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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社会的自我殖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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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谓殖民地?

殖民地和领土有什么区别?某个已经被消失的知乎答案说:
区别在于“无代表,不纳税(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
只有交税的义务,没有投票的权利,就是殖民地的居民。

网络上经常有人用“殖人”的称号损人,意思是有的人卑躬屈膝、卖国求荣,恨不得成为西方国家的殖民地居民,祖国成为西方国家的殖民地。
实际上凡是称赞西方国家优点,批评中国或中国政府缺点的,包括正当争取权利和利益,比如保障劳工基本权益、反对违反劳动法的强制996风气、争取基本的社会福利、健全法治、平等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权利、争取言论自由…等等,因为有损他们“大局观”下的“整体”利益,都一律和西方价值观扯上关系,算作“殖人”。
依照上面殖民地的判断标准,在我看来,他们自己才是殖人,仅仅是更换了效忠的对象,就个人而言依然跪在地上站不起来。
他们还喜欢论证只有成为殖人——只履行义务,不争取权利——才能在皇帝和国王的殖民领导下幸福生活,要是摆脱了殖人的身份,竟然开始有了不同于皇帝和国王的思想,想要个人的权利,有了幼稚的道德感,追求可笑的公平正义,不服从统一领导,不愿意一致行动,必定是国将不国、天下大乱、悲惨痛苦。

集体主义语境下的自我殖民和个体反抗的权利

另外一种说法是,西方发达国家走的是对外殖民的道路,用牺牲其他民族的方式发展自己,我们只会进行“自我殖民”,这种过程中,农民、下岗群众在内几代人艰苦奋斗、巨大牺牲,终获补偿与回报,换来更好的生活,带来整个民族的发展和复兴。这种集体主义观念下的成功标准,和一些统计学的笑话异曲同工:

  • 笑话一:
    A statistician can have his head in an oven and his feet in ice, and he will say that on the average he feels fine.
    统计学家可以把头放进烤箱,把脚放进冰块,然后说,平均而言感觉良好。

  • 笑话二:
    Two homeless guys were sitting at a bar, lamenting how poor they were.
    “I’m just so dirt poor,” one of them said.
    Just then, Bill Gates walked into the bar.
    “Cheer up,” said his friend. “On average, everyone in this bar just became a billionaire.”
    两个无家可归的人坐在酒吧里,哀叹自己有多穷。
    “我实在是太穷了,”其中一位说道。
    就在这时,比尔·盖茨走进了酒吧。
    “振作起来,”他的朋友说,“平均来说,这个酒吧里的每个人都刚刚成为亿万富翁。”

  • 笑话三:
    The average person has one boob and one testicle.
    普通人有一个乳房和一颗睾丸。

过去被牺牲的人,没有选择和反抗的权利,有的毫无必要地付出了生命,有的一辈子的希望被毁掉,有的人则享受到了最后的好处,后者站在集体的角度觉得这个过程成功,是因为他们永远无法真的化身为“集体”切实理解前者的代价有多么惨痛,他们能够感知的永远只有自己受益的那部分,对他人的苦难最多仅在口头上表示一下而已。
理解不了他们感受到的不公,却要他们安心继续被 “自己人” 殖民,这种“自我殖民”的话术,对年轻人已经越来越不管用了。在赤贫的时候,人们也许只会关心能否活下去,跨过了温饱线才有心思琢磨分配是否公平,当他们发现继续艰苦奋斗换不来应有的所得,甚至还会要失去积蓄、健康和生命时,殖民者是哪儿来的有什么区别

反抗殖民不公是一以贯之的逻辑,无论国家、民族还是个人,都有反抗的权利,并且最终的落脚点在个人,而不是殖民和被殖民者组成的共同体,被殖民者的不满不能被殖民者的幸福和中间层的冷漠所掩盖。不管殖民者来自何方,是否同族,要是寄希望于殖民者的善良和远见,自己却主动放弃发言和博弈的权利,那才是真正的幼稚。
网络上的道德虚无主义者批评和反对追求公平正义,最常用的一个理由,就是认为这在政治上很幼稚。在他们看来,一切道德追求,一切有可能导致个人受伤或毁灭的勇敢都很幼稚,唯有抛弃人性和道德原则,心狠手辣或者为了生存不择手段,才代表政治上的成熟。

Robert Axelrod 组织过不止一次博弈程序竞赛,并根据赛果写了《合作的进化》一书,其中提到常胜程序的策略。道德虚无主义者就像其他更自私的、一开始就没打算合作的程序,以为毫无道德原则的背叛会带来竞争优势,但最终都竞争不过对背叛者一报还一报的策略。从功利的角度来说,虚无主义者也未必就能笑到最后

不但如此,在劝诫个人屈从于权力时,他们还总是使用更加幼稚的理由——将个人自我维护、参与博弈的权利和力量统统拱手相让,期待对方回报以等值的施舍——你猜是为什么呢。

个人与真社会组织的矛盾

在一个长期稳定运行的社会中,总体的付出与回报没有失衡,如果一部分成员付出远远大于回报,那么另外那些坐享其成的成员回报将远远大于付出。
付出远大于回报的成员无力反抗这种不公平的体制,这是奴隶制等社会下的情况。
但消灭反抗也是需要成本的,假如有办法改造成员的思想和行为模式,让其主动接受自我牺牲的设定,心甘情愿任劳任怨,只谈付出不求回报,在保证基本生存的基础上创造最大的价值,那么从整个社会的集体角度来看,岂不比任何社会组织形式都高效?如果这些不幸的成员失去生产能力后被逐步消耗掉,财富进一步集中,人均生产力飞升,在统计数据上岂不是更有利于证明这种社会的优越性?
自愿主动牺牲的成员数量如果越来越多,走到极端就是蜂群蚁群的真社会组织
蜂王蚁后的主要工作是吃喝交配产卵,底层工蜂工蚁的绝对服从不停劳碌还是耗材,中间阶层为了交配权奋斗一生。
人类的不同之处在于,交配有快感又不用终身产卵,上层的快乐远超蜂王蚁后,同时阶层之间可以实现隔离,连下层成员基因延续的机会都要剥夺。

但人类毕竟没有内置真社会性的天性,不会因为基因或信息素等原因安于命运,部分个体忍受不了的时候总会喊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口号,或者更进一步,思考不是取而代之而是转型成为更加公正的社会。因此,就需要一方面用虚无主义来消解公平正义的必要性,另一方面用集体主义的文化来压制和说服个体的。

如果你在根本上是一个集体主义者,那么这样的社会也许正是你所追求的,即使你是底层的一份子;
但在现实中,我还没有看到过一个纯粹的集体主义者,能够无视个体自我,完全不顾个人及家人的需求和感受,绝对无私地献身于集体事业。

这让我想到 Glenn Greenwald 的演讲《隐私为何重要》:

总有人对我说:“我不担心隐私被侵犯,因为我没什么不可告人之处。”
我也每次都给出相同的回复。我拿笔写下自己的电子邮箱地址,然后说:“这是我的电子邮箱,我希望你回家后把自己所有的邮箱帐号和密码都发给我。不是只提供工作邮箱的,是所有邮箱的。这样我可以用你的帐号来了解你的一举一动,并公开任何我觉得有趣的事。如果你不是坏人,没做过坏事,你应该也没什么不可告人之处。”
然而从来没有人按我的提议回应。

如果真存在纯粹的集体主义者,或者你相信你自己就是纯粹的集体主义者,我希望他或者你能够马上将所有的财产转让给我,然后放弃自己的生命。
毕竟在集体主义理念中,相对于整个人类这一集体,单一个体的存在无关紧要,他并不真的拥有一切,那些都属于集体,转让给我仍然还是在集体之内,没有任何区别,转让后再放弃自己的生命,既无损于集体的存续,也能增加平均的福祉,何乐而不为呢?