一七八九年的法国大革命消耗了巨大的物质财富,付出了血的代价,现代经济再也承受不了如此之大的社会震荡。在一场革命运动中,现代化大城市的居民将面临着断粮、断煤、断电、无煤气、无自来水的局面,人们无法忍受这种可怕的动乱局面。现在人们就在为此担惊受怕,一旦发生了类似的动乱,整个大城市的生活就会陷入瘫痪。

民主的社会功能。民主是一种国家的宪法形式,即它可以保证在不使用暴力的前提之下使政府符合被统治者的意愿。假如一个按照民主的原则组成的政府不遵照大多数人的意愿执政,人们不用打内战就可以将它推翻,并将那些受到大多数人拥护的人推到政府的执政地位。民主的国家体制中的选举机构和议会就专司此职,它们使政府的更迭得以平稳、无磨擦、不用武力以及不流血地加以完成。

十八世纪民主的先驱者们在宣传民主思想时曾经援引当时的社会实例,他们指出,诸侯和大臣们的道德堕落败坏,不可救药,而人民却是美好、纯洁和高尚的,人民具有智力上的天赋,他们总是能够识别和贯彻正确的事物。实际上,这种宣传同宫庭中的谄媚者吹捧诸侯君王具有美好、高尚品德的做法别无二致,毫无意义。人民是单个公民集合而成的整体,每个公民就其个体而言,其聪明才智和品德高尚与否尚且参差不齐,那么,由这些参差不齐的个体组成的整体势必是有差异的。
人类以过高的期望跨进了民主的时代,自然他们就会很快感受到失望的痛苦。人们不用费多大周折就发现,原来民主也会犯错误,其错误至少与君主制和贵族统治的错误一样多。他们将那些通过民主程序选举的政府最高领导人与皇帝和国王任命的政府首脑加以比较,其结果丝毫不那么有利于新的当权者。法国人习惯说的一句成语是:嘲笑能杀人。现在,民主以及民主推选的国家首脑四处被人嘲笑。旧政府的首脑人物至少在外表上给人以高尚的印象,而取代他们的新人却因其行为举止而遭到人们的蔑视。自从德国和奥地利的皇帝被推翻后,社会民主党的领袖们上台掌权。他们的言谈举止充满了空洞无物的吹嘘以及愚不可及的虚荣,没有任何人比这些人给民主带来的危害更大了。

无论在哪里,凡是在那些民主掌舵的地方,都迅速出现了全盘否定这种制度的理论。这种理论声称,多数人的统治是毫无意义的,还是应当由最优秀的人来统治国家,尽管最优秀的人是少数人,但他们最有治国之术。种种迹象越来越清楚地表明,各种不同的反民主流派的追随者的人数呈有增无减之势,民主推举的最高领导人表现得越拙劣,人们对他们的蔑视心理就越强烈,因此,反对民主的人数就越多。

反民主的理论有着严重的思维缺陷。究竟什么是最好的或最好的一批人?没有评判标准。波兰共和国的人民把一位钢琴演奏家推选为国家首脑,因为波兰人民认为他是当代最优秀的波兰人。实际上国家领导人必须具备的素质无疑与一位音乐家必须具有的素质大为不同。我们大概可以把反民主人士常常挂在嘴边的“最好的”这一表达方式理解为,最好的,就是指那些最适合从事政府领导工作的个人或若干人,尽管他们也许不太懂得音乐或对其他事情不那么在行。但是,同样的政治问题仍没能得到解决,即究竟谁最适合?是迪斯雷利最适合?还是格拉斯通最佳?托利党人看中的是这位,辉格党推举的是那位。如果不让大多数人来选择,那么究竟由谁来作最终的决定呢?

所有的反民主理论的一个共同的核心问题,不管这些理论是来自贵族阶层的遗老遗少,还是出自世袭诸侯的追随者,或是来源于工联主义、布尔什维克和社会主义者,这个核心问题就是暴力论。反民主的理论主张少数人有权使用暴力夺取国家权利,从而达到统治大多数人的目的。他们认为,这种做法有其道义上的理由,因为这些少数派真正理解统治的力量。评价某人是不是最佳人选,主要看他是否具有独立的统治能力、指挥能力和号召力,看他是否具有敢于违背大多数人的意志奋勇向上,从而出人头地,成为统治者的胆识和本领,如此等等。在暴力这个问题上,无论是法国工联主义行动派理论,鲁登道夫和希特勒的理论,还是列宁和托洛斯基的理论,都具有惊人的一致性。

少数人认为他们有权使用暴力,藉以成为高居他人之上的统治者。如果这一主张占居上风,就会造成永无休止的内战。而内战与我们如今实行的社会劳动分工是水火不相容的。现代的劳动分工经济需要以持久的和平作为保障。如果我们面对着持续内战和无休止的内部争斗,那么我们就不得不将劳动分工倒退到至少以地区经济为单位的水平,甚至倒退到以村镇为单位的自给自足的经济水平。也就是说,在商品输入被切断的情况下仍可以独立维持食品供给。它意味着生产力的巨大倒退,也意味着地球只能养活现有总人口的一小部分。反民主的思想体系要使人们退回到中世纪的经济秩序里去,每座城市、每个村寨、甚至每所独立的住宅都是设防的堡垒,它们均可在紧急情况下实行自卫防御。而且每个地区的经济都必须尽可能地自给自足,以减少对其他地区的依赖。

民主主义者也同样赞成让那些最优秀的人来统治国家。但是他们主张,个人或某些人要想证明他们是合适的统治者,最好的方法是说服人民,使人民自觉自愿地把管理政府的任务交给他们,绝不能用武力迫使人民接受他们的要求。如果其能力、品行和诸如此类的条件和理由不足以说服人民,而且不足以赢得人民的信任,那么,他们就没有理由抱怨人民没有选举他们,而是推选了一些其他的候选人。

有一些聪明睿智的人,当发现自己的人民或全世界人民在通往毁灭的道路上徘徊,而他们此时又没有力量说服人们接受其正确的思想,而允许他们采用的方法又不足以解决问题时,他们就会产生一种采取断然措施、拯救全体人民非我莫属的念头。此时此刻,强人政治、暴力统治以及少数派掌权的独裁主张就会冒头,而且可以立即找到其支持者。但自由主义认为,暴力从来就不是解决危机问题的手段。少数人的专制独裁永远不会持久,即使他们成功地使大多数人相信了他们统治的必要性,或至少让人相信他们的统治带来的好处,其统治也不会持久。为了保住他们的统治地位,最终还是不得不使用暴力。

只有那些得到被统治者拥护的人才能长期执掌政权。谁要想按照他的意志统治世界,他就必须力求用智慧争取统治权。那种违背人民的意愿,企图长期维持一个人民拒绝接受的制度的做法是绝对行不通的。那些企图以战争的方式、使用暴力夺取政权的人,最终是注定要失败的。暴力夺权、挑动战争,其后果与人民推举的坏政府造成的不良后果相比较,前者造成的危害要远远大得多。违背人民的意志,同时又要他们感到幸福,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爱国主义者和民族主义者觉得他们自己受了自由主义的欺骗。他们认为,之所以无法对革命党施加打击,就是因为自由主义者碍手碍脚。假如没有自由主义的阻碍,他们早就把革命运动的萌芽淹没在血泊之中了。他们一再后悔地说,正是由于这种忍让,这种多余的顾忌,才使革命的思想得以扩散,得以发展。他们还认为,自由主义的原则削弱了他们的力量,假如几年前就想到对革命运动的任何企图均实施无情镇压,那么第三国际就不会取得自1917年以来的这些成功。如果真要打起来,他们自已就是最好的枪手和熟练的刀剑手。与第三国际的杀手相比,他们觉得自已毫不逊色。
这种反对第三国际的运动一般被称为法西斯主义运动。在众多的国家之中,意大利的法西斯运动组织最为严密,来势最为凶猛。法西斯运动的基本思想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在反对第三国际的斗争中,他们要像其对手一样,采用同样的手段,无情地消灭对手。第三国际对待它的敌人以及敌对思想所采取的灭绝手段与卫生员消灭细菌一样。在斗争中,任何条约和协议对自己均无丝毫的约束力,可以撒弥天大谎,可以造谣中伤,甚至允许犯罪作恶。法西斯主义者也将照搬并实行这一套斗争方法。他们之所以还没有完全摆脱某些对自由主义观点的顾忌,之所以尚未完全背离某些传统的道德准则,那是因为他们的运动是一场群众运动,他们尚不能将群众头脑中对几个世纪以来文明发展的记忆一下子全部清除殆尽。此外,还因为意大利人与乌拉尔山脉两边的野蛮民族的文明程度不同,乌拉尔山脉两侧的民族,就其文明程度而言,无异于森林或沙漠之中的强盗,他们不断地对文明国家进行抢劫和掠夺,藉以获取他们所需要的东西。这些区别使法西斯主义者不能像俄国的布尔什维克分子那样行事,不可能完全摆脱自由主义思想的影响。只有当苏维埃的追随者进行新的谋杀,犯下新的暴行,造成新的刺激时,德国人和意大利人才会摆脱传统的法律和道德的制约,进而采取针锋相对的、流血的敌对行动。法西斯分子以及与法西斯相似的政党所作所为是由于对布尔什维克分子和共产党行为的愤怒而引起的反应和冲动行为。如果这种愤怒逐渐平息,那么法西斯的政策就会逐渐进入较温和的轨道,而且预计还将日趋温和。

自由主义的策略与法西斯主义的策略这两者之间的区别不在使用武器来抵御武装进犯方面,而是对暴力在权力斗争中的作用的基本估计上。法西斯主义的对内政策即将造成的最大危害是笃信暴力的决定性作用。它认为,要想谋取胜利,必须持久地使用暴力来贯彻其主张,这是他们的最高准则。如果法西斯的对手们也怀着同样的取胜心理,采用同样的暴力手段,那么会出现什么样的情况呢?那就会导致内战和战乱,最终强者称霸。久而久之,那些少数派——其中也不乏精明干练、能力很强的人才——将无力抗御多数派的攻击。如何将他们的政党变成多数派?这是一个决定性问题,同时也是一个纯粹的精神、智力问题,这个问题只能用思想的武器去解决,永远不可能用暴力手段去解决。若想使自己的事业赢得支持者和追随者,仅靠武力是行不通的,也就是说,赤裸裸的暴力手段不可能赢得公众,使用这种手段的人是注定要失败的。

如果有一天布尔什维克的暴行给人们的新鲜印象逐渐被人淡忘的话,社会主义的纲领仍然会在广大群众中产生新的吸引力。到那时,法西斯主义者除了对社会主义思想及其传播者进行压制和迫害之外,别无它法。假如法西斯真想同社会主义作斗争,那么它必须使用思想斗争这一武器,而与社会主义作斗争唯一有效的思想武器就是自由主义。

真正让受迫害、受压制的人们强大起来的方法不是让他们以殉道者为榜样慷慨赴义,而是使用武力去镇压他们。武力镇压与运用思想武器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方法,其效果恰恰相反。武力镇压往往是自身虚弱和无能的表现,因为他们拿不出比对方更好、更富有成果的思想武器。这一根本性的错误最终将会导致法西斯主义在一些国家的胜利仅仅是围绕着私有财产问题的一系列长期斗争中的一个偶然事件或一个插曲。下一个插曲将是共产主义的胜利。但是,最终决定斗争胜负的不是武器,而是人的思想。正确的思想可以将人们将组织起来,告诉他们应该用手中的武器向谁开火,为谁而战。人的思想是决定斗争胜负的唯一武器。

自由主义认为,国家机器的任务只有一个,这就是保护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人身自由和私有财产;抵御任何暴力侵犯和侵略。一切超出这一职能范围的政府行为都是罪恶。一个不履行自己的职责,而去侵犯生命、健康,侵犯自由和私有财产的政府,必然是一个很坏的政府。

功利主义者把消费毒品称为罪恶的习惯。但这还远远不能证明国家是否必须采用禁止贸易的手段来压制这种罪恶的习惯,它既未证明国家干预是不是抵制这种罪恶的最适合、最有效的手段,也没说明假如国家的干预获得成功,是否还会带来比酒精和吗啡更危险、更恶劣的其他后果。

一旦我们放弃了不允许国家机器干涉任何私人生活的原则立场,那么,国家势必会对个人生活的每个细节制定规则,实行限制。个人自由就会因此被剥夺,个人就会变成集体的奴隶,成为多数人的奴仆。人们不难想象,如此之大的权力,一旦它被居心不良的当权者滥用,会导致多么恶劣的后果。这种权力即使被那些品德高尚的人掌握,也会使世界变成一个鬼神的墓地。人类的进步大都是通过以下方式实现的,即从一小部分人偏离大多数人的思想和生活习惯开始,直到他们的行为最终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和接受,从而形成了人的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更新。如果将权力赋予多数人,让他们规定少数人可以想什么,可以谈什么,可以做什么,那么,人类的一切进步都会就此中止。

自由主义完全是一种关于人类生活以及人类相互合作与交往的学说。宗教王国则是超脱尘世的。自由主义与宗教这两者可以互不干扰地并存下去。如果两者之间发生了冲突,责任不在自由主义一方。因为自由主义既未超出自己的领域,又未侵入信仰和世界观的范畴。但是,自由主义认为教会是一个政治权势集团,教会不但要调整人与来世之间的关系,而且还力图按照他们的观点来安排尘世间的事情。双方在这个问题上的冲突在所难免。

自由主义主张容忍一切不同的意见,容忍所有的教会与教派,同时,自由主义者也要求这些人约束自己的行为,避免一切不容忍其他人或其他教派的现象和越轨行为。教会甚至提出了由它来包揽青少年的学习和教育的要求,在一个以和平合作为基础的社会制度里,教会的这一要求是非分的,因此也是不可能满足的。自由主义认为,在信徒自愿的前提之下,教会可以做它想做的一切事情,保留一切它应当拥有的权利。但是,绝不允许教会差强人意,强迫那些不愿与它发生任何关系的人服从它的意旨。

那些在某一地区占居上风,并且乐而不疲地迫害异教徒的教派也纷纷要求在其势力所不及,或仍处在少数派地位的地区多一点宽容。它们的这种要求与自由主义主张的宽容毫无共同之处。自由主义主张宽容是出于原则,而不是为了投机。它要求人们对那些毫无意义的理论、学说,对那些荒唐可笑的假教义以及对那些天真愚笨的迷信持宽容态度,即使对那些它认为有害社会、使人堕落的学说或看法,人们也应予以容忍。自由主义主张宽容,并不是因为它赞成这些学说的内容,而是基于它对宽容的认识。自由主义认为,只有宽容才能创造并保障社会的和平与和谐;没有和平,人类就会倒退到很久以前的野蛮和贫困时代。

自由主义利用思想武器反对愚昧和无知,反对谬误和邪恶,而不是采用野蛮的暴力和压制手段。

在国家这一概念的名义下,是一样活生生的人在操纵着国家机器,处理政府事务。一切国家行为都是人的行为,人为的弊端给人造成了痛苦。维护社会的这一目标使国家机关的行为具有合法性,但由此带来的弊端并不因其合法性而不能称其为弊端,深受其害的人最能感受到弊端的存在。
与人为恶的人,不但给他人造成不幸,而且也损害了他自已。没有什么东西比法律的贫乏给人们造成的损害更大了。黎民百姓心中充满了恐惧感、奴役感和奉承心态,而统治者和他们的听差们则充满了自信、自负和骄傲自大感。这两种心态都是社会生活的毒素。

自由主义者坚信,国家权力和刑事法庭是社会在任何情况下都须臾不可缺少的机构。但是,他们还认为,刑罚的目的只有一个,即尽最大可能地制止和排除危害社会的行为。刑事处罚不应当成为报复和复仇的工具。犯罪作恶的人应该落入法网,受到法律制裁,但他们不应当成为法官、警察以及某些有私刑拷打欲的民众发泄其仇恨,满足其虐待欲的对象。
建立在“国家”的合法性基础之上的强制暴力的最恶劣表现是,为了达到获得大多数人的支持的目的,持续不断地压制那些萌芽之中的新生事物。人类社会离不开国家机构。但是,人类社会的一切进步都不得不在克服了国家以及国家的强制暴力的阻碍之后才能得以实现。毫不奇怪,所有给人类带来新思想的人都对国家和法律没有好感。为此,他们受到了那些不可救药的国家神秘主义者和国家主义的崇拜者的责难和抱怨。尽管自由主义不一定赞同这些人的“新思想”,但它却能理解他们。如果他们的政治倾向超出了自由主义可以理解的范围,譬如他们过于夸大个人权利,甚至反对国家、拒绝国家,那么,自由主义就会反对他们的做法。自由主义认为,暴力反抗是打破少数人压迫大多数人这一局面的最后手段,借助其思想获得政权的少数人必须始终如一地致力于利用思想的力量使自己变成多数。国家在行使其权力时必须保障个人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的充分自由。公民的权利不能被限制在这样的范围之内,即:当他们的想法与操纵国家机器的那些人的想法不一致时,他们只有一个选择,要么服从,要么摧毁国家机器。

在实行劳动分工的社会里,人们对劳动的分工与协作方式提出了各种不同的设想。我们可以将这些设想区分为五种不同的社会组织形式,其一是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人们可以将发达的私有制形式称之为资本主义制度;其二是在私有制前提下,定期地没收私有者的财产并对其实行再会分配的社会制度;其二是工联主义制度;其四是生产资料的公有制,这种制度以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名称闻名于世;其正是干预主义制度。
生产资料私有制的历史悠久,它贯穿于人类以动物状态向现代文明的高级阶段的全部历史发展过程之中。私有制的反对者力图证明,人类社会的最初阶段并不存在着完整的私有制,因为一部分可利用的耕地被周期性地再分配。他们企图从私有制“仅仅只是一个历史范畴”这一论断中推导出消灭私有制无害的结论。他们这种论证的逻辑错误太明显了,以至于我们无法就此问题与他们作进一步探讨。在远古时期的社会合作中尽管还没有财产的私有制度,但这一事实丝毫不能说明人类在进入较高级的文明阶段后仍然没有财产的私有制。如果历史能够在这个问题上证明什么的话,那么,它仅仅说明,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可能在没有私有制的前提下以严重的贫困以及半动物的蛮荒状况下崛起。

人的生活并非充满了幸福,地球并非天堂。社会组织对此并没有罪过,但是人们却习惯于将责任归咎于它。我们的文明以及一切文明的基础是生产资料的私有财产制度。那些想批判现代文明的人,都是从批判私有财产制度入手。一切使批评家不满意的东西,全都是因为私有制造成的,特别是那些恰恰从根本上是因为人们人为限制和压制财产的私有制,导致它无法发挥全部的社会影响的恶劣现象,也被说成是私有制的过错。

批判家惯用的手段是给人们勾画出一幅图景,如果按他们的设想去做,一切都会变得美伦美奂。他们把自已装扮成世界上无所不能的主宰者,把别人的愿望说成这恰恰是他们自已也追求的愿望,借此从思想上抹掉一切与其他人的不同之处。每个为强者鼓吹权益的人,也觉得自己是强者;每个赞同奴隶制的人,他从来也不曾想到,他自己本人也可能会变成奴隶;每个迫使他人做违心事的人,都是为了针对别人而不是他自己,那些鼓吹寡头政治的人,他本身也属于寡头政治家;谁热衷于开明专制或独裁统治,他就会毫无自知之明地幻想着自已扮演一个开明专制君主或独裁者的角色,或者幻想自己能够成为专制君主的君主,独裁者的独裁者。就像没有任何人愿意将他自己置于弱者、被压迫者、被强奸者、无任何特权、甚至是没有任何权力的仆人的位置一样。同样,那些主张社会主义的人是想要担任社会主义里的总经理或总经理的上司这一角色,而不是社会主义本身或别的什么。社会主义的梦想告诉人们,没有任何其他的东西比生活在这种制度下更美好了。

在他们梦想的世界里,所有的人都充满了工作热情,具有服从感和献身精神,准时、准确无误地执行他的命令。但问题是,怎样才能让这个梦想在活生生的人类社会中实现呢?那种简单统计及计算得出的假设——即一旦将资本主义多年来创造的经济成果进行平均分配,就可以满足全社会所有成员的需求,并可以保证足够每个人生存的需要——是完全错误的。社会主义不可能通过这种途径来达到明显提高广大居民生活水平的目标。他们向所有人许诺的财富和优裕的生活,只能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的劳动比资本主义具有更高效率,而且社会主义制度能够节省大量的多余和非生产性开支的前提条件下才能实现。

资本主义制度下的产量与生产的类型密切相关。对各种生产的单个分析表明,工人的切身利益与他正从事的那部分工作的产量有着最密切的内在联系,其意义是决定性的。只有当每个工人最大限度地使出他的力量,因为其劳动成果决定了工资收入的高低,而且每个企业家都竭力提高生产效益,即用比他的竞争对手更少的资本和劳动消费来进行生产,资本主义经济才能创造出如此之多的物质财富。那种把资本主义商品推销机构的高额开支当作攻击对象的错误作法,可以看作是一种目光短浅的行为。有人指责资本主义浪费,因为在繁华的商业街上有许多领带商店,还有更多的烟草商店,他们恰恰没有看到,这些销售组织仅仅只是具有极高生产效率的生产组织的最后一个环节。由于这个生产机器是私有财产,所以它取得了生产的一切进步,并且会不断取得进步。企业家唯有坚持不懈地参与竞争,假如他不能用最有效的方式生产,那么他就会被别人毫不留情的吞并或消化掉。因此,他们必须不断地改进生产方法和扩大生产规模。失去了这种刺激,生产不会进步,实施新的生产方法也不再具有其经济性。如果提出取消商品广告可以节省多少费用这一问题,那就大错特错了。人们不禁要问,如果提出取消了生产厂家的商品广告,那么究竟应该生产多少产品?这个问题是那些主张取消商品广告的人所无法回答的。

只有先工作,先生产,才能谈到消费。消费的多寡取决于工作量和生产量的大小。这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的最典型特征。因为这种制度将这一动因传递到该社会的每一个人身上,促使每个人创造出最高的生产效益,取得最多的劳动成果。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中,每个人的劳动与他所得到的利益两者之间缺乏直接的联系。工作的动因不是他自己劳动所得,而是来自上级的命令,工人生产量的多寡取决于他们自己的责任感和义务感。

财产所有者只有在他对社会作出了不可缺少的贡献的条件下才能保住其舒适的地位。财产所有者只有在以下情况下才能获得的优越的地位,即,他必须将生产资料投放到社会最需要的生产领域中去。假如他不这么做——或将财富储存起来——那么他就会蒙受损失。倘若他还不及时纠正或改变其做法,那么他就会毫不留情地被人从优越地位上挤下来,就再也不是财产所有者了,另外一些比他更适合这一位置的人就会取而代之。在资本主义社会中,只有那些最称职的人才能永远拥有生产资料。不管他们愿意与否,都必须不停地致力于将他们的生产资料使用到能够获得最大利益的地方去。

人们从不愿承认这一事实,即反过来重新实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的原因就在于,人类有意义的经济秩序、人类社会的共同生活如果背离了这一基础就会完全进行不下去。他们还没有决心同那些可爱的意识形态决裂,仍然认为私有财产是万恶之源,遗憾的只是目前还不能放弃它,因为人们的道德水平还没有高到这种程度。尽管这一事实不但违背了他们的意图,而且与每个权力组织的内在冲动相悖,但出于无奈,这些人只有向政府建议,顺应私有财产,但不要公开承认这一点,内心深处仍然坚持敌视私有财产的意识形态,与此同时,还要记住,这是因为政府本身还很虚弱,而且还因为考虑到强有力的富裕社会阶层的利益才不得不偏离反对财产私有制的这一正确原则。

唯一使我们有可能进行合理化生产的资本主义经济核算原则是建立在资金核算基础之上的。由于市场上所有的商品和服务都具有其相应的、用货币表示的价格,所以,各种不同的商品和劳务都可以使用一个统一的计算方法。在社会主义制度下,生产资料实行公有制。这种制度不了解商品和劳务在市场上的交换规律,同样也不认识较高级别的商品和劳务的价格。因此,这种制度缺乏合理的企业经营手段和合理的经济核算手段。所有不同的商品和劳务如果没有一个共同的分母的话,经济核算就无从谈起。

未来的社会主义国家里,除了社会主义企业之外,还应该有私有财产的拥有者们所从事的自由职业;社会主义经济的领导者缺少一个为市场提供一切经济活动的市场价格的标准尺度。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这种标准尺度的形成过程是,在市场上对所有的商品和劳务进行交换,由此确定每种商品的交换比例,并用货币的形式表现出来。在以财产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制度中,人们可以将所有经济活动的结果用核算的方式加以控制。通过会计核算和利润核算的方法,审核每一种经济活动利润。事实表明,对大部分国营企业进行的利润核算都不能采用同私营企业的利润核算相同的方法进行。当然,货币核算的方法也为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判断其经营的成败提供了一定的依据。但是,在一个完完全全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下,利用这种依据的可能性也不复存在了,因为这种经济制度里不存在生产资料的私有制,不存在生产资料在市场上的交换,所以既不能标出商品的货币价格,也不能实行货币核算。在一个纯粹社会主义制度的社会里,由于实行了集中统一的领导,主管部门没有办法为生产每一个产品所需的费用找到一个共同的分母。仅仅只对生产各种不同的产品自然支出和自然节省进行比较,不可能达到计算出真实价格的目的。如果不可能为各种不同专业技能的工时费用,企业建筑和经营必需的钢铁、煤矿、各种建材、机器及其他物资费用找到一个共同的价值尺度,那么,核算就不可能进行。只有将所有的商品用货币的方式进行表述,核算才能进行。当然,货币核算也有其不完善之处,甚至有严重的缺陷,但我们实在找不出一个比它更好的方法作取代之。对实际生活来说,一个健康的货币体系下的货币核算己经足够了。如果我们放弃它,那么任何一种经济核算都不可能进行。

国家对经济生活最重大的干预是决定商品和劳务的价格,而不是让自由的市场形成这些价格。
在国家允许价格自由形成的情况下,市场是不受干预的,由市场决定价格的高低。在这种情况下,售出商品所获得的收入抵偿生产成本。如果国家指定了一个较低的价格,那么,成本就会高于收入,因此商人和生产者就会将那些除了因库存而导致很快的价值下降之外的商品储存起来,拒不出售,以便待价而沽,或者,他们等待国家收回成命。如果国家不愿意这种商品在交换中消失,那么国家就不能对此类商品实行限价。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必须立即发布命令,将库存的这种商品按规定的价格售出。
但是,即便如此也不足以解决问题。只有在供求相互平衡的情况下才会产生理想的市场价格。其原因在于,当国家规定的价格较低时,需求就会增长,而供给却保持不变。此时,库存就无法完全满足要求按这种价格购货的买方的需求。通过改变价格来调节供求的市场机制此时再也不起作用了。那么,一部分按照国家定价购买商品的买主在没有得到满足的情况下离开了市场。那些较早进入市场,并且懂得利用与卖方之间的关系的人,获得了库存的全部商品,其他人只能眼巴巴地看看他人交易。国家若要避免这种违背其本意的干预结果,就必须增加一些规定商品公价或强制购买以及限量配给等措施,并且规定,每个购买者可以按规定价格购买一定数量的商品。
在国家实施干预时,库存的这种商品却已告售罄,这样一来,下面的问题就更困难了。由于国家定价太低,生产和销售这种商品不能赢利。于是,制造商要对该商品实行限产或干脆停产。若国家要求继续生产该商品,就必须让制造商承担责任。为此,国家必须规定原材料和半成品价格,规定工资标准。由于人们认为这一产品特别重要,国家的指令此时就不能仅仅只约束一个或少数几个生产部门,而是要包括所有的生产部门,因此,需要对所有货物的价格,劳动工资,对所有的企业家、资本家、地主和工人的行为作出规定,进行调控。倘若有几个生产部门没有被囊括进来,那么,资本和劳动力就会涌入这些部门,国家想通过干预而达到的预期目标就无法实现。国家希望那些它认为重要的、并按其指令生产指定产品的生产部门占有更多的资金和劳力,然而事与愿违。造成这一结果的原因恰恰在于国家干预本身。这一点,却被人忽视了。

国家在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经济体制中对企业的干预达不到预期的目的。这种干预不但没有意义,而且恰恰事与愿违,因为它不仅没有消除它想消除的“祸害”,反而让这些“祸害”得到了繁殖。商品定价的指令颁发之前,政府认为商品的价格太贵,而现在商品却从市场上消失了。这一点是本想向消费者提供廉价商品的政府万万没有想到的。在它看来,短缺、购买不到商品本来是一个比价格昂贵更大、而且大得多的祸害。从这个意义上看,人们可以对政府说,它的干预毫无意义,与其本意南辕北辙,这种经济干预政策既不可行又不可思议,因为它违反了经济逻辑。

如果政府不就此改弦更张,让事情重新进入正轨,不是放弃其干预政策,而是再次举起它规定的价单,那么,它必须在此之后继续干下去,发布指令,不允许提高价格;接着还要发布指令,售出全部库存商品,并且实行限量配给,制定相关产品的价日表和工资标准,最终还要对企业家和工人实行强制劳动。这些规定不能仅限于一个或少数几个生产部门,而且要包括所有生产部门。要么放弃对市场的干预;要么由政府全面接管生产领导权和分配领导权,舍此之外,别无选择。要么是资本主义,要么是社会主义;不存在着中间道路。

如果企业家和工人之间的关系没有受到立法措施或工会的高压手段影响,那么企业家为每个工种规定的工资相当于工人将原材料加工成产品的增值部分。工资不能定得太高,否则企业家无法进行成本核算,从而被迫停止这种不划算的生产活动。同样,工资也不能定得过低,否则工人将会转移到其他收入较高的工业部门,从而迫使企业因缺乏劳动力而停产。
在国民经济中有一个对所有工人从事的工作进行核算的工资率,每个企业家都根据这个工资率从事赢利较高的生产项目,同时据此招收工人。国民经济学习惯于将工资率称为统计工资或自然工资。在同等条件下,当工人的数量减少时,工资率上升。当用于生产的可拥有资金量减少时,工资率就会下降。这里必须注意的是,简单地谈“工资”和“劳动”是不完全准确的。劳动效率在质量和数量方面(以每单位时间计算)有很大差别,劳动工资的情况也是如此。

在通常情况下,如果政府和其他社会团体或组织对市场不加干预,劳动工资的水平是不能任意提高的,否则会引起工人不欢迎的副作用。在禁止其他生产部门和其他国家的工人移入的情况下,人们可以提高某一生产部门或某一个国家的工资。这种工资的提高是以牺牲那些被禁止迁入的工人为代价的。如果工人的自由迁移没有受到阻碍,那么他们得到的工资就会低于允许他们自由迁入之前可以得到的那份工资。一部分工人的工资改善是以牺牲另一部分工人的工资利益为代价的。这种禁止迁入的政策仅仅只对那些缺乏劳动力的国家或生产部门的工人有利。凡不属此类情况的生产部门和国家,其工人的工资只能在以下情况下才能得到提高,即,通过增加投资或通过改进生产技术的途径,使劳动生产率得到普遍提高。
如果政府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一个高于统计工资或自然工资的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家们就会认为,他们无法维持那些在低工资水平的情况下才能赢利的企业。因此,他们就会实行限产措施,解雇工人。那种人为的、由外力强加在劳动力市场上的增加工资的举措只能导致一个后果,即失业率的增加。
在一般情况下,今天人们还没有在很大范围内要求以立法的形式确定一个最低工资标准。然而,工会的强硬态度使确定最低工资的要求有满足的可能。为了与企业主进行谈判,工人们团结起来,并且组织了各种团体和工会,但这些组织不应当干扰市场,否则与已与人都不利。至于说,工人卓有成效地捍卫了他们的权力,毫无顾虑地中断已生效的合同或停止生产,都远远不会造成干扰劳动力市场的后果。造成劳动力市场新形势的主要原因是当今在绝大部分欧洲工业国家盛行的罢工压力和结盟的约束。由工会组织起来的工人不允许未参加工会的工人就业,尤其在罢工的时候,前者更是公然采用武力阻止后者取代罢工工人。在这种情况下,工会向企业主提出的工资要求的影响和作用恰恰与政府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作用相同。如果企业主不想让他的企业停产,他就不得不满足工会提出的工资要求,支付工人工资,同时还必须采取限产措施,因为成本提高之后,以原有的规模进行生产已不可能找到同样大的销售市场了。那么,工会强迫提高工资就成为失业的原因。

由于强权因素介入劳动力市场所造成的失业,并不是一种暂时的或在短期内就能消失的现象。只要造成它的原因继续存在,那么它就无法治愈。换句话说,只有法律或工会放弃干预,使工资在寻找就业机会的失业工人的压力之下重新下降到政府和工会没有干预之前的水平,达到一个每位寻找职业的人都能找到工作的标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此类失业问题。

如果失业工人得到政府和劳工联合组织的帮助救济,灾难可能会变得更大。假如失业是因为国民经济的动态变化造成的,那么这种失业救济只能推迟失业者对新环境的适应速度。若失业人员老是找不到工作,在此期间仍得到救济,那么,他就会觉得没有必要寻找一份新的职业。至少他会拖延向新的职业过渡的时间,或者优先考虑变换工作地点。此外,他不会考虑新的工作地点的工资是否符合他的要求等等。如果失业救济金普遍定得不很低的话,可以断定,只要失业救济金有保障,失业问题就不会消失。
由于政府或政府容忍的工会组织施加压力而引起的人为提高工资水平造成的失业问题,其解决办法就涉及到,谁来承担这个负担?是企业主还是工人?国家、政府以及公共机关从来是不会承担这个负担的。它们将这些负担不是加在企业主身上,就是加在工人身上,或者让两者共同承担。若工人必须承担这个负担,那么,他们就会丧失因人为提高工资带来的部分或全部收益;而且其损失还有可能大于人为提高工资所带来的收益。企业主可以用以下方法解除支付失业救济金所带来的负担,即把用于失业救济金目的的开支计入他的工资成本。在这种情况下,失业救济金实际上提高了劳动力费用,正如再次将工资提高到高干静态工资水平一样,使用劳动力的利润率受到了限制。因此,雇用那些本来可以获得更大收益的工人数量随之减少。失业率继续上升,并且没完没了。为了筹集失业救济金,政府还要向企业主征收税金,根据后者所获的利润以及根据其财产征收税金,根本不考虑企业主雇用工人的数量。这种情况加剧了失业率的增长。这是因为,当资金被用尽或者至少资本重新形成的速度被迫减慢时,劳动力就业的条件就变得更为不利了。
由于人们不能挪用国家行政费用和公共事业的开支与失业作斗争,剩下的办法就可想而知了。为此,必须从税款中或从其他资金来源中抽出专款来解决失业救济金问题。这种方法只能缓解某一生产部门的失业问题,与此同时,另一生产部门的失业率却增加了。

因工业的发展和进步的原因而造成的失业,其影响范围不广,持续时间亦不长。某一生产部门过剩的劳动力很快就可以在一个新的企业或一个被扩大了的企业中找到就业机会。假如工人有自由迁移的权力,从一个企业转入另一个企业不受法律或其他类似的障碍阻挠的话,那么他们对新环境的适应过程一般并不困难,而且适应期相当短。此外,通过扩大职业介绍机构的方法,还可以有助于人们更有效地减少此类失业问题。

(疑问:
是否对再就业的前景太过乐观?
跨行业的学习和就业以及高龄工人的就业不会很顺利。信息摩擦也会影响重新就业的速度。
没有失业救济金保障,如何解决失业人员的短期生活问题?可能导致社会治安和和谐问题。而且这样的政策不利于竞选。)

中世纪在欧洲各民族居住的土地上只养活了相当于今天生活在这块土地上人口总量的一小部分。它为每个居民提供的满足其生活需要的物质要远远少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提供给现代居民的物质财富。假如有人要把现代居民的生活水平降低到现有水平的十分之一或二十分之一,并且在生活水平人为降低的情况下要求每个人必须有满足感,还要让每个现代人把这种满足感视为自己的义务,人们肯定会回答,这是不可能的和不可思议的事情。那么我们可以说,倒退到中世纪也同样是不可思议的。那些主张退回中世纪的作者声称,回到一个“新”的中世纪是人们唯一值得追求的社会理想,他们谴责资本主义时代,谴责资本主义的物欲的思维方式。许多此类作家认为,人们返回中世纪的经济和社会形态之后,可以继续保留资本主义创造的一切生产技术。这样一来,也就保持了资本主义时代人类创造的高级生产力。没有任何东西比此类作家的论点更“物欲”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创造的生产力是资本主义思维方式的结果,也是资本主义经济的成果。从这个意义上讲,也是现代科技的结果。而现代科技正是资本主义——必须发展科技——的精神指导的产物。几乎没有什么东西比卡尔•马克思唯物主义历史观的某些主张更荒谬了。马克思认为:“手工磨产生了封建领主社会,蒸气磨产生了工业资本家社会”。蒸气磨的设想之所以能出现,是因为有了资本主义社会这一前提条件。事实上是资本主义创造了技术,而不是技术创造了资本主义。那种可以将我们经济生活中的技术设备和物质财富保留下来,而将其赖以立足的思想基础清除掉的想法也同样荒谬的。事实上,当人们将其思维方式重新改变成传统主义和专制主义的时候,就不可能继续合理地从事经济活动。企业家既是资本主义社会的活跃分子,同时也是推动现代科技发展的积极因素。人们不能想当然地将他们视为仅仅只考虑自已过舒适安宁生活的一群人。

主张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人从不宣称,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是完美无缺的。世界上没有尽善尽美的东西。资本主义制度也不例外,它也有这样或那样,部分或甚至是完全不合理的地方。但它同样又是唯一可行的社会制度。人们可以在不改变其性质,不损害其社会制度的基础——私有制的前提下,对这个社会的某个或某些机构加以改革。但从大体上应当顺应这种社会制度,因为人们别无选择。

所有的国家都推行旨在保护本国经济的政策,采取保护关税和其他诸如此类的措施来保护国内市场,将那些在世界市场上失去竞争力的企业人为地保存下来、而且有时甚至新建一些类似的企业。这种政策不是从商业的角度出发,它反对企业的集中趋势,其目的是为了使消费者免受生产商和垄断组织的剥削。为了检验这种论点是否有根据,我们假定,全世界的生产分工已经发展到每一种类的商品生产已经集中到一个企业手中了,以至于消费者作为买方,始终只与一个唯一的卖方打交道。在这种情况下,有一种凭空想象的经济学理论认为,生产者就有可能任意抬高价格,以获取超额利润,因此会导致消费者生活状况的明显恶化。人们可以毫不费力地看出,这种想象是错误的。垄断价格——如果它不是由于国家干预而形成的话——只有在拥有特殊的地下资源的前提下才能形成。一个获得比别人更高利润的单个加工工业产品的价格垄断,只会引起其他企业争相效尤,造成这一行业的竞争。垄断在这个竞争过程中被打破,其利润也随之被拉回到平均水平。在通常情况下,加工工业不可能产生垄断。这是因为,在每种经营资金水平一定的情况下,生产进程中的资金总量,拥有劳动力的总量以及社会产品的总量是有限的,如果减少某一个或若干个生产部门的资金和劳动力,减少其产量,以保持垄断企业的单位产品的较高价格,增加垄断企业的总利润,由此而释放出来的资金和劳动力就会涌入其他的生产部门。假如所有的企业都为了达到提高产品价格的目的而实行限产措施,那么就会有更多的工人和资金被释放出来,接踵而来的是,市场上资金充裕,劳动力价格相对低廉,刺激人们投资新建企业,导致有关企业的垄断地位被再次打破。所以说,在加工工业领域建立一个包罗万象的卡特尔或万能垄断机构的设想是完全行不通的。
只有占有地下资源和地下能源才能形成真正的垄断。关于把全世界的农业可耕地集中到一个国际垄断者手里的设想,不属于我们研究的范围。水文只考察因对已发现并且可以利用的矿产资源的占有而造成的垄断现象。目前有人对一些不重要的矿山实行了垄断,而且还有可能对其他一些矿山实行类似的垄断,他们有可能获得成功。这将意味着,这些矿山或矿井的拥有者将获得较高的地租,消费者将限制其消费量并寻找替代品来取代这些变得越来越昂贵的原材料。

具有实际意义的国家垄断和国际垄断这两类垄断与世界垄断的原则区别在于,国家垄断和国际垄断都不是在自由经济的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它们是反自由经济政策的产物。几乎所有用垄断的方法对一定商品的市场施加影响的尝试,只有在关税把国际市场分解成小小的国内市场时才有可能成功。此外,拥有待定地下资源的所有者会建立卡特尔组织,他们在其资源所在地的一个狭小的范围内通过提高运输费用的方法,建立旨在排挤其他地方的资本家参与竞争的保护区域。
人们在评价托拉斯、卡特尔以及独家占领某种商品市场的企业时,犯了一个原则性的错误。他们认为“统治市场”、“垄断价格”都是垄断资本家所作所为的结果。事实上,垄断资本家既不能统治市场,也没有能力去规定价格。从最真实、最严格的意义上讲,只有对那些人们维持生存必需的、须臾不可离开的、并且是不能替代的商品,才能实行市场统治和价格垄断。众所周知,目前还没有一种商品符合这一前提条件。还没有任何原材料,能给消费者造成必不可少的依赖。垄断价格的形成和竞争价格的形成条件不同,两者之间的区别是,垄断资本家在特定的前提条件下,以较高的价格(我们称之为垄断价格)出售较少量的商品,其价格高于市场上多个销售商竞争出售该种商品时的价格(我们称之为竞争价格),因此获得了较高的利润。实现垄断价格和超额利润的前提条件是,消费者在物价升高时不立即作出限制消费、减少购买量的反应。反之,在商品价格过高而导致销售量减少的情况下,则不可能取得高额利润。如果某一工业部门在市场上获得了垄断地位,并利用其垄断地位将其产品的价格变成垄断价格,那么这个工业部门的利润就会高于平均利润。事实上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在这种情况下,其他一些企业家不愿意投资新建生产此类产品的企业,因为他们担心,如果建立新的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与其竞争将会把垄断价格压低到竞争价格的水平,这样做不但得不到相应的利润,反而得不偿失。但是我们必须估计到,那些生产与垄断企业同类产品的企业会以更低的成本来生产此类商品,它们完全有能力以竞争者的身份加入角逐。与此同时,那些生产同类替代产品的企业必然也要投入竞争,他们将利用其有利条件扩大生产替代产品的规模,从而打破垄断局面。所有这一切均证明,凡是那些没有占有特定原材料的垄断企业,即加工工业中垄断企业是非常罕见的。即使在加工工业中出现了垄断企业,也是由于特殊的外部环境,即拥有特定的法律优惠、专利权、关税和税收的特权以及政府的特许制度等原因促成的。早在一、二十年前人们曾经讨论过铁路运输的垄断问题。当时人们曾经提出对铁路运输实行垄断的特许制到底要延续多长时间的问题,至今也没有废除铁路运输垄断制的迹象。如今载重汽车和飞机已成为铁路最危险的竞争对手。但是,早在它们出现之前就已经有了水路运输,但其竞争力有限。除水运之外,在为数众多的交通工具的比较和竞争中,铁路运输的价格标准仍然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度。

随着生产专业化的发展,会出现某些只生产单一品种,但其产品的销售市场遍及全世界的企业。如果没有关税政策和其他的反资本主义措施来遏制这一发展趋势,那么就会出现每个生产部门只剩下相当少的、甚至只剩下一个唯一的企业,它以极高的专业化程度进行生产,并向全世界提供其产品的情况。

只有在占有特定地下资源和地下能源的前提下,或者在立法和行政等措施干预的前提下,才有可能形成垄断价格。经济发展的事实表明,除了矿山及其相关的工业部门之外,根本还谈不上排除竞争的趋势。如果人们对自由主义提出抗议说,古典国民经济学和自由主义理想的创始人曾经坚持的竞争条件目前已经不复存在了,那么这种说法是毫无理由的。为了重新创造这些竞争条件,需要人们接受并采纳自由主义的主张,这就是:在国内市场上实行贸易自由化以及在国际市场上也实行贸易自由化。做到这儿点就足够了。

私有经济企业的领导给予其雇员们一个唯一的任务是,争取创造最高的利润。这个任务包含着资本家对雇员所要求的一切。企业的会计制度使企业家轻而易举地判断雇员在多大程度上完成了这一任务。而一个官僚机构中的领导人却面临另一个完全不同的情况。他或许也向下属交待了他们应该完成的任务,但是,下级为实现这一目标所采用的方法是否正确,他却无法进行检验。如果他不能无时不在地陪着下级官员和下级机构,那么他势必不能判断,利用更少的劳动消耗和物资消耗是否可以取得同样的成绩。其中,我们尚未谈及这些成绩本身并不能用数字表示,仅仅只能大概估计而已。因为我们还没有从管理技术及其对外界的影响的角度来观察事物,仅仅只考察了官僚机构自身的运行情况。从这个意义上讲,仅仅只是研究了成绩与取得这个成绩所付出的消耗之间的关系。由于商业会计的方法不可能用来计算并且确定这种比例,官僚机构的领导人必须他的指示下达到其下级的手中,并且使下级把服从二字视为责任和义务。这些指示中有简括预防措施,以保证顺利地按惯例和规则完成某项具体的任务。每当遇到特殊情况时,下级在考虑替代措施之前,必须向上级单位请示,这个程序既拖延时间又欠妥当,而且每次仅仅只能解决一个问题。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假如这位领导人给每个下级机关、每位部门领导和分支机构授权,允许他们在必要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替代计划,那么他就必须将管理费用提到极高的地步。这种体制弊端极大,而且不能满足人们的要求。对此,人人有目共睹。许多不必要的开支得到批准,相反,许多急需的开支都不能如数拨发。这是因为官僚机构不是私有财产,它不能像商人那样适应环境,随机应变。

国营企业若要达到最佳经营效果,就必须满足以下几个必不可少的前提条件,即经济生活中的私人企业要占绝对多数;商品交换必须通过市场进行,并由市场来决定商品的价格;以货币为单位进行利润核算。阻碍国营企业发展以及限制它们发挥其应有作用的唯一原因是:它的领导机关——国家机构并不像私人企业的领导那样,对其经营的好坏与否具有同样的兴趣,承担同样的责任。国家没有赋予国营企业领导人独立的决策权,同时,这些企业的领导也不承担他们因执行国家工商政策而产生的亏损后果。因此,他们非常容易去冒亏损的风险,而这样的风险是一个具有责任感、同时也必须承担风险损失的企业领导人所极力避免的。为此,国家不得不采取各种方法限制国营企业领导人的权力,其中包括提出僵化的工作准绳;由督促委员会作出各种决定;或规定国营企业的经营决策必须经过一个上级机关,批准。在这种情况下,国营企业的运作步履维艰、沉重而缺乏应变能力。这一切,导致了几乎所有的国营企业不断地从失败走向失败的后果。

要求国营企业的经营活动满足某个特定的“国民经济”要求或其他特殊需求则是一个普遍规律。国家要求优先购买国内产品,排斥进口商品的情况就是一例。又例如,在规定铁路运输费用时,让一定的商业政策因素发挥作用,鼓励人们修造和经营新的铁路线,以发展某个特定地区的经济;或出于战略上的原因以及其他原因来经营铁路运输等等。以上各种因素一旦渗入经营范畴之内,那么任何试图通过利润核算的手段来控制国营企业的经济活动的做法都是行不通的。假如国营铁路的经理提交一份亏损年度报告并声明:“由我负责管理的铁路,从私有制经济的利润率角度来看,经营状况不好,是亏损的。但是,请不要忘记,如果从国民经济、国家政治、军事政策以及其他诸多的角度来看,它却作出了许多贡献,这是用任何利润率的观点都不能衡量的。”显而易见,在这种情况下,利润核算的方法在评判经营成效方面失去了任何价值。再加上其他种种类似的原因,国营企业在必要的时候实行如同管理监狱或管理税务局相似的官僚式的管理方法。

一个完全遵照私有制经济的原则,即以追求最高利润为目的的私人企业,不论其规模有多大,都永远不会官僚主义化。严格地遵守利润原则,使私人企业,也包括大型私人企业,有可能极为精确地判断每个经营环节、每个生产部门的生产在整个企业活动中的作用和重要性。只要企业关注它的赢利,它就能避免官僚主义的一切危害。今天到处可见的私人企业的官僚主义化现象,其原因完全是由于干预主义把它的观点强加在企业领导工作中造成的。只要企业能够独立自主地从事经营,它就能摆脱官僚主义的危害。如果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不得不虑及多种多样的政治偏见,担心国家机关的种种恶意刁难,那么,它很快就会失去其进行利润核算的坚实土壤。例如,美国有一些公用事业公司管理的企业,它们为了避免与公众舆论的冲突,以及为了避免与受公众舆论影响的立法、司法和行政等官方机构的冲突,基本上不雇用天主教徒、犹太人、无神论者、达尔文主义者、黑人、爱尔兰人、法国人、意大利人以及所有的新移民。在具有干预主义特征的国家里,每个企业都必须顺从国家权力机构的旨意,以避免给本身造成严重的不利。这样或那样的外部因素对企业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管理正在施加越来越多的影响。因此,严格意义上的企业核算和会计制度消失了,企业越来越多地接受了国营企业的那种不实事求是的、形式主义的处事方法,它们变得官僚主义化了。

自由主义在其政治蓝图中从一开始就涵盖了整个世界。而且它认为,它努力在最小范围内实现的思想,同样也适用于宏大的世界政治。如果说自由党人把外交和内政区别开来,那他也只是为把巨大的政治任务的领域加以适当划分,而绝不是因为他认为在外交政策中应该有个与国内政策不同的原则。
自由主义国内政策的目标亦是其外交政策的目标——和平。如同在国家内部一样,自由主义在国家间的交往中也力求和平合作。自由主义思想的出发点是,认清人类合作的价值和重要性。自由主义所计划并欲付诸实施的一切均是为了维持人类在相互合作方面今天业已达到的水平并使其进一步提高。而其最终理想则始终是想实现一种和平的、没有摩擦的全人类的全面合作。自由党人的思想里永远装着全人类而不是一部分人。它不依附于狭隘的团体,不终止于某个村庄、地区、国家和地球某个部分的边界。它是一种世界主义的、一种全球性的思想,一种包容了全人类和全世界的思想。从这个意义上说,自由主义是人道主义、自由的世界公民主义和世界主义。

信奉国家主义的沙文主义者声称,在各个由家的利益之间存在着不可克服的矛盾。他们想推行一种旨在使本国人民高居其他国家人民之上的政策,甚至可以为此不惜动用武力,他们常常大肆渲染一个国家和民族内部团结的必要和好处。他们越是强烈地强调外斗争的必要,就越是强烈地要求人民内部的一致。自由党人绝不反对这种在内部实行的和平,而且,这样一项政治上的对于和平的基本要求正是从自由主义中萌生出来的;这种要求也正是依靠自由主义思想在十八世纪设法获得的力量才成为一种居统治地位的要求的。在自由主义及其将和平作为绝对最高要求的思想被提上议事日程之前,各国都肆无忌惮地与别国打仗。即使在各国内部,也经常不断地发生冲突、争吵和流血的斗争。早在十八世纪,卡洛顿发生了不列颠人的斗争,早在十九世纪,德国发生了普鲁士反对奥地利的战争。在这场战争中,各方都有其他德意志国家参战。当时在普鲁士看来,站在意大利一边反对德意志的奥地利并不是什么坏事。而在,1870年,只是由于事态的迅速发展,才阻止了奥地利去站在法国人一边参与反对普鲁士及其盟国的斗争。普鲁士军队引以自豪的许多胜仗,都是他们在同其他德意志国家的军队打仗中取得的。只有自由主义曾教育各国人民,在国内和好相处,它同样教育他们,对外也要维护和平。

自由主义从国际分工这一事实中提出了反对战争的关键的、不可辩驳的理由。分工早已超越了政治联盟体的界限。今天,没有一个文明国家直接通过本国的生产自给自足地满足了自己的需求。所有的国家都指望从国外进口商品,并用出口本国商品来支付进口。禁止国际商品交流会对人类文明造成严重损害,将葬送成千成百万人的福利,甚至其赖以生存的基础。在一个各国相互依赖外国产品的时代,战争有可能不再发生。因为一场由一个参与国际分工的国家进行的战争,可以通过禁运来决定胜负,所以,一个国家若要考虑发生战争的可能性,则其政策必定是使国民经济能自给自足,就是说,它必须在和平时期就努力做到使国际分工停留在本国国界之外。如果德国想退出国际分工并努力使自己的一切需求均直接由本国的生产来满足,那么,它就将减少德国每年的劳动生产总值,这样就会使德国人民的福利、生活水准和文明程度大大下降。

只有当一部民主的国家宪法提供保证,使现行体制能毫无摩擦地充分顺应国民的意愿时,一国内部的和平才能实现。要使国家间的和平也得到保障,就需要合乎逻辑地实行同样的原则,舍此无它。

在属于哪个国家这个问题上,自决权便意味着,假如一方领土——不管是一个村庄、一片国土或几片相联的国土——上的居民通过没有偏见的表决表明,他们不希望留在自已目前所属的那个国家联盟内,而想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或希望属于另一个国家,人们应对这种愿望加以考虑。唯如此,方能有效地阻止内战、革命和国家间的战争。
有人把这称之为“民族自决权”,那是对这个自决权的曲解,这里涉及的不是一个单一民族的自决权,而是指任何一片领土上的居民都可以就自已想属于哪个国家联盟作出决定。有人甚至这样把自决权当作“民族自决权”来理解,给一个民族国家以权利,使它将本民族的、但属于另一国土的部分人民违背其意愿地从他们的国家联盟中分离出来并入自己的国家,这是更具恶意的曲解。意大利的法西斯分子从民族自决权引申出将契诺州以及其他州的部分领土从瑞士分离出来与意大利合并的要求,而不管这些州的居民根本不愿意这样做。有一部分泛德意志人对德意志瑞士和对荷兰的态度与此相似。

我们所说的自决权并非是民族自决权,而是任何一块大到足以构成一个独立行政区的领土上的居民的自决权。本来,只要有可能,就应给任何个人以这种自决权。只是这一点行不通,因为出于强制性的管理技术上的考虑,国家对一片地区的管辖必须是统一规划的,所以,把自决权限制在地区居民多数人的意愿上是必要的,而这个地区应大到足以在地区行政管理方面构成一个统一的地区。

为使和平不受干扰,就必须消除人们对战争的爱好。必须建立一种制度,为国家和人民创造它们感到满意的生活环境,从而使它们不去采用战争这种极端手段。
自由党人不想用伦理道德和说教来排除战争,而是寻求在社会中创造消除战争根源的条件。
这种做法的首要前提是建立私有制。如果这种私有制即使在战争中也必须得到维护,如果胜利者不能将他人的私有财产攫为己有,如果攫取公共财产意义不大,因为到处都是生产资料私有制,这样就已经消除了发动战争的一个重要原因。但为了确保和平,这样做还远远不够。为了使自决权不致成为装模作样的东西,必须采取政治措施,使得一块土地由一个国家主权到另一个固家主权的过渡尽可能地成为无足轻重之事,并使这种过渡不会给任何人带来损害或好处。有人想象不出,为此需要做些什么,因而有必要举一些例子来加以说明。

人们可以通过学校教育使孩子们同他们的父母所属的民族疏远开来,人们可利用学校来实行民族压制。谁把持了学校,谁就有了权力来侵害外来民族而保护本民族。

为了消除语言混杂地区民族之间的磨擦,必须取消通过义务教育和义务授课实行的强制性智力教育。然而长时间来,人们并没有竭尽全力去这样做。学校是实行民族压制的一个工具,就我们的感觉而言,它也许是最危险的工具,但它肯定不是唯一的工具。政府对经济生活的任何干预都可以成为一种民族的手段。从这个角度来看,则人们必须为以维护和平而将国家行动限制在按其严格界定的词义所必不可少的领域内。国家机器要保护和维护个人的自由、生命、健康以及私有财产,这一点是不能放弃的。然而,在那些存在着某种办事不公的因素的地方,为达到上述目的而采取的司法行动和警察行动就可能产生危险。只有在没有特别的因由导致不公正的地方,人们通常才不用担心某位法官在运用保护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的法律时处事不公的问题。但是,要是在居民的各个团体之间,由于宗教的、民族的或类似原因而存在着很深的隔阂,而且这种隔阂不属于任何一种正当的感情冲动或人性的冲动而纯粹是一种仇恨,那就是另一回事了。这时,有意识地、更经常是无意识地不公正行事的法官,如果是为自己的团体服务干这份差使的,就要考虑去履行一种更高的职责。只要国家机器所关心的只是保护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而不是其他什么东西,那么,人们就总还可以制订出精确的规定让行政当局和法官遵循,使官员或法官只有在很狭窄的、甚至根本没有活动余地的条件下去自行其事甚或专横跋扈。但若将一部分经营生产的活动交给国家机器,使它拥有动用高级物资的权力,那就不可能使行使政府职能的管理者遵守规定、保障公民一定的权益了。一项给杀人犯量刑的法律可以在谋杀和非谋杀之间大致划一条界线,这条界线对法官的自行其事作了一定限制。然而任何律师都最清楚不过地知道,在实践过程中,最好的法律也可能在解释、说明和运用时被滥用。当然,对于管理交通、矿山或国有土地的机构,即使它出于第二章中业已陈述的理由拥有自由支配的权力,人们也还是能加之以很大的约束,使它几乎无法作出一些极一般性的、因而毫无意义的指示,避免在民族发生争论的问题上出现不公正现象。但在许多事情上,人们赋予这种机构以自由活动的余地,因为人们不可能预先断定,它将在什么情况下处理事情。这样就为专横、不公正和滥用职权开了方便之门。

自由主义把国家建构在一块土地上大多数居民的意愿之上,摒弃一切过去对划定边界起决定性作用的军事念头。它摒弃占领权,它无法理解,有人怎么能说出战略边界的话来。它更不能理解,有人为了占有一片开阔地,就提出将一片领土并入自己国家的要求。自由主义不承认一个君王有继承一个省份的历史权利。在自由主义的思想中,一个王国只是一个管理和统治人的王国,而不是管理某一片领土的王国,更不能把生活在这片领土上的人视为土地的附属品。由上帝恩赐的君王带着国土的称号,例如“法兰西国王”。自由主义推出的国王不以国土相称,而以他作为立宪国王所统治的人民的名字相称。就如路易斯•菲力普的称号是“法国人王”,类似的有“比利时人王”,过去还有过一个“海伦人王”。

有人想通过学校使孩子们淡忘他们父辈的语言,有人通过法院和行政机构,通过经济、政治措施,通过没收财产来迫害说外语的人。这些均把民族间的仇恨煽发成熊熊大火。有人想通过武力手段为本民族将来的政治前途创造有利条件,因此在语言混杂的地区建立起一种压迫制度,这种制度已经成为对世界和平的威胁。
只要自由主义在民族混居的地区不能得到完全的贯彻,民族仇恨就必然变得越来越强烈,从而一再引起新的战争和暴动。

对自由主义国家来说,国家领土的边界是否向外扩展这个问题无关紧要。靠吞并新的地区不能赢得财富,因为维持管理所需的费用必定会抵销从一块领土上获得的“收入”。对无意攻击别人的自由主义国家来说,加强军事力量并不重要。这就是为什么自由主义议会过去反对增加国家军事预算的企图、反对侵略政策、反对吞并欲望的原因。

现代帝国主义与专制君主王朝的扩张主义的区别在于,帝国主义的载体不是统治者及其王室,也不是贵族、官僚和士兵。这些大都指望通过掠夺来致富,用被占领的资金来装备自已。而帝国主义则被人民大众看作是维护民族独立的最合适的工具。反自由主义的政治将国家的任务扩大到如此程度,以至人们的生活领域几乎没有一处不受国家的干预,在这样的政治结构中,人们必然对那些许多民族生活在一起的地区能否哪怕稍微令人满意地解决政治问题也丧失信心。如果这些地区的管理不是完全自由主义式的,那就连近似的各民族平等也谈不上了。那里就只能有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不当铁锤便当铁砧,别无他择。这样,力求成为一个尽可能强大的民族国家,将自已的统治扩大到所有民族混居的地区,就成为民族自保的不容拒绝的要求。

资本主义为文明开辟了新的领地。这些新领地为生产提供了比大部分老居住区更为有利的条件。资本和劳动转向有利的地方,迁移运动于是开始了,它远近超过过去所有的民族大迁移。只有少数几个民族能让移民进入其政治权力掌握在民族同胞之手的地区,而在那些不具备这种条件的地方,就因迁移运动而产生了新的冲突。这种冲突是由一个地区的语言混杂引起的。单个说来——这里对此不作进一步探讨——海外移民区的情况与欧洲老移民区的情况不一样。但冲突皆由少数民族对处境不满而起,这一点归根结蒂都是一样的。出于保护同胞免遭这种厄运的愿望,人们一方面努力获取适合欧洲人移民的殖民地,另一方面则推行关税保护政策,保护在较差条件下生产的国内产品,以对付国外具有优势的竞争,从而使工人不致外流。为了尽可能扩大受保护的市场,人们还努力把不想用来移植欧洲人的地区也拿过来。随着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末以来贸易政治的兴起,随着欧洲工业国为取得非洲和亚洲的“销售地”而展开的竞争,现代帝国主义开始出现。

任何人均无权利为了增进别人的幸福而去干涉此人的事情,任何人都不应该为了自已的个人利益却借口自己无私地只为他人谋利益。

为了在一切经济管理问题上把欧洲人和白种人的利益同殖民地有色人种的利益和谐地协调一致,必须把对所有没有议会政体的海外地区的最高管理领导权交给国际联盟。国际联盟要做好督促工作,使今天尚没有自治权的每一个地区尽快得到这种权利,并使殖民国本土的影响仅限于保障外国人的财产、个人权利以及贸易关系。如果殖民国某些措施越轨,则不仅土著人而且其他国家的人都应该有权直接向国际联盟申诉,以从根本上保证贸易、交通和经济行为的安全。国际联盟必须有权切实处理这种申诉。

贯彻这些原则一开始会使欧洲国家所有的海外地区都变成国际联盟的托管地,但这也只能被看作是一个过渡阶段,最终目标必须是把殖民地从其今天所处并被牢牢把持着的专制政权下彻底解放出来。

荒诞的是,所有国家虽然减少进口,却同时想增加出口。这种政策的结果便是阻碍了国际分工,从而使劳动生产率普遍降低。这种劳动生产率的降低之所以还不十分明显,仅仅是因为资本主义经济的进步总是大到能足以抵消这种降低。但显而易见,要是没有关税保护政策人为地将生产从有利的当地生产条件推入不太有利的条件的话,那么,今天所有的人会更加富裕。

资本和劳动的流动有一个前提,即不仅要有完全的贸易自由,而且资本和劳动在从一个地区到另一个地区的流动过程中不会遇到障碍。在古典自由贸易学说盛行的时代,提出这种前提是不切实际的。那时不仅对资本的自由流动,而且对工人的自由流动都存在一系列的障碍。资本家们因不了解情况,因得不到普遍的法律保障以及一系列类似原因而不敢将自己的资金投放到外国。对工人们来说,则由于语言不通,加上法律、宗教和其他方面的困难而无法离开祖国。十九世纪初,人们固然可以笼统地说,任何一个国家内部的资本和劳动都是自由流动的,但在国家间的交流方面,资本和劳动的流动却受到了阻碍。资本和劳动自由流动的条件仅适用于国内交流,却并不适用于国与国之间的交流,仅从这里就可以找到为何在国民经济理论中把国内贸易和对外贸易分开的原因。因此,古典理论所要回答的问题就是,如果国与国之间资本和劳动的流动受到阻碍,国与国之间的商品自由交流有什么作用?李嘉图的学说对这个问题作了解答,道是:生产部门以下述方式分布在各国,即每个国家生产它对其他国家具有最大优势的产品。重商主义者们曾经害怕,一个生产条件不太好的国家进口大于出口,乃至最后会不名分文。他们于是提出了实行保护关税和禁止进口的要求,以便及时制止这种令人担心的糟糕情况。古典学说指出,重商主义者的担心是没有根据的,因为一个国家即使每个生产部门的生产条件都劣于其他国家,也不必担心出口会少于进口。古典学说以出色的、不可辩驳的、无人能否定的方式提出了论据,说明即使生产条件较好的国家也不得不看到,从生产条件不太好的国家进口某些产品是有好处的,它们固然具有优势去生产这些产品,但其优势程度不如它们在专门生产的其他产品方面。

国际分工即使在没有政府干预的情况下也将导致每个国家在国际劳动联合体中找到自已的位置,而不管其生产条件比较好或不大好,当然,那些具有较好生产条件的国家会富裕一些,而其他国家则贫穷一些,但对这种情况即使用政策也是改变不了的。这正是自然生产因素差异的结果。

不管国家间的贸易交往条件如何,关税保护永远只能达到一个目的,生产不是在那些自然和社会条件最佳的地方进行,而是在另外的地方,即在条件较差的地方进行。由此可见,关税保护政策的结果是使人类劳动的成果越来越少。国家用保护主义政策所反对的是一种坏东西,对此自由贸易者不想争辩,他只是断言,帝国主义者和关税保护者们所主张的手段并不能消除这种坏东西。所以他提议走另一条道路。有些民族,如德意志民族或意大利民族在对世界进行分配时被认为像继母一样,使它们的子民不得不迁移它处,在非自由主义国家政体的条件下被非民族化。这正是自由主义要改变的当今国家关系的一种状况,因为只有这样才能为和平不受干扰创造条件。

自由主义——一个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纲领,其积极性不比任何其他最理想的政治纲领差。自由主义纲领中消极的东西只是在于它否定、拒绝和反对所有那些与这个积极的纲领相对立的状况。而自由主义纲领的这种抗争行为——顺便提一下,这和任何党派的纲领一样——取决于反对派对纲领的态度。哪里反对派的阻力最大,哪里的自由主义的反击也就一定最激烈;哪里的阻力比较小甚或根本没有,哪里的自由主义纲领视情况只需短短一句话就够了。在历史的进程中,自由主义面对的阻力是变化不定的,因此,自由主义纲领中的抗争部分也有一些变化。

自由主义主张每一个人有愿留在哪里就留在哪里的权利。这当然不是“消极的”要求。每个人可以在他认为最好的地方工作和生活,这属于建立在生产资料私有制基础上的社会的根本品质。这个要求只是在那些限制劳动力自由迁徙的地方,才变得消极了。随着时间的流逝,自由迁徙权的这种消极成分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当自由主义在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兴起时,它要为移民的移出自由而斗争,今天则是为了移入自由而斗争。当初的法律阻止住在域外的居民迁入城内,并且规定,要对想离开自己祖国到国外营建一种更好的命运的人施以严厉惩罚。自由主义当时不得不反对这种法律,而在那时移民从外移入还通常是自由的,不受阻碍的。

限制自由流动的影响与保护关税的影响是完全一样的,它导致世界上部分地区较好的生产条件得不到充分利用,而世界上其他部分地区不太好的生产条件却被竭尽利用。从人类的立场来看,它降低了人类劳动的效益,减少了供人类使用的物质财富。

这个对世界命运最重要的争论问题能否得到满意的解决,关系到文明的存在与否,这一问题的现状是,一方面成千上亿的欧洲人和亚洲人被迫在不太好的生产条件下劳动,而不能到那些生产条件较好的封闭起来的地区工作。他们要求打开这个禁止入内的伊甸园的边界,因为他们从中看到自已劳动效益可以得到提高和由此而来的更多的福利;另一方面则是些幸运的人,他们已经把具有较好生产条件的国家称为自己的国家,他们——只要他们是工人而不是生产资料的拥有者——的地位保证了他们有较高的工资,他们不愿放弃这较高的工资。整个民族都一致地害怕外国人泛滥成灾,他们害怕自己有朝一日可能在自己的国家被挤成少数,从而不得不忍受各种各样可怕的民族迫害,就像今天在、捷克斯洛伐克共和国、在意大利、在波兰的德国人所遭遇的那样。

在今天国家拥有充分权力的情况下,少数民族不得不担心处于多数的另一个民族干出最坏的事情来。只要国家机器拥有充分的权力,——这种权力在今天已经有了并且得到了今天的公众舆论的认可——对人们来说,一想到不得不在一个其政府掌握在另一个民族的国家中生活,便会不寒而栗。在一个到处都遇到居统治地位的多数民族迫害——在虚假的公正掩盖之下——的国家里生活,那是十分可怕的。同样可怕的是,早在学校时就因为民族籍贯而受到歧视,并且因为不属于居统治地位的民族而在任何司法机关任何行政机关都受到不公正待遇。

一个波及面如此广的世界性问题不可能一下子通过一场战争来解决——必将导致人类文明最可怕的灾难。
同样清楚的是,如果人们执着于多事之国的理想,对每个人的生活方式进行干预,甚至完全执着于社会主义国家的理想,这个迁徙问题就不可能解决。实行自由主义则可以使今天看来不可能解决的迁徙问题消失。在一个自由主义执政的澳大利亚,如果这块大陆上的一部分地区是日本人占优势,而另一部分地区是德国人占优势,由此还会产生什么困难呢?

国家间关系的任何改革,目的均是要革除个别国家一心损害它国利益、扩大自已领土的现象。今天具有无限重要性的国界问题必须失去其重要性。各国务需认清,对外政策最重要的问题是创造永久的和平。它们必须明白,只有把国家活动限制在最狭小的范围内,从而使国家及其空间边界对每个人的生活来说不再具有突出的重要性,世界和平才能得到保障。国家及其空间边界的那种突出的重要性使得人们可以理解,为什么过去和现在各国为了划定边界而血流成河。思想上的狭隘使人只着眼于本国和本民族的一切,而不懂得国际合作的重要性。对此必须用世界主义的思想取而代之。而要做到这一点,只有采用建立国家联合体、建立国际性的超国家机构的方法,即使得没有一个民族,没有任何个人因为其民族性和民族的特色而受到压制。

民族政治的狭隘性表现在,它总盼着邻国败坏,而最终导致所有国家败坏。为了把各民族从这种狭隘的民族政治引导到真正的世界政治的轨道,第一要义是需要认清,各民族的利益并不互相冲突。如果每个民族都为促进所有民族的发展着想,不敢有任何压制其他民族或其他一部分民族的企图,那么,每个民族就能最好地维护自身的利益。但这并不是要各民族用一种更大范围的沙文主义来代替着眼于本民族的沙文主义,而是要各民族认识到,任何形式的沙文主义都是错误的,而且必须让新的和平的手段来取代国际政治中老的军事手段,这种新的和平的手段的目的是共同工作而不是互相打仗。

注视着地图的地理学家智慧的眼睛可以(不是必须)把欧洲大陆(除俄国以外)看成一个整体,但这并不能在这个区域的居民之间创造出一种政治家可以其为基础设计蓝图的共同性。人们可以使一个莱茵兰人懂得,如果他为了东普鲁士的德国人参战的话,他是在捍卫他自己的事业,人们也许还能使他懂得,世界上全人类的事业也是他自己的事业。但他将永远也不会理解,他应该去捍卫葡萄牙人的事业,因为他们也是欧洲人,而英国的事则是一个敌人的事或至多是一个无足轻重的外国人的事。人们无法从人类生活中勾消长时期的历史的发展(顺便提一下,自由主义也不想勾消它),这种历史发展使得一个德国人在谈到德国风格、德国民族和德国的时候,心就会激烈地跳动起来。早在政治家们想在这种民族感情的基础上培植德意志国家思想、德意志政治、还有德意志沙文主义之前,这种民族感情就已经存在了。“欧洲”或“泛欧洲”,“欧洲的”或“泛欧洲的”,所有这些词汇都唤不起那种心的跳动,它们激发不起“德国”或“德国的”这种字眼儿所能激发的感情。所有那些想让联盟国家来取代民族国家的好心的设计,其基本错误就是没有注意到这一情况,不管这里涉及到的是中欧、泛欧、泛美或其他一种类似的实体。

人们固然可以把民族共同感以及关于各民族的利益互相对立的理论作为关税保护政策的依据,但却找不到类似的思想基础,能使一种联盟国家的保护政策构筑其上。把越来越趋向统一的世界经济体系切割成小块的、尽可能闭关自守的民族经济区显然是荒谬的。但人们不能用下述办法来克服民族主义的封锁政策,即将各种民族集合成一个政治上统一的更大国家集团,然后用这个更大的国家集团的封锁政策来取代民族主义的封锁政策。唯一能克服关税保护政策和闭关自守做法的办法是,认清它们的危害性和懂得把所有民族的利益结合起来。

正如对自由党人来说世界并不是到国家边界终止一样,正如世界对他来说根本只具有次要的和无足轻重的意义一样,正如自由党人的政治思想包容了整个人类一样,正如他的所有的政治学说的出发点都是深信国际分工是国际性的,而不仅仅是民族性的那样,正如自由党人从一开始就懂得,仅仅在国家内部创造和平是不够的,更为必要的是所有国家都要相互和平相处那样,自由党人还要求,所有国家像国家一样地联合成为一个世界国家,而国家组织便在这联合过程中延续和终止。所以,在自由党人看来,国际法要高于国家法,他也因此而要求设立凌驾于国家之上的法院和行政机关,如同国家的行政机关和法院是为了维护或至少是应该维护国家内部的和平一样,这些超国家的法院和行政机关要以同样方式保障国家之间的和平。

人们无法做到在维护历史延续下来的各国边界的原则基础上建设一个真正能保障持久和平的国际联盟。国际联盟保留着迄今为止的所有国际法的基本缺点。在各国间发生争端时,它只是处理程序问题,它一点也不去考虑为解决这些争端制订另外的规则,而只是维护现有的法律状况和业已签署的条约。在这种情况下,和平是得不到保障的,因为世界上的一切事情陷入完全僵化的状态了。

这里牵涉到的根本不是一个组织问题或仅仅只是国际管理的技术问题,而是牵涉到一个人类有史以来需要解决的最大的意识形态问题。它牵涉到是否能成功地在世界上树立一种信念,倘若没有这种信念,则一切关于和平的协议以及仲裁的程序在关键时刻都将永远是一纸空文。这种信念只能是对自由主义无限的、毫无保留的信仰,而不是别的什么。必须对各个国家灌输自由主义的思想,必须将自由主义的原则贯彻到一切国家的机构中去,这样就能为和平创造条件并消除战争的根源。只要存在着关税保护、禁止人员迁徙、强制性学校教育和强制性授课、干涉主义和国家社会主义,就会不断产生导致战争纠纷的冲突。

自由主义精神的最深刻以及最终的基本含义是,它是构建并维护人类合作的社会大厦的一种思想体系。人们不可能在一种错误的和本末倒置的思想基础上建立起持久的社会建筑。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取代促进人类生活进步以及对人类社会具有建设性意义的意识形态。至少那些自称为策略、外交手段和妥协的谎言不能取代这种意识形态。如果人们不是出于对社会必然性的认识而自觉自愿地维护社会的存在、促进人类的富裕,人们是无法通过诡计与人为的技巧把他们引向正确道路的。如果他们误入歧途或造成失误,那么,人们只能对他们进行启发和教育。假如他们不堪教化,仍然坚持其错误,那么,他们的衰落就无法阻止了。其他人的任何努力都将于事无补。那些蛊惑人心的策略家们的人为技巧和谎言欺骗——无论他们是出于善意或恶意——部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糕,都只能起到加速社会衰落的作用。社会的进步事业,社会向广度和高度的发展的事业是不能通过谎言和蛊惑煽动来促进的。世界上没有任何权势者可以通过诡计和谎言,通过狡猾的蒙骗手段给人类带来一种受到人们公认的社会思想和理论。

旧的自由主义思想体系最严重的失误就表现在它对社会发展方向的认识持过于乐观的态度。自由主义思想的先驱者们,十八世纪和十九世纪上半叶的社会学家、国民经济学家及其朋友们普遍认为,人类将不断地向完美的高级阶段发展,任何事物都不可能阻止人类进步这一进程。他们坚信,他们发现并揭示的关于社会共同生活的基本准则以及理性的认识,不久将成为人们的共同财富。人类将不受任何干扰地以和平的方式日益密切地团结在一起。人们将会变得越来越富裕。人类的精神生活和文化生活将会变得越来越丰富多彩。没有任何东西能够动摇他们的这一乐观信念。甚至在针对自由主义的挑战变得越来越激烈,政治上反对自由主义思想统治的风暴骤起的情况下,他们仍然认为,这仅仅是行将灭亡的世界观向自由主义发起的最后一场阻击战,没有必要大惊小怪,更没有必要认真地研究对手并对其展开有力的反击,因为它反正很快就会自行消亡。

他们自始至终都没有领悟到以下两个问题,其一,大多数人并不具有逻辑思维能力;其二,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尽管他们也许具有判断是非的能力,但仍会觉得眼前的直接利益比长远的更大的利益更为重要,他们宁可放弃长远利益而贪图眼前之小利。绝大多数人并不具有分析和综观错综复杂的社会生活问题的能力,而且也不具有敢于牺牲眼前利益、换取全社会共同的长远利益的意志力。干预主义和社会主义正是利用了人们的这一弱点,提出了没收私有财产并实行重新分配的口号,这一口号在那些期待着从中获利的民众中得到了热情的响应和支持。

自由主义主张消除一切等级特权,等级社会必须让位于一个全新的社会秩序。在这个新的社会里,只能有平等的国家公民。不但要取消某一个等级的特权地位,而且要消除一切特权等级的存在。自由主义要废除一切等级的樊篱,把人们从他们所属的狭隘的等级制度中解放出来。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只有在按照自由的基本原则而建立的国家制度中,每个人才有希望成为国家政治建筑的直接参与者,只有在这种社会制度下,个人才能选择和决定他的政治目标和理想。在一个实行等级制的国家里,只存在着等级之间的斗争。这种斗争促使各个等级加强内部团结以反对其他的等级。如果没有进行等级之间的斗争,那么就会出现各个等级内部的争斗。这种等级内部的争斗主要是围绕着政治上的争权夺利、朋比为奸、拉帮结派,也就是说等级内部的集团之间争夺势力范围和抢夺舒适的地位。只有在法制的国家里才会有平等的公民,这些公民为了实现以往从未完全实现过的自由主义理想而建了政党,这些政党是个人之间的联合,以便在国家的立法和行政方面争取达到他们的目标。至于说究竟采取什么样的途径才能最好地达到自由主义关于保障人们共同的和平生活这一目标的问题,也许存在着相当多的不同意见和分歧。这种不同意见之争无疑可以称之为主义之争。在一个自由主义的社会中完全有可能出现社会主义的政党,甚至那些为某一阶层谋求特权利益或特殊地位的政党的存在也不是不可能的。所有这些政党,无论它们是社会主义政党还是为特权等级谋求利益的政党,其斗争目标最终是要拒绝自由主义的一个基本原则,即在政治斗争中只允许使用思想手段。自由主义将这种思想手段视为政治斗争中唯一能够使用的武器。历史证明,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前,一部分“乌托邦式的社会主义者”正是在自由主义的土壤上为他们所主张的社会主义而斗争的。同样,在西欧自由主义的全盛时期,教会和贵族集团曾一度在现代法制国家的土地上追求过他们的目标。

自由主义的纲领对所有的人来说都是同样可以接受的,它没有向任何人许诺特权利益,它要求人们放弃追求眼前的特权利益,作出暂时的牺牲,牺牲小利而换取更大的整体利益。谋求特殊利益的政党则反其道而行之,它们服务的对象仅仅只是社会中的一部分人,它们以牺牲社会上其他人的利益为代价向这一部分人许诺了特殊利益。

自由主义的思想体系将科学视为自己的基础,它恰恰是在不追求任何政治影响的前提下使自己成为了一种政治思想体系。反自由主义的政党却与此恰恰相反,它们从一开始就制定了追求特殊权力和特殊利益的政治目标,并按照这一目标在事后制定了它们的思想体系,其目的是为了证明其政策的正确性。这种本末倒置,鱼龙混杂的做法无疑是手到擒来、轻而易举的事情。农民只要指出农业是必不可少的这一点就足够了,而工会则只需强调劳工的重要性,中产阶级的政党则只需呼吁中产阶级——即社会的黄金一般的中间阶层存在的重要性。各个政党往往只强调它们所代表的那个阶层的特殊利益的重要性,它们在谋求全体人民的共同利益方面没有任何作为,对后者的重要性往往无动于衷。对于那些它们想要争取的社会阶层的利益也关心甚少。因此,这些政党试图在本阶层之外的其他社会阶导中招徕拥护者和追随者的努力往往都是徒劳无功的。

要想证明阶级斗争的学说,人们认为至少必须弄清两个问题,其一,阶级内部的同志之间有一种团结互助的关系;其二,凡是有利于某一阶级的事物,必然是有损于其他阶级的。但事实上从未出现过以上的两种情况,甚至连尝试都未曾有过。由于“社会地位”相同,“阶级同志”之间在利益上并不存在着一种团结互助的关系,恰恰相反,同一阶级内部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是一种竞争关系。例如,一名在较好的生产环境中工作的工人最关心的事情是保住他的工作岗位,他将竭力排斥外来的竞争者,防止他们的进入会导致平均工资收入的减少。在马克思主义者经常召开国际大会的年代里,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的大话和口号声震云霄,但就在此时,美国和澳大利亚的工人却成为阻碍外来移民的最大障碍。英国的工会则制定了一整套精心设计的、旨在排斥其他工人进入他们的生产部门的措施。众所周知,在过去几年里,所有国家的工人政党的所作所为都与上述例子相同。也许人们会说,这简直是太不应该了,工人们完全应当采取另外的一种做法嘛。但事实上工人的所作所为与这些人所希望的恰恰相反。但是,毋庸置疑,工人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维护他们的自身利益,即一种暂时的直接利益。

自由主义曾经指出,从广义上看,在一个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里,事实上并不存在着个人与个人之间、集团与集团之间以及社会阶层之间的利益矛盾。如果资金总量增加了,那么,资本家和地主的收入就会绝对增加,工人的收入也会随之出现绝对增长或相对增长。每个社会集团或社会阶层的利益和收入,即企业主、资本家、地主和工人的收入都在一条座标轴线的同一方向上移动,唯一的区别是这些人在社会产品的分配过程中所占有的比例不同。只有在对特定的矿产品真正实行了垄断的情况下,这块土地的占有者才会对其他社会阶层的成员的利益造成损害。企业家的利益绝不能与消费者的利益背道而驰。只有那些懂得如何及早预测消费者愿望的企业家才能获得丰厚的利润。如果政府或其他的社会组织对企业实行强制性的干预政策,限制生产资料私有制的自由发展,妨碍生产资料所有者的经营,只有在这种情况下,才会出现社会利益的对立和冲突。譬如说,国家通过关税保护措施来抬高某种商品的价格,或者工会通过职业封锁的手段来“人为地”提高某一行业工人的工资等等。由著名的自由贸易学派提出的、无论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永远不可能被驳倒的论证为此提出了强有力的佐证。个别的社会集团可以利用它们手中掌握的某种特权为自己谋求利益,然而,它们的这种行为只有在其他的社会集团不懂得去争取掌握同样的或类似的特权的情况下才能奏效。但是,人们不可能永久地把大多数人蒙在鼓里,使他们无法认识到这种特权的真正含义,从而自觉自愿地维护他们的这种以特权谋利的现状。如果人们采用强制手段迫使大多数人容忍这种现状的话,就会发生暴力反抗,从而会干扰符合全体人民利益的经济生活的和平发展进程。假如人们不是将特权当作有利于某些个人、集团或社会集团的例外现象,而是将它变成一种普遍的、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例如,通过关税来保护绝大多数商品或者通过实行干预政策使大多数工作岗位的谋取或就业变得更加困难,等等。采用上述方法的确可以消除单个社会集团和社会阶层的特权及其利弊不均的问题,但其最终结果只有一个,即它会导致生产力的下降,从而使所有的大都蒙受损失。

个别的社会集团可以利用它们手中掌握的某种特权为自己谋求利益,然而,它们的这种行为只有在其他的社会集团不懂得去争取掌握同样的或类似的特权的情况下才能奏效。但是,人们不可能永久地把大多数人蒙在鼓里,使他们无法认识到这种特权的真正含义,从而自觉自愿地维护他们的这种以特权谋利的现状。如果人们采用强制手段迫使大多数人容忍这种现状的话,就会发生暴力反抗,从而会干扰符合全体人民利益的经济生活的和平发展进程。假如人们不是将特权当作有利于某些个人、集团或社会集团的例外现象,而是将它变成一种普遍的、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规则,例如,通过关税来保护绝大多数商品或者通过实行干预政策使大多数工作岗位的谋取或就业变得更加困难,等等。采用上述方法的确可以消除单个社会集团和社会阶层的特权及其利弊不均的问题,但其最终结果只有一个,即它会导致生产力的下降,从而使所有的大都蒙受损失。

反对自由主义的政党绝不像它们所标榜的那样,是在向人民证明民族、阶级和种族等等内部联合的必要性。恰恰相反,事实上,它们的所作所为是鼓动一个社会集团的成员联合起来,共同开展反对其他社会集团的斗争。它们所说的某一个社会集团内部的团结事实上并不存在,而仅仅只是它们所虚构的一个假设条件。事实上他们不会讲出他们的真实用意,即,利益本身不是联合的目的,而是要通过结盟和采取共同行动来实现联合,最终要把利益转变成联合。由此可见,他们的真实目的不是为了集团或阶级的利益,而是为了它们的联合。

所有争取等级特权的政党所犯的两个根本错误之一。如果他们想得到大多数人的赞成,就必须声称废除特权,但事实上它们又不得不依靠一小部分人的支持。另一方面,为了成为大多数人的代表,它们又不得不满足大多数人的要求。近年来,个别国家的一些政党己经成功他用宣传和鼓动的方式克服了上述困难。它们颇有成效地让每个社会阶层或集团相信,所有的大都可以期待着从它们这些政党的胜利中获得好处。这一事实仅仅能说明这些政党的领袖人物的外交手腕和策略上颇有本领,只能证明广大选民缺乏判断能力以及他们在政治上还不成熟,丝毫也不能证明这些政党可以解决它们自身存在的根本问题。人们可以在向城市居民许诺给他们提供价格低廉的面包的同时,又向农民许诺较高的粮食价格,但他们不可能同时信守这两个诺言。人们可以向一些人许诺说,增加国家的某些财政支出不会相应出现其他部分的国家财政支出受到限制或减少的现象,同时又向另一些人宣布将降低税收,但他也同样无法信守这些诺言。将社会划分为生产者和消费者两个部分,也是这些政党惯用的技巧。为了让人们负担新增加的国家财政开支,它们不是去认真研究财政收支是否平衡的问题,而是习惯以拟人的手法把国家描绘成一个不堪重负的弱者,以此来博得人们的同情,实现它们的财政目标,与此同时,它们还抱怨税收方面的压力。

这些政党的另一个根本错误是,它们为个别社会集团提出的要求往往是毫无节制的,高得近乎于漫天要价。在他们的眼中只有一个尺度,即,以另一方不反抗为界限。那些谋求特权利益的政党的性质都有这一明显的自然特征。而那些没有特定的章程可以遵循的政党,往往是根据临时需要来提出一些漫无边际的特权要求,它们在斗争中竭力压制对方,因而很容易与他人发生剧烈冲突。自从人们越来越清楚地认识到这一点之后,就将这种现象称之为现代国家的危机或议会主义的危机,事实上,它是现代政党的政党意识形态危机的一种表现。

在现代社会里,所有的宪法都赋予政党在议会中行使其职能的权力。这些党派可以在具体的政治问题上持不同意见,并以此区别它们的政治观点,但是,它们必须代表全体人民,而不能仅仅代表某一地区或某些个别社会阶层的利益。它们在最根本的问题上必须超越一切意见分歧,必须在争取最终目标的问题上保持一致,它们之间的区别仅仅只能体现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各自采取的手段不同而已。各个政党之间的关系不应该被一条不可逾越的鸿沟隔离开来,这一点在各个政党所代表的利益集团之间的极为严重的利害冲突问题上表现得尤为明显,全体人民和国家因此深受其害。自由主义认为,政党在承担具体的政治任务时所处的地位,可以作为区别党派的标准。因此,事实上只存在着两个政党,其中一个是执政党,另一个是想要执政的党。它们的政治目的既不应当是谋求利益,也不应当是为了让该党的党员加官晋爵,而是为了让他们的思想能够在立法和行政机构中得以贯彻。
只有在上述条件下,议会制度和议会统治方式才是可行的。这种前提条件曾经一度在盎格鲁撒克逊国家里实现过,而且至今仍在那里发挥着作用。在欧洲大陆,即使在人们习惯称之为自由主义的鼎盛时期,也只能说是仅仅在一定程度上接近这一前提条件。数十年来,欧洲大陆上的人民代表之间的关系相当对立。相当多数的政党内部都存在着不同的派别,它们外表上给人一种团结一致的印象,但其内部斗争异常激烈,可以说这些政党的内部派别之间的明争暗斗与该党在公开场合与其他政党的斗争别无二致。每个政党或党内的派别都毫不例外地认为自己是某一特权利益的最合适代表,其政策的主要目标是尽可能多地从国家金库中拿出钱来分给“自已人”,为达此目标,它们主张实行关税保护,禁止移民,制定“社会政策”法,以牺牲社会上其他人的利益为代价来谋取一切特权,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由于政党所提出的要求全都漫无止境,所以至今还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达到了它的预期目标。如果有人说农民党或工人党有那么一天居然实现了它们的全部目标,那简直太令人不可思议了。这些政党为了扩大其影响,不惜将其目标尽可能定得大大的,将其诺言说得天花乱坠,但它们不得不始终考虑如何向其选民解释为什么没能实现其愿望的原因问题。虽然其中的一些政党实际上是执政党,它们大权在握,但遇到此类问题时,它们却想方设法地在公众中唤起它们是反对党的印象,或者把过失推卸给与此毫无关系的其他政治势力,声称这些过失是它们干预所造成的。例如,在君主制国家里它们把责任推卸给君主,在特定的前提条件下,它们甚至把责任推卸到外国人头上,诸如此类的例子真是不胜枚举。布尔什维克不可能使俄国人民幸福,奥地利的社会主义者不可能使奥地利人民幸福,但他们都声称这是因为“西方资本主义”阻碍所造成的。反自由主义的政党在德国和奥地利的统治至少己有五十年了,但我们至今每次阅读这些政党的所谓“科学的”代表们撰写的公报时,就会发现,它们均把造成目前的恶劣情况以及种种弊端的责任归咎成这是“自由主义”基本原则的统治所造成的。

按职业等级原则组成的议会无法履行一个作为民主宪法机构的议会所能履行的职责;它不可能成为一个和平地解决各种政治主张之间矛盾的场所;它也没有能力制止诸如暴动、革命以及内战之类的严重破坏社会和平发展的行为。这是因为,国家内部的政治权力的分配这样带决定性意义的政治事件并不是在等级议会的内部进行的,也不是由于等级议会的选举等方面的原因而造成的。决定权力分配的主要因素是各个等级在国民意志的形成过程中所具有的份量,这种份量的大小与否不是等级议会以及等级议会的选举所能决定的。

工人政党恰恰同其他到处可见的利益政党一样,其政治活动的直接目的就是为工人争取特权,只有在符合这一根本目标的前提下,工人政党才会原则上承认社会主义的纲领。马克思主义关于全体无产者为了共同利益团结一致的定律,是为另外一些完全不同的目的服务的,它巧妙并成功地掩盖了一个事实,即,某一个工人团体在争取自已的利益时,其成功是以牺牲其他工人的利益为代价的,在社会政策和工会斗争中,无产者的利益实际上是不一致的。如此一来,马克思的理论与那些主张德国中心论的人号召德国团结一致,宗教政党号召教派的团结一致,民族主义政党号召民族团结,农民政党则号召生产农产品的全体农民团结一致的做法有着异曲同工之趣,也和那些主张实行关税保护制的关税党想制定一个天衣无缝的保护清单,用来保护国内工业的做法相雷同。社会民主党发展得越快,工会在该党的影响力就越强,该党变成一个大型工会联合体的可能性就越大,因此,该党在政治斗争中将会越来越多地采取强制性罢工或要求增加工资的手段。

政党想作的是采取措施,将它们的争取对象引入其规定的轨道,并牢牢地将其绑在自己的战车上。为此,它们还采取了预防措施,防止自由主义思想在其势力范围内赢得支持者。因此,它们建立了政党机构,力图把每个人都牢牢地束缚在党内,不允许他们有任何脱离该党的想法。这种刻板的制度已在德国和奥地利建立起来,在东欧的一些国家里,这种制度正在形成之中。在上述所有的国家里,个人再也不是国家的公民了,而首先是党员。甚至连少年儿童都被置于党的监护之下。体育运动和社会交际活动也由政党来主办,并且直接为党的政治服务。代表那些生产农产品的农场主的利益,为他们争取农业补贴和各种优惠政策的合作社组织,中小企业促进会,工人职业介绍所以及劳工互助保险机构等等诸如此类的组织全都是按照政党的形式进行管理。国家机关在决定所有事情时都必须考虑其决定或决议是否能够得到政党的支持。在这种情况下,任何涣散党的事业的行为都会受到怀疑和谴责。如果社会还没有发展到衰亡或破产的程度的话,退党就意味着严重的经济损失。

代表特权利益的政党采取不同寻常的方式来处理知识分子问题。它们并没有像人们所想象的那样,允许那些从事自由职业的律师、医生、作家和艺术家们组织起来,并以政党的方式独立地代表他们自身的利益,因此,这些人的利益受到了严重的忽视。对于主张等级特权的人来说,自由职业者是他们无法争取的对象,因为这些人最坚定不移,而且最持之以恒地坚持其自由主义的立场,特权利益的辩护士们不可能指望从这些自由职业者那里得到他们所期待的东西。这是使那些特权利益的政党感到最头痛的问题。它们不容忍在“知识界”保留自由主义思想。因为它们害怕有朝一日这些从事自由职业的人当中的某些人会重新树起自由主义思想的旗帜,害怕自由主义思想因得到这一阶层的大多数成员的理解和赞成而强大起来,从而导致利益政党队伍变得稀稀拉拉。它们深知,自由主义思想是等级特权最危险的敌人。因此,利益政党组织都在有计划地使自由职业者及其成员来依附它们。通过使这些人加入政党机器的体系中去的方法,很快就达到了它们的目的。医生、律师、作家和艺术家不得不加入或服从他们的病人、当事人、读者和买主的组织,谁要是不这样做或公然拒绝这样做,他就会面临破产的威胁。

在聘用国家公职人员和教师方面也对从事自由职业的人员实行歧视政策。由于政党制度的无限扩张,使国家机关和学校里充满了政党的偏见,只有那些党员才有资格受聘。尽管人们对此缄口不言,但人人心知肚明。不管是新近执政的党派也好,或者是所有的其他政党也好,无一不照此办理,好像它们之间存在着一个约定俗成的协议似的。这种歧视政策使政党对自由职业者的压迫更加变本加厉。

建立政党自己的军队,是政党组织形式的极端。党的军事组织是按照国家正规军的模式组建的,它们拥有作战动员计划和作战计划,手中掌握着武器并随时准备开战。它们高奏军乐,高举战旗带着队伍招摇过市,向世人宣告着一个没完没了的混乱和战争时代的到来。

反自由主义的人和事只有寄生在资本主义之中才能维持其生存和发展。因此,他们不得不对西方国家的公众舆论在某种程度上有所顾忌,也正因如此,他们至今还是不得不在表面上承认自由主义,尽管他们的这种承认带有很多水份。在一般情况下,资本家只会把资本借给有一定偿还能力的债务人,因此,那些颇具破坏性的政党声称它们发现了“资本统治了世界”的事实,并把它们的这一口号喊得声震云霄。

尽管形形色色的反自由主义思想宣称人们目前或者甚至是永远也不能缺少私有制,然而它们却认为必须通过政治权力的强制命令以及与此类似的干预手段对它实施领导或加以限制。它们向人们推荐的不是自由主义或资本主义,而是干预主义。但是国民经济学却证明,干预主义学说是荒谬的和不合时宜的,它不仅达不到预期的目标,而且恰恰与其倡导者的本意相违。干预主义学说错误地假定,除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和资本主义(私有制)之外还存在着第三种社会制度,即干预主义制度。干预主义者认为,这种制度是值得考虑并且可以付诸实施的。自由主义者却认为,那种实行干预主义的尝试所导致的结果势必与其倡导者的本意背道而驰。道理很简单,不是放弃一切干预措施,即保障私有制,就是用社会主义来取代私有制,两者必居其一。

有人认为,前辈们取得的物质进步固然十分可贵,而且带来了一些好处,但对今天来说已经足够了。当代资本主义的急功近利必须让位于宁静安逸。人们应该有时间进行内心反省,因此必须用另一种不是总在不停地创造新东西的经济政体来取代资本主义。浪漫经济学家把眼光投回到中世纪,不是曾经存在过的中世纪,而是一个从未存在过的子虚乌有的幻象。他把眼光投向东方,当然不是真正的东方,而是他幻想中的一块梦幻之地。人们在那里是多么幸福啊,没有现代化的技术,没有现代化的教育!我们怎么能如此轻易地放弃这个天堂!
谁鼓吹回到更简单的经济社会的形态,谁就应该看到,只有我们的经济政体才能够以今天这样的方式供养今天居住在地球上的这么多的人们。退回到中世纪意味着要消灭几亿人口。主张稳定现状的朋友们当然会说,无论如何不能走这么远,只要把握住己经取得的东西,放弃继续进步就足够了。
宣扬稳定经济现状的人们忘记了,要求改善自己的物质境遇是有思想的人们的内在本能,这种欲求是消灭不了的,它是一切人类行动的推动力,人通过扩大满足需求的活动走向幸福的社会,要是封锁了这条路,人就只有一个办法了,压制并掠夺别人,使自已致富而使他人变穷。
千真万确,追逐更高的生活水平并不使人幸福。然而,不断努力去改善自己的物质境况却是人的天性。如果禁止他去作这种努力,他就会就会变得迟钝、野蛮。老百姓不愿听人提醒要知足。很可能有一些作此提醒之说的世界贤人自已也陷入一种深深的自我失望之中。如果有人对人家说,他们父辈的生活比现在差多了,这些大会回答说,他们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不能生活得好一些。不管是好是坏,不管道德家是否同意,有一点是肯定的,人们永远在追求,并且将追求改善自己的境况,这是人类无法规避的命运。现代人的繁忙不息是其思想、神经和精神活跃的表现。正如人们无法给一个成人以童年时代的天真幼稚一样,人们也无法使现代人回到人类历史上过去一段平静的时期中去。

不管是好是坏,不管道德家是否同意,有一点是肯定的,人们永远在追求,并且将追求改善自己的境况,这是人类无法规避的命运。现代人的繁忙不息是其思想、神经和精神活跃的表现。正如人们无法给一个成人以童年时代的天真幼稚一样,人们也无法使现代人回到人类历史上过去一段平静的时期中去。
但问题主要在于,让人放弃物质生活上的进一步提高,给人以什么回报呢?幸福、满意、内心的平衡以及和平是不会单单因为人们不考虑进一步改善对需求的满足而出现的。那种从颓废的文学匠的怨愤情绪中生发出来的观点,认为贫穷和寡欲为精神力量的发展创造了极其有利的条件是荒唐的。人们在谈论这个问题的时候,应该避免拐弯抹角而还事物以其本来面目。当代的富有主要体现在身体的文明中——卫生、整洁、体育运动,今天还有富人们在奢侈生活,也许在美国已不再有,但其他地方则到处都有。如果经济继续以如迄今为止那样的速度发展,在不太长的时期内每个人都将得到这种身体文明。当有人阻止人民大众去达到今天富人们己经在享受的身体文明的水平时,他是否认为,这是在以某种方式促进人们的精神生活?幸福难道住在得不到保养的身体之中?

今天的政治对立不是世界观的对立,而是在下述问题上的对立,即通过什么途径,用什么方法才能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少的牺牲达到大家认为正确的目标。这个大家在努力达到的目标便是最充分地满足人的需求,便是福利和财富。这不是人类所追求的一切,但却是人类用外在的手段、通过社会合作可能追求到的一切。内在的物质——幸福感、心灵的安宁、思想情趣的升华——则需每个人独自去修炼。
自由主义不是宗教,不是世界观,也不是代表特殊利益的党派。它不是宗教,因为它既不要求信仰,也不要求牺牲,因为它的周围没有任何神秘主义的东西,还因为它没有什么教义;它不是世界观,因为它不想解释宇宙,因为它什么也没有对我们说,也不想说关于人的存在的意义和目的这种事情;它不是一种利益党派,因为它没有向任何个人和团体许诺某种特殊好处,它不想,也没有去营造这种好处。它是一种完全不同的东西。它是意识形态,是关于社会上各种事物内在联系的学说,同时又是关于如何将这种学说应用到人在社会事务中的行为上面的学问。它不允诺任何超出社会和通过社会力所能及的东西。它只想给人们一样东西,和平地、不受干扰地提高所有人们的物质富裕程度,从而——只要社会机构有这个力量——使他们远离苦难的外在根源。减少痛苦,增加欢乐,这就是它的目标。

我们听到一些关于人性、纯意识、真自由之类的东西,这当然是些非常美丽的字眼儿,每一个人都愿意认可它们。实际上他们对任何意识形态都是认可的。任何意识形态——除了一些玩世不恭的流派之外——都认为,自已是拥护人性、纯意识、真自由之类。把社会意识形态区分开来的,不是使人类和世界普遍幸福的这个终极目标,而是用什么途径来达到他们自己的目标。自由主义的特色正是在于,它所选择的途径就是生产资料私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